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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的第二份工作

(2010-11-20 18:39:59) 下一個

每年鎮上初中小學秋季(8月底到10月底)足球比賽的裁判工作都是有大一點特別是高中生擔當,每場10元錢現金,時間非常好,都是星期六上午,正好有空,沒有籃球訓練。T很早就看準了這個,今年夏天在足球隊報名時就抓住機會申請了。 在得到通知以後,高高興興去開了一小時裁判會議並領回了裁判服裝和哨子。

第一個星期六那天正好是我四十歲生日。那天兩場比賽,本來可以隻掙20元,因為另外一個裁判有事缺席,一個人執法兩場,得到40元,當天晚上就用這40美元現金請全家去中餐館吃飯,為我慶祝生日,當然差的一點點前隻好父母貼上了。以致第二次我告訴S, 哥哥今天打工掙了多少錢時,S馬上說,叫他請我們吃飯。

除了中途因為到外地籃球訓練比賽和和同學出去野營各耽誤一周以外,直到10月底,每個星期六都能掙到四十來元。這些現金都沒有存入銀行,直接cover了這兩個月每周的午餐費和零用錢。最多一次獨自執法三場,從早上9點到中午12點多,掙了60元。 我問他太陽下曬一上午,累不,他說,不累,比農場打工好多了。 我正好趁機告訴他,學習好了,就可以去找輕鬆掙錢的技術工作。他一年級就被推薦選修了工程入門課程,我趁機鼓勵他多學一點這類課程,以後暑假我給他介紹到公司做技術工作,又學習,又輕鬆掙錢。沒有比這樣更好更有效的說教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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