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陳盲人的事情,我知道的不多,也不想說太多.。針對你所說的“我對美國政府的意見最大”講幾句看法。
昨天下午,我陪一個創業的朋友去見矽穀的VC。會後出來他脫口罵道:“VCs are all devils。”我笑著問他說:“你還會找VC合作嗎?”他想了想說:“當然會的。”
創業的人往往是理想主義者,他們覺得他們有最好的產品和服務,夢想著把最好的產品和服務提供給用戶。而VC的目的和創業者是不同的,他們隻想投點小錢,然後希望成百上千倍的收回。至於創業者的夢想,不是他們首先考慮的目標。盡管這樣,創業者和VC有一點是一致的,就是把產品和服務推廣把公司做大。更重要的是,VC確實能夠解決創業者在初期不能解決的資金問題。所以即使VC都是DEVIL,絕大多數的創業者都還是願意找VC幫助的,而且還都是創業者主動找上VC門去,而不是DEVIL出來鼓動的。
如果創業失敗了,責任主要是在創業者身上,而很少有人會指責VC為什麽不擁有創業者相同的夢想。
我覺得陳光誠和美國大使館的關係,有點類似創業者和VC的關係。美國大使館當然有著和陳光誠不同的目的和利益,這沒有什麽好指責的,而且本來就是陳主動找上門去的。如果合作得好,美國大使館也的確有可能提供陳憑自己一人不能達到的目標。先期創業者王局和VC美領館的合作算是比較成功的例子。
陳盲人和美國使館的合作沒有成功,是因為共同的目標overlap太小,相互的利益相差太大,所以沒有必要去指責美國大使館為什麽不對陳盲人幫忙到底。
星期一早上忙,就寫到此。以後想到了再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