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敏特議員的發言讓我的大腦“轟”了一下,作為一共和黨員,迪敏特議員對布什政府及前任政府的批評,是我根本沒有預料到的,而且我從沒聽說過這麽直截了當的批評,好象美國政府才是危機的“罪魁禍首”。雖然我當時還未能理解他發言中的每一個論點,但對我來講,好像非常與眾不同,非常誠實的發言。而且,他的建議也似乎有理,像停止聯儲的寬鬆政策;分解兩房,賣給私人公司;停止無用的開支;給公司減稅;等等。我雖然關心時事,但對於我一直信任的“美國政府”的經濟政策,金融,還從未給與太多的關注,因為在我的印象中,美國的經濟政策就是近乎純粹的自由市場經濟,和資本主義的自由競爭方式,所以才會成為自由世界的領袖,世界經濟的引擎。而且,它的國民生產總值一直占世界總量的近1/4,說明政府的經濟政策是促使美國繁榮的主要原因呀。但迪敏特議員的發言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後來我自己的努力研究發現,除了他發言中的“出於好意”(with good intention),我不能百分之百地同意外,其大部分發言我認為是誠實及正確的。
看完參院的辯論,我就覺得參院肯定會通過這個議案了。因為民主黨在奧巴馬和喜萊利的支持下,大多數會支持的。而共和黨卻分成兩派,以議員蕭比為首的共和黨內的“真正保守派”堅決反對,但麥肯等“遊移派”,卻站在民主黨一邊,低調地支持了議案。
辯論拖到晚上才進行投票,最後以74 比25 通過了立案。參院共和黨領袖梅池·麥克內爾(Mitch McConnell)-(華裔美勞工部長趙小蘭之夫)在采訪時表示:“這個立案是“主街”(Main street)的立案, 不是華爾街的立案”。而民主黨參院領袖也表示如果不立刻行動,那美國的老年人就會失去退休金,中小企業發不出工資,家庭就無法拿到貸款購買房屋和汽車。但我還是沒能理解為什麽如此倉促? 尤其是那1500億的“耳號”,讓我開始對國會的這些“立法者”們產生深深的懷疑。
在這裏我補充一點:立案的關鍵是要納稅人提供7000億的救助金,因為來自選民的強烈抗議,立案被修改成分兩次提供資金,每次3500億,但第二次還必須經過國會再投票才能通過。這裏給人一個印象是國會隻能先給保森3500億去購買“有毒產品”,如果無效的話,那大家認為就會給納稅人省下3500億,因為下次投票就更難通過了。其實不然,因為立案已經通過,所以這7000億其實是已經全部付出了,而且3500億可以即刻兌現。如果國會要否決兌現這剩餘的3500億,就要通過投票“否決”這已經總統簽字的立案。而否決立案,要求兩院的票數要達到議員人數的2/3才可,而且必須兩院必須同時達到要求,否則的話,這第二批地3500億還是可輕易兌現的。
立案送回眾議院再議,因為第一次的否決,使得這一次更加緊張,因為國會在上星期就該休會了,議院們也都急切盼望回到選區,和選民溝通,並為幾星期後的選舉衝刺。但眾院多數黨領袖珀魯西宣布繼續協議,議員不放假,繼續討論至多數“支持”立案。我更困惑了,這是“支持”,還是“劫持”呀? 於是也緊張地觀察局勢的發展。新聞也講奧巴馬給所有民主黨議員電話,要求支持議案。這一次,好像是勢在必得。我那華爾街的哥們又打了電話過來,開玩笑說我不聽話,瞎他麽耽誤工夫了吧?華盛頓和華爾街都姓“華”,一家子的,怎會不救呢? 我此時對參院的絕對多數的支持已經深感失望,而且對那個1500億的“耳號”,深深懷疑,感覺那“耳號”可能會使眾院改變局麵。但還是懷有一絲僥幸的心情,希望眾議員們不被“耳號”收買,因為這7000億和“耳號”相比,太重要了,而且,這麽快就改變態度,會讓人極大地懷疑是否是個堅持原則的“人民代表”。但後來的結果隻證明了原則對“政客”們往往是最不重要的。
