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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個信仰之簡評得結論:耶穌是唯一救主/任不寐ZT

(2009-09-03 14:07:23) 下一個
為什麽說耶穌是唯一救主



各位讀者,這是本博客夏令營最後一課。本課以路加福音相關課程為基礎,並以路加福音的普世視野為樣式,對世界各大宗教和哲學進行簡單的述評。對於教會裏的讀者來說,本課提供的是宗教比較和護教方麵的簡明常識。對於慕道讀者來說,一方麵,本課可以回答這個老生常談或錯覺:“所有宗教都是基本一樣的”;另一方麵,本課實際上在說明,為什麽耶穌是唯一的道路、真理和生命。在某種意義上,這篇文章也是我自己的心路曆程—我為什麽穿越中西、搜盡古今,最後撇下與那位“六月女孩”的生死戀情,走向十字架。當然,從神學道理上說,這不是我自己能選擇或“決誌”的;不過我的大馬士革之路不僅源於生活,也成於思想。最後,願感動我的靈也加倍感動我的親人和朋友。

啟示真理的本源:猶太-基督信仰

猶太教首先是典型的曆史宗教,曆史被視為神意誌的作坊。這一信仰是從3,200年前的西奈山上奠立的(約主前1280年,神的仆人摩西率以色列人出埃及)。其次,猶太教將約的觀念放在信仰中心,神和人在約中構成曆史的雙方,但神的主權成為約之基礎、神的代贖成為約的最後完成。最後,對於人來說,律法使以色列人為萬族之選民。與此相關,亞伯拉罕的迦南之路,出埃及記及大流散並回歸之曆史敘事,一方麵將人在世界的命運放在原罪之幕下,使人的定居或存在顯出寄居本質;另一方麵,代贖和稱義成為信仰的主題——一切宗教和哲學關切這兩個話題,一方麵因人追尋墮落前神之形象,一方麵人因犯罪無力自贖自義——神的兒子為這兩個問題的總結。

猶太信仰最卓絕之處乃在唯一神信仰,由此為人類排除迷信和各種偶像崇拜,並將神的律法保存下來而成為世界的祭司;更為重要的是,神在猶太傳統中為人類預備了一位救主,使選民宗教成為普世救恩運動。世界宗教和哲學以猶太-基督信仰為中心,或以兩約中關於神的完整啟示為中心,在世界版圖上,向東西兩翼不斷蛻化變質——世界各大哲學和宗教,不過是關於兩約啟示的記憶和改造;這種“改編”的質量和距離中心的地理半徑之長度成反比。

以色列人與神相遇的地方,或者說猶太信仰中的“道成肉身”乃在聖殿,神的話語和獻祭構成信仰生活之兩麵,並通過先知、祭司和大衛王族中介代理維係。第一聖殿於主前586年毀於巴比倫人,世界的“軸心時代”由此為界——“耶和華的同在”之信心隨聖殿而毀於人類,人本和靈本信仰乘虛而入,以期提供其他救贖和稱義的替代方案;於是在主前六世紀,世界各大宗教和哲學粉墨登場。然而另一方麵,神在聖殿收回雲柱之象征性的榮耀,卻因此預備了基督的救贖和稱義之路;先知、祭司和大衛後裔應驗於基督教的“道成肉身”;基督是神的聖殿,在基督裏,寄居者開始了向末世定居的天路曆程。

波斯宗教及希臘哲學:從一神論到二元論

猶太-基督關於唯一神的信仰向東首先遭遇的是二元論的背叛,換言之,從地中海西岸到日本群島,依次排列著一神論到多神論和無神論的各大宗教,而波斯宗教以二元論為特征代表這這種中間過渡。第一聖殿被毀不久,在西方,希臘哲學家崛起(蘇格拉底為前469年—前399年人士),波斯的宗教二元論替代為希臘半島的哲學二元論,首先柏拉圖“理念-世界”之二元論集結西方流亡思想之大成,然後以諾斯替主義為代表成為初期教會的最大文化挑戰。另外,在希臘,“愛智”或形而上學在那裏形成新宗教,“諸神的狂歡”在那裏以最短的路程將二元論庸俗化為具有希臘特征的多神宗教。希臘文明的奇特之處在於,對創造者的敬畏平衡了人神偶像的傲慢,這為保羅西進預備了道路。

