我是趕上文革尾巴的人。這個尾巴怎麽說呢?就是我小時候不知道五大領袖是誰,
但黃帥是我的同輩。
高中前沒讀過書,看到許多文革遺留的醜陋。那不是一般的醜陋。
我上的那個中學,我印象裏沒有一天是所有的窗玻璃是完整的。總有學生隨手抄起
塊磚頭就把一扇窗戶給花了。那種社會狀態,老師根本不敢管,一管,說不定給老
師給花了。
學校裏的壞學生,實際就是混混加流氓。學校拿他們根本沒辦法,不知誰想了個餿
主意,把他們全集中到一個班裏。我上初二還是初三那年,開學第一天,發課本。
我們隔著窗戶看著那個班的學生衝到操場中央,把嶄新的課本撕得粉碎。
有一個女英語老師,脾氣太好,管不住學生。下課,一轉身,還沒走出教室們,後
麵就有人一口濃痰吐在她後背上。
吐痰那個孩子是我們院的,後來混得不錯。現在國內微博聚會之類的特多。我一概
不參加。一想起要和他坐在一起,我就不舒服,想起那些醜陋的事情。
文革這種事,80後90後看再多薑文王朔的電影,回憶錄都不得要領,隻有親身經曆。
寫這些不是要回憶文革,而是想說對我人生觀的影響。
老毛對於天下大亂的鍾情,源於他自己就是亂世中脫穎而出的小人物。總覺得隻有
亂了,才能多造就幾個他這樣的偉人。文革等於是打開了一個盒子,讓流氓無產者,
剛脫掉尿布的中學生,機會主義者擁有權力。
問題來了。當一個人擁有不受約束的權力的時候,你能把醜陋的事情做到多麽極端?
這是判斷人品的試金石。
當殺人不償命的時候,你是不是會去殺人?當把人逼得妻離子散的時候,你是不是
下得去手?再說的小點,當你把口黏痰吐到別人的後背上隻是因為那個人無力反擊
的時候,你會不會有欺負人的快感?你會不會做?
一個人有機會的時候,會把別人傷害得多慘?
這種問題是回答起來容易,身臨其境沒有幾個是完人。文革結束那麽多年了,赤裸
裸的暴力是沒了,卑鄙的人仍然到處都有,整人的事仍然天天發生,天天見的,仍
然是老問題,涉及個人利益,你能把別人坑得多慘?
我是選擇獨善其身。道不同,不相與謀。親君子,遠小人,盡量遠離醜惡。這種回
避,實際上是古時候的士與隱,在現代生活中,這種生活態度往往讓人認為你軟弱,
LOSER。
好在身在美國,社會有它的道德判斷。不往上爬,不和人打交道,做自己的專業,
並不可恥。
痛苦的事是某些人,某些事,永遠躲不過。沉默躲不過,花錢躲不過,跪下來乞求
躲不過,祈禱上帝也躲不過。
躲不過,祈禱上帝也躲不過。
今天忍住了,沒吃自助餐。
————上帝給信靠他的人有赦罪的平安,不僅如此,安慰可以大到人力所不及,我有親身經曆。
另, 請問 自助餐吃不吃和您的文章主題關係:不想放縱自己的私欲(隨便吃 隨便打人),放縱時快樂,過後要承擔後果:肉體不健康 良心責備或法律製裁。
我理解的對嗎?
作者看來是有良知的人。但這個世界缺乏的是有勇氣和智慧的人。
【文革結束那麽多年了,赤裸裸的暴力是沒了,卑鄙的人仍然到處都有,整人的事仍然天天發生,天天見的,仍然是老問題,涉及個人利益,你能把別人坑得多慘?】
認同您的觀點,毛始皇年代以階級鬥爭為借口害人坑人,今天為錢權利益六親不認大打出手的情況層出不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