有人會問,那到底有沒有任何人提出其它的替代方案呢? 答案是有。我還記得來自加州的共和黨議員戴若·埃薩(Darrell Issa),數次接受采訪,呼籲證券委修改或暫時停止公司會計記帳規則,即所謂的“市場價格計帳”(Mark to Market), 來暫時避免銀行大規模地同時以市場價格把那些“有毒資產”記入資產負債表。這個方案是由FDIC的前主席,威廉姆·埃塞克(William Issac)提出的,他認為這條計帳規則使銀行在危機到來時,而且“有毒資產”根本沒有“市場”之際,被迫按照“市場”價格將“有毒資產”入帳,使得銀行的資產負債表即刻負值,而必須保留資金來作為保證金,而沒有流動資產來進行正常運營,和借貸。這個記賬法被許多人認為是導致金融危機的一個主要因素,因為采取市場價值法會導致銀行或者金融機構更多進行“資產證券化”,使一些本來不可流通的資產(CDO)流通從而獲得高的賬麵資產價值;證券化後的資產可以在市場流通中實現價值,但如果出現危機,這些資產的價值就會被低估, 而致使企業的資產的市場價值突然降低,就很有可能出現資不抵債的狀況。其實,這隻是一種記賬方式,任何投資人本應該認清這些資產的真正價值,不管你如何入賬。如果公司不顧危險地投資於這些不符市場價格的“有毒資產“而造成虧損時,公司首先要為此負責,資不抵債就要破產清盤,這是根治“冒險投機,用別人錢,發自己財,盈利私人化,破產社會化”的唯一有效辦法。安然(Enron)在本世紀初就是鑽這條記賬法的空子,導致公司最後破產,創始人肯·雷(Ken Lay)被刑事訴訟。而後證券委采用了這個“市場價格計價”的會計規則,來防止公司隱瞞未來的損失。所以當這些“太大”的銀行在數年的瘋狂冒險,和房價開始下降時,這個記帳法就使他們“原形畢露”。但這在政府的眼裏卻隻是犯了“錯誤”,而不去追究任何欺騙貸款,欺騙評級,欺騙銷售的刑事責任,甚至還用納稅人的錢為他們保駕護航,號稱“too big too fail”。
更為滑稽的是,在今年的三月份,國會再次聽證,要求證券委和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修改這條計帳規則,而且聲稱將立法更改,如果證券委和FASB不服從他們的要求。因為國會議員們認為銀行們不應該把那些“有毒資產”按市場價格入賬。銀行如果沒有銷售那些“有毒資產”,那就不用“mark to market”。這樣的話,銀行就可以繼續持有那些“有毒資產”,按“未來的價格”或“實(合同)價”來入賬。所以你看到的自今年第二季來的銀行盈利,大多是因為這個“mark to market”會計規則的修改,使那些銀行可暫時隱藏那些“有毒資產”,讓它們的資產負債表看上去暫時漂亮一些,但實際上,那些“有毒產品”還是被掩蓋起來的“不定時炸彈”,不知什麽時候還會被引爆。
這個替代方案由共和黨提出,但基本沒有得到認真的考慮,因為保森的態度十分堅決,宣稱購買“有毒資產”是唯一的有效方案,他的理由聽起來簡單且讓普通人容易理解,“有毒資產”像是人血管裏的淤積物,堵塞了血液的正常循環,隻有將它們清理出來,才會使血液(credit)恢複循環。而大多數議員對複雜的金融係統沒有太多了解,或許,無法與保森,這個在金融界,華爾街混跡一輩子的“金融家”進行辯論,而且,責任的重大,時間的緊迫,使他們更無法挑戰這個“唯一有效的方案”。電視上的金融專家們也多為此方案叫好 – 雖然後來出現了許多個“事後諸葛亮”。但保森後來還是徹底修改了自己這個“唯一有效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