唯一神信仰在波斯一分為二,這個肢解的過程是逐漸完成的,而首先是從索羅亞斯德教(Zoroastriansm)開始,最後完成於摩尼教(Manichaeism),而摩尼教反過來在歐洲為那裏的二元論提供了宗教靈感。摩尼教在主後三世紀開始活躍於中亞到地中海廣闊的區域,一度形成對新興的基督教信仰之合圍局勢,並向東影響至印度河流域。

事實上,索羅亞斯德教保留著一神論的信仰,但是已經包藏了二元論的內涵。首先,索羅亞斯德教興起於聖殿被毀之際(創始人Zarathushtra活動於主前559-331之間的某世代),她的創造之神名為Ahura Mazda,意為,智慧之主(Wise Lord)。或許這也是創世紀第三章的故事,在猶太-基督信仰中,求智慧導致人的犯罪和墮落,但在異教中,智慧被尊為神。與這位“好神”相對的“壞神”名為Angra Mainyu (Ahriman),它代表邪惡因此將被驅逐。索羅亞斯德教的二元觀念首先是宇宙論的,宇宙中有對立的兩個淵源;其次她是道德論的,在人裏麵存在善惡二極(Avesta)。

我並不同意那樣一種流行的觀點,即猶太-基督信仰中的撒但概念源於Ahriman,語言學和考古學都不支持這種推論,這種觀點也缺乏聖經根據(參考 (Ps 38:21-- Eng 38:20;71:13;109:4, 20,29;Zech 3:1,1 Sam 29:4,2 Sam 19:23—Eng 19:22, 1 Kgs.5:18—Eng 5:4,Num 22:22,32; Job1-2;Zech 3:1-2; and 1 Chr21:1)。撒但的詞根1513;1474;1496;1503; 屬於古老的閃米特語,意為“反對”(adversary),在以色列人中早已使用;而在神學中,撒但從不是脫離神控製之下的對立神祉,這與索羅亞斯德教的觀念完全不同 (可參考Encyclopedia Biblical: A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Edited by the Rev. T.K. Cheyne. D.Litt. D.D., 1914, pp. 4295-4297,或者,Dictionary of the Bible, Edited by James Hastings, 1963, pp 888.)。也許正相反,異教的魔鬼概念印證了聖經的相關啟示是真實的。

非洲宗教

東非,如果考古學正確的話,為人類發源地。約100,000年前的遺址(Excavations of Paleolithic burial sites)顯示,作為一種宗教儀式,死者埋入地下,麵朝日出之東方,而且塗上赭料。這應了創世紀第3章的話,“你必汗流滿麵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3:19)。而創3:24說:“(神)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麵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東邊”從此成為回歸之盼望,最後成就於城東之橄欖山上。不僅如此,他們身邊放置的狩獵工具表明,“複活”為一種普遍的觀念。

非洲宗教也相信一個超越的創造之神,非洲人也相信生命是從神來的,是一種超驗的力量在女人的腹中賜於了生命。大多數非洲宗教相信神在死後有審判和重生,而且這位神護理宇宙;在(動物)獻祭中人的歌舞及巫術的參與是普遍存在的,關涉潔淨、婚姻、生死諸類根本問題——獻祭就是一種代贖的觀念。不過總的來說,多神信仰遍及該大陸,一神的榮耀開始被其他神祉瓜分。這個多神化的過程,從東非向西非有一個逐漸強化的模糊路線——在西非,401位神靈統治著世界,包括扮演著騙子等角色,換言之,撒但也成了光明的天使。

印度教

印度宗教奠基於兩大敘事傳統:聽(Shruti)和看(rishis),在感覺中印度先民經曆神。這或許是創世紀第3章的故事,人在“聽”和“看見 ”中進入“知識”時代。大約在亞伯拉罕從偶像崇拜之地加勒底的吾耳起程的歲月裏(以色列的族長時代即從亞伯拉罕到約瑟,約在主前1900-1600),或者在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前夕(約在主前1260/1250),或者說,在猶太教奠基的年代裏,印度河穀則開始了吠陀(Vedas)的創作(約 1750-1500);而在聖殿被毀的時期,印度教的奠基之作奧義書完成(約主前600年)。一種觀點認為,印度先民大約在主前2000-1500年從中亞或小亞細亞遷移至此(有學者則將這個時間推前到主前6000年);甚至有學者堅稱他們從印度開始移居歐洲,所以不是歐洲為印度人的家鄉,而是印度人為歐洲先祖——“印-歐”(語係)一詞也表明印度民族與歐洲人或有共同的血源。

