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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課讀完了,精彩部分如下

(2009-09-11 12:40:54) 下一個
以賽亞書 35:1-2,“曠野和幹旱之地,必然歡喜。沙漠也必快樂。又像玫瑰開花。必開花繁盛,樂上加樂,而且歡呼。利巴嫩的榮耀,並迦密與沙侖的華美,必賜給他。人必看見耶和華的榮耀,我們神的華美”。詩篇 96:11-13,“願天歡喜,願地快樂。願海和其中所充滿的澎湃。願田和其中所有的都歡樂。那時林中的樹木,都要在耶和華麵前歡呼。因為他來了。他來要審判全地。他要按公義審判世界,按他的信實審判萬民”。這地將迎來人類的救主,正如以弗所書1:3所說的,“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在基督裏,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


5 你平生的日子,必無一人能在你麵前站立得住。我怎樣與摩西同在,也必照樣與你同在。我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
“I will most certainly be with you always!”

神也因為預先看明了罪的強大和罪人的軟弱,所以在萬有之先就為我們預備了一位救主,為了永不離棄我們,而將神的愛子為我們離棄。所以注意福音的第二處“悖論”。一方麵,神說“我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但另一方麵,“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麽離棄我?”(馬太福音27:46,參考詩篇 22:1)。在這取舍中,親愛的弟兄姐妹,神的愛就這樣向我們顯明了。“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受原文作成)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加拉太書 3:13-14);“神使那無罪的(無罪原文作不知罪),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裏麵成為神的義” (哥林多後書5:21)。

“ 既是這樣,還有什麽說的呢?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或作是稱他們為義的神嗎?)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複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有基督雲雲或作是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裏複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的基督耶穌嗎)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饑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如經上所記,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羅馬書8:31-37)。“既是這樣”,“這樣”就是神應許祂在基督裏與我們同在。

這一應許構成約書亞記第6節“你當剛強壯膽”的邏輯基礎。第一,不是“我們不喪膽”(哥林多後書 4:16),而是神的應許叫我們能夠剛強壯膽;第二,這應許並不叫信徒“混吃等死”,或“試探神”,無所作為,這應許叫我們剛強壯膽地去行動;第三,這應許叫我們不要在人及其背後的黑暗勢力麵前跌到,隻是憐憫——無論人詛咒還是恭維,你都不要在意,因為“人都是說謊的”(詩篇116:110);希伯來書 13:5-6更說:“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麽樣呢?”(參考:詩篇11:5-6)。然而隻是要愛,這乃是我們勝過世界所接受的新命令。我們因此為“中國”榮耀的子民,為要將救恩向萬國見證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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