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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丹丹 - 英達 思考

(2011-08-14 10:41:22) 下一個
兩口子離了。 女的帶娃, 男的再組家庭。 14年不見兒子。 據說, 緣盡了。

不探討道德問題。 兩口子恩怨, 男的翻片兒, 沒什麽新鮮的。 隻是程度不同。

倒是感興趣這背後的法律底線。 男人離了, 可以完全解脫。 說明法律對婦女兒童的保護, 遠沒有到位。

在美國, 離了, 男的得付撫養費。 要是結婚十年以上, 女的收入低, 男的得付ALIMONY。 法律基本保證離婚不影響孩子的生活質量。

怎麽做到? 因為美國社會有社會保險號。 男的無論走到哪裏, 身份跟到哪裏。 錢直接由工資扣, 跑不掉的。

俺自己離婚那年, 前夫帶娃回國, 幾個星期不給電話。 緊張得俺, 生怕這位帶娃失蹤。 真那樣, 中國地那麽大, 人那麽多, 哪兒找去? 俺的好友, 也有過類似的擔心。 看來美國的好處, 還不僅是地大物博, 嗬嗬。

最美好祝願, 是天下有情人, 白頭諧老。 可偏偏就總是命運弄人。 那麽法律保護婦女兒童的權力, 便是社會應致力的大事。

至於離了的夫妻, 見也好, 不見也罷。 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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