印度宗教缺乏唯一神的觀念,嚴格來說,印度教是一種多神教,以多神的格局分解唯一神的榮耀到印度到達一個新的階段,而人將在這種神性分裂中以佛教的名義肉身成道。同時,印度教是一種特殊的多神教,天文學和占星術,語音學、音樂和舞蹈,甚至植物進入了宗教世界。在這方麵,印度宗教位於猶太-基督傳統和中國宗教哲學的中間過渡的位置上;語音學和植物迷戀在中國演變為漢語文學和中藥經驗。然而印度的多神教並不排斥最高神的存在。the ineffable Brahaman,中譯婆羅門,然而他有無限的存在形式(330 million)。在這裏,創造萬物的神和萬物這被造者的界限開始消失。有傳統將婆羅門“化身”為Vishnu(中譯毗濕奴)或 Shiva(濕婆),或一位女神。不過Brahaman這個詞或許源於創世紀1:1節“創造”(1489;1468;1464;1512;1464;1488;)一詞,因此婆羅門之原義或許就是“創造者 ”。與基督教信條相關的另外一點是毗濕奴的“道成肉身”(Krishna,克利須那)。

印度教在東方的重要貢獻是靈魂不朽(Atman),這種永世的觀念具體化為關於輪回(samsara)的信仰,由業(karma)和重生 (rebirth, reincarnation)兩個重要環節組成。整個東方文明分享了這種思想。作為一種宇宙論,這種觀念將兩約啟示的線型時間觀念彎曲為不封閉的圓;作為一種救贖論,人在完全承擔罪責的同時也開始將救贖的責任全部負擔起來;當然,這一祛神化的的過程使以“法”或“教導”(dharma)替代完成的;dharma取消了神的位格,將神虛化為一種原則和力量——天父被抽象化,親子關係斷絕,悲情中來,最後萬法為空。在這虛無主義的前夜,人自我拯救的道路是知識(jnana)或覺悟,於是創世紀第三章中的“知道”就這樣取締了代贖。不僅如此,“自由”也變成人的實踐,包括行動和自律即瑜伽(Yoga) ——於是身體語言在東方上升為宗教儀式,人在“語音”和“姿態”的雙重符號中自我獻祭、自我感動、自我稱義。“人人為自己的基督”(tat tvam asi, 即 you are that)這樣一種思想已經在孕育之中,正是這種天人合一之觀念(Brahman and Atman are identical)將種性製度內化在印度文明之中,後將宗法觀念充塞於黃河流域——內聖外王為中國靈魂之瑜伽。

佛教

佛教起源於恒河流域,時間同在第一聖殿倒塌之際——約主前589(或531或413)年釋迦牟尼悟道;若主前589是可信的,這一年是聖殿被毀三周年。佛教分三大傳統,即小乘(Theravade, Hinayana)、大乘(Mahayana)和密宗(或藏傳,Vajrayana);佛教有三大庇護所或“三藏”(Triple Gem):佛(the Buddha),法(the dharma)和信仰團體(sangha)。在某種意義上,這是“三位一體”的東方版,分別對應的著基督教的父(神)、子(道成肉身)、靈(臨在於教會)。大乘佛教的所謂三大法身教義(trikaya:nirmanakaya, sambhogakaya, dharmakaya)則將這一傳統改編得更適合於東方的觀念。

