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看看我的“成功”案例
(2010-03-02 11:4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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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看我的“成功”案例
本人有一出租房,靠近名校。四個單元:其中三個住人,另一個是車庫,租給鄰居放東西。我本人常年千裏之外,也沒有物業經理,不過,靠著地點的好,勉強維持。三個房客基本上都是好房客,不過,
房客#1:三個名校學生,從來按時付房租
房客#2:一對東歐裔夫婦帶兩個女兒,也從來按時付房租,但是比較“凶”,他們收入不高,所以對漲房租非常敏感,我買房時,房租低於市場價200元,可是很難給漲上去,因為沒準備好和他們大幹一場。這個州又是那種親房客的州。好容易房租漲了75元,他們回頭抱養了一隻小狗。男的曾經在電話上對我大喊。
房客#3:一對年輕人,正籌辦婚禮,從來按時付房租
因為次貸危機,我去年夏天就停付房貸了,不過,我還是想keep它,一來地理位置好,二來租金收入相對挺高。不過,我想把#2趕出去,因為他們老這樣,我沒有權威,別的房客也要鬧事了。當然,如果他們要住也行,那就得聽我的。
另外,停付房貸,剛開始幾個月沒什麽事,但是,到後來,肯定會有一些問題的。我對#1和#3不擔心,唯一擔心#2鬧事。所以,不如先發製人。
我給他們寄了一封掛號信,告訴他們房租漲了300元,但他們仍然付以前的房租。我已經找好了律師,立刻按規定程序,evict。
他們沒請律師,上了法庭,他們就反咬一口,說房子有這種這樣的問題,當然,這沒出我的意料,到底還是我有律師,最後法官給了#2六個月時間,他們仍然按原來的房租付,六個月後搬出去。
六個月到了,他們說還要住下去,於是我們各退一步,房租加150元,但是這時,在法律上,我已經all set,隻需讓我律師在法庭上填張