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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個應用題--黨大還是法大

(2011-03-10 23:24:13) 下一個
黨大還是法大。這樣問的人應該是非法律專業的教授,既不懂法律又好學的專業人士。個人理解法律是工具,就和作月餅的模子一樣,為了保證月餅都一樣大小用的。麵團多了,刮去多餘,少了多墊點。調整是必需的,哪有那麽多大小一樣的麵團等你用呀,法律是死的,不管這事。黨就是要指明方向的,管的是把法律用起來,教導人們什麽是多什麽是少,保證大家都自覺或被動地做一樣大小的月餅。黨和法律誰也不大誰也不小。但為什麽老是有人問這樣的問題呢?現在問的原因是現實的考慮,和以前和以後的提問,來由肯定是不一樣的。從我一貫努力理解法律但總歸失敗的個人體會中,得一個應用題與之相近,是這樣的。難度係數一般。當1+1=2被廣泛接受之後,大家都去摘蘋果。每個人都是能摘10個。有人為了自己能多來點實惠,利用了各種手段。比如大聲呼喊讓領導先摘,跟著領導後麵閃身進入果園,10個最大的肯定是領導。後麵的群眾由於地位差別拿著10個小的走了。不長的時間之後,1+1=2的法律都認為不公平了,領導和群眾都不滿意。領導抱怨每次隻有拿10個的機會,那院子裏還有好多呀,小也是蘋果不是?要想辦法。股份製好。誰出的錢多誰多拿。拿出來比較一下,群眾都是小萍果,要比價值,大蘋果能和小的一個價格嗎?按重量,結果很明白,那第一桶錢不騙人,很重,比例很高。不股份不行嗎?不幸,不可以。而且隻能廠子裏麵的人來買股份。實踐了一段時間,效果很好。為什麽呢?因為1+1=2的法律不對了之後,還發現沒必要。群眾出不了錢,都是0+1=2誰能說公平呀?果園要全麵個人化,個性化。理由也充分的沒商量,沒麵團的不能做月餅,沒資格。沒錢的不能上大學,毀家上學多不值得呀!為你好!不出錢不行,要改法律。我們先富黨應該有法律地位和尊嚴。法律這樣公開公正地要了老百姓的錢和命,法律有用嗎,黨有用嗎?不改不行也。這狀況和什麽像?北伐成功,南昌起義之前,泥腿子們在小共的領導下,發現真正流血犧牲換來的成果是連合法身份都丟了,和當初追求民主更遠了。不得已,南昌了。看看那茉莉花踏著準確地節拍不請自來,狀況應該是估計的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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