如果說印度教代表了該地域的婆羅門傳統,佛教則將苦行傳統發揚光大。從印度教到佛教的轉化實際上是很自然的。神作為“原則”預備了佛教的無神論革命,種性製度則為眾生平等觀念的產生提供的道德平台。不過佛教的平等觀念是非政治的,以虛空為自由之路——不是在神以下人人平等,而是麵對虛無人人平等。人們一直注意到佛教虛無和慈悲或非暴力(ahimsa)信條之間的張力,“業”和“因緣”對人的困境的解讀實際上是同意反複。佛教的苦行、避世之路試圖解決這種邏輯緊張,語音(念)和姿態(坐)持續強化,連同靜思(moderation)正式上升為宗教儀軌,人進一步自憐如棄兒也因此自救如神(Buddha: You must strive for yourselves),涅磐(parinirvana)構成超越生死輪回苦境之頂點或主觀釋放;這種肉體自我複活不可能之絕境向東方啟動了萬法歸心的大道——人類背對約但河從流放於野轉為遠遁於“心”。然而“心學”最後的歸路是“外王”,從印度到中國,佛教以人為中心完成了政教分離到政教合一的特別輪回,大乘的此世關懷(Bodhisattvas)成為這一轉軌過程的中介。不過在中國和日本的“淨土”(Pure Land)信念裏,保留著對“外王”理想的絕望,末世論觀念就這樣勉強得以殘存於遠東。

和克利須那或耶穌不同,釋迦牟尼不是神道成肉身進入世界,而是人被靈充滿。於是有神論在佛教中被人論徹底顛覆,宗教版圖到這裏開始翻閱喜馬拉雅山。在佛教的體係中不需要神。隨著神被“無”棄絕,人來到了宇宙的中心,成為主權者。約的觀念已經徹底消失,人成為萬王之王。再沒有神借著先知的話臨到人類,人靠自己開始了成聖之路。位於話語或道的中心的是人之修行,而不再是神對曆史的掌握和同在。馭風而行取代的以馬內利,一如莊生夢蝶取代了天使顯現。人的天路曆程首先始於“四諦”(Catursatya),即苦、集、滅、道。這不是來自啟示,而是人的看見(four sights)。這或者是對創世紀第三長人的眼睛明亮了之人本主義反省:人所看見的不是榮耀,而是羞恥,乃是苦難和死亡。其次,人的天路就是法中修行,所謂“八正道”(256;ryā),又稱八船、八筏。包括: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八正道最後歸結為戒、定、慧三學。一方麵,諾亞方舟改建為佛教八船,另一方麵,“道成肉身”、“我就是道路”之“道 ”改編為佛教八條道路——佛教的版本這樣冠名:人就是道路,向苦而行。

中國哲學

佛教在中國完成了“去釋歸心、合道成禪”的進一步轉變。一方麵,不僅神的觀念進一步被棄絕,甚至連釋(迦牟尼或佛的位格)也被隱退了,人以心的名義 ——我心即佛——赤裸裸、孤零零掙紮於災民的曠野。作為唯一的形而上學努力,佛教和中國本土的道家思想合流,一方麵,以禪的方式將一切信仰和宗教融化為無,連同佛教也葬身於此;另一方麵,以“天”的名義將神自然化,天之子構成這一努力的庸俗本質。由於人之絕對孤獨,人際關係同時上升為一種新的信仰或宗教。於是,從約但河流域建立起來的神與人的宗教,到中國演變成人與人的新宗教,“關係”構成這種信仰的總綱,禪是其宗教世界(我與自己之關係),儒(我與他人或五倫之關係)或道德倫理是其世俗世界。

在這新宗教裏麵,人對人的否定性需要取代了人對神的肯定性需要——人需要他人,竟然是需要否定他人來肯定自己——災民生存鬥爭為這種否定哲學提供了經驗需求。事實上,稱義是人普遍的內在需要或普遍接受的先驗命令(所謂“道德感”),這和人的神聖起源有關——人是按神的形象造的,本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但犯罪之後人雖保守有稱義的欲望,卻喪失了稱義的能力。於是道德家靠毀滅別人稱義(而基督徒則因信稱義,即靠基督的血稱義)。人通過兩次否定上升為神:首先是否定神,然後是否定他人,最後“我”成為神(sage,聖)。結果人對己是救星或新婦,人對人是救星或豺狼。

中國哲學同樣崛起於第一聖殿被毀的世代。孔子生卒約在主前552-479,老子若真有其人,則也出沒於該世代。在中國,聖殿被毀後人類棄殿歸家,家成為社會的宗教場所和政治的基本單位,家就是中國的聖殿。大流散中的猶太人以公會(synagogue)替代聖殿,結果也替代了基督;儒家以“家”替代聖所,結果也以家國崇拜阻擋著耶和華的受膏者。另一方麵,佛教靠修行自救,而孔子則主張靠道德自救並救人。因行成義於是倒轉了源頭一切救贖論的被動語態,同時,“不朽”、“百世”、“祭祖”、“孝”之觀念極其矛盾或偽善地構成儒家的形而上學,這裏的每一聲祈禱都和其無神論體係針鋒相對。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道教中的三位一體觀念和成聖之路,太極、全真、太平而三清,一體三域(頭、胸、腹)、氣功和煉金,等等,披露著極遠處的信仰在中國思想裏麵的殘餘。(本節相關內容請參考第九課“道德”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26103.html)

