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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授權才能動用武力 - 再聽聽美國副總統如何說

(2011-03-23 06:47:37) 下一個

我在前兩天的博文中談到奧巴馬在2007年表示過,美國總統必須在經過國會授權才能動用武力,但在這次對利比亞的聯合轟炸軍事行動中,奧巴馬根本沒有和國會進行任何協商和得到授權,就在訪問巴西的旅途中,要求美軍配合英,法對卡紮非政府軍進行軍事進攻。最近幾天,美國媒體,包括主流媒體都對此行為進行譴責和激烈辯論,特別是連民主黨的眾議員Dennis Kucinich 更是提出要彈劾奧巴馬。

這裏,又有人找出了美國副總統拜登在2007年接受MSNBC采訪時,談到當年布什政府如果要不經國會授權而對伊朗進行軍事攻擊,他堅決認為那將是“Impeachable event- (彈劾事件)。他還激動並明確表示他的立場,並且以此發出警告 - 不是輕易發出的警告。如果布什政府那樣做了的話,他將開始彈劾的行動。

看看拜登總統這次如何為自己圓話,起碼到今天為止未見他有任何表態。美國的政客有幾個可以相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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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3)
評論
tudou! 回複 悄悄話 這個話題是不是太老舊了?原因就是美國憲法規定沒講清楚:總統管一切軍事事宜;國會管打不打仗.政客們屁股坐哪一邊,就說那一邊話,不奇怪!
冷眼看網 回複 悄悄話 相信美國政客的話,就和小孩相信有聖誕老人一樣
蘇休 回複 悄悄話 就誠信而言,自由派比保守派總體上差得很多,但他們控製了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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