日本神道教

宗教在舊大陸的東部流亡到達日本群島走到了盡頭,神道教是這一宗教末路的代表。神的義經過波斯宗教的兩位神之善惡二元論,經過中國我善你惡的人之道德論,到日本,義和偽善(道德)的觀念已經完全消褪,人的靈魂已經和萬物化一,與野獸同,與草木齊——物竟天擇、適者生存構成日本精神的頂點或人類思想東翼之絕地。如果說印度佛教代表了無神論曠野下人對罪的絕望,中國哲學代表著人對罪的阿Q式精神勝利,日本宗教則通過毫無罪惡感的決絕方式“消滅”了罪。神道教裏的神靈(kami)已經和義與罪無關,一方麵,kami是動物性的,另一方麵,kami是族性的——於是種族主義或合群的自大成為一種救贖的象征,祖先崇拜和民族主義在日本精神中合二為一。日本的“民族精神”代表人人類因極端遠離信仰而能達到的犯罪高峰。

神道即諸神之路(kami no michi, way of the gods)。在神道教的神譜中,太陽神(Amaterasu)為至高者,是日本人自然崇拜觀念之總結。在這種崇拜中,榮譽、潔淨、種族成為三個重要的信仰原則,生命的價值在這三個原則之下。按Kojiki和Nihongi的記載,這些原則奠基於日本的創世神話:關於“起初”的記載模擬了創世紀第一節,但是,第一對人類乃是Iznazagi 和Iznanami,日本和萬物是從他們生出的。Iznazagi潔淨自己,洗左眼出太陽女神Amaterasu,洗右眼出月神Tsukiyomi,鼻孔出夏風之神Susano-o——這是日本的三位一體神話,隻是這些神遠非聖潔。大約在聖殿被毀的時候,日本產生了第一個皇帝, Jimmu,號稱是Amaterasu道成肉身來到人間。天皇製度作為耶和華信仰的極端背叛,先將中國大陸變成血的祭壇,後終結於兩座城市的灰飛煙滅。這是東方的索多瑪與娥摩拉。

美洲宗教

北美平原地區的主要宗教形式是“太陽教”(Sun Dance),太陽被崇拜為最高的神。這和東亞的信仰想連接(大多學者相信,美洲土人大約30,000前年從東北亞遷徙而來)。不過起初的創造之神名為 Inyan(陰陽?),為謀永生Inyan破碎自己的身體將自己獻祭,血創造了Maka(大地之母),並創造了Skan(天國和正義之神)和Wi(太陽神),最後Inyan枯幹為岩石。這是美州獨特的神之受難和“三位一體”信仰。美洲人的一些創世神話複述了“起初,神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頓,源麵黑暗” 之景象(如Iroquois)。不僅如此,在這些本源記憶中,可以發現以下一些細節:眾神從水中創造幹地以獲取食物,而起初,他們先放出鴿子、然後差遣螯蝦去尋找陸地,直到洪水消退。這些信仰被認為是從日本和東北亞的先民中遺傳而來的。

不過動物崇拜在美洲替代了創世論之神聖記憶,動物在這裏扮演了非常重要的宗教角色。動物在這裏成了靈體,成了天使。關於神的概念,流散到美州,已經淪亡或降低為動物和石塊,神不再是大自然的創造主,而成為自然的一部分。狩獵生活和動物殺戮強化了這種靈性失落。沿遷移路線逐步向東部林地,植物神靈開始和動物神分享屬天的榮耀。大體說來,美洲信仰將食物和此世問題放在關切中心。這一點,可以在西伯利亞的土著信仰中發現共同語言。

澳大利亞及太平洋眾海島

大洋洲的土著居民(Aborigines)幾乎沒有創世信仰,對他們來說,世界一直這樣存在著,盡管關於“Dream Time”的核心觀念似乎可反觀始祖亞當沉睡一幕。他們相信有一位超越之神為宇宙之源,但是澳大利亞人不關心這位神和人的關係,他們把目光放在地上的神靈,並從地表的千奇百怪中尋找啟示和靈感。西太平洋諸島分享了大陸上關於超越性神的觀念,但對這些島民來說,宇宙更多意味著大海而非天空。但總的來說,關於祖先(神靈)的崇拜把大洋洲和東亞連接成一塊宗教版圖。其中美拉尼西亞諸島上的宗教所釋放的信息令人難忘:學者們相信Melanesia或者以 mana(神力。或解為嗎哪?)為詞源,在當地的信仰中,眾神靠mana創造和維係世界。西太平洋上的“眾神”是否就是西奈山前的眾人,這之間的文明沿革隱藏在曆史的迷霧之中。

伊斯蘭教

Islam在阿拉伯語中意為“submission”,“降服”(於神);Muslim意為“one who submits to God”,及“順服上帝者”。按古蘭經,伊斯蘭教即從亞當到穆罕默德(570-632CE)關於唯一真神之信仰傳承。在某種意義上,伊斯蘭信仰是猶太信仰和基督教信仰的“整合”,一方麵,她更“極端”地強調了神的超越性和反迷信品質(Shahadah);另一方麵,在尊重耶穌為偉大先知的同時,以穆罕默德等先知的同在分享了神的兒子的榮耀,並將神的超越性從人的角度拉近世界。穆罕默德的宗教旅程始於主後622年,和聖殿被毀以聖誕為中心形成對稱關係。在這之前,猶太和基督社團在阿拉伯已經存在很久。伊斯蘭教首先認同猶太人的聖經,阿拉伯語中的Allah和舊約的神之名1488;1457;1500;1465;1492;1460;1497;1501;是很相近的;亞伯拉罕同是他們的祖先,而他們敬拜之所(Ka’bah)為亞伯拉罕和他的兒子以實馬利所創建。其次,穆罕默德遭遇神之後在基督徒的啟發下開始了自己的宗教生涯。穆罕默德娶了一位有錢的寡婦(Khadijah),這位寡婦的侄子(Waraqah bin Nawfal)是一位基督徒,他讓穆罕默德確信自己的使命是從神來的,正如摩西一樣。

然而,穆罕默德並不是耶穌,他的使命不僅是宗教的,同時是道德和社會的。在伊斯蘭教中,極端超越的唯一神信仰,和政教一體化如此奇特地同在,使伊斯蘭信仰和基督教信仰分別開來。事實上穆罕默德在東方以宗教進行社會革命的同時,西方對稱的一翼——天主教正在從事同樣的事業,就是將宗教和生活合二為一,人以神的名義開始社會控製和重建,在一些極端主義盛行之地,入世熱情演變為十字軍(天主教)和聖戰(伊斯蘭教)。由於同樣的理由,伊斯蘭的聖行(The Sunnah)成了天主教的聖統。改革後的基督教,保守的一支返回傳統(耶穌說:“我的國不在這世界上”),而自由派則在偏離唯一神信仰的同時,將世俗化運動或肉身成道的反動帶進了現代。

事實上從起初,兩約的信仰一直麵臨著不同形式的人本主義挑戰。這種根深蒂固的人本主義在西方(希臘哲學)和東方(儒教)進一步發展為兩種極端形式:西方以人的智慧為宗教而徹底取代的宗教,東方以人的道德為宗教而取代的宗教。伊斯蘭-天主教可以視為這個非神化路線中的中間階段——神被高舉的同時人更被高舉,而神的超越性實際上被明舉而實貶。

最後讓我們做一個總結

第一、宗教和哲學,或者說地球上的各大文明是對一個共同啟示的回應或反應,這個過程不僅證明萬族一本,萬國同源,也證明惟有基督是人類的唯一拯救。第二、對原初真理的不斷偏離,該路線與人類從巴別塔之後從中心向外遷移的路線相一致;這一連續的背叛一方麵有人性原因,另一方麵必有靈界背景。第三、人類的曆史一方麵是犯罪史,另一方麵是救贖史或福音史,後者沿途覆蓋前者流散的路徑,直到世界的末了。願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因為國度、權柄、榮耀,都是祂的,直到永遠,阿門!(任不寐2008年7月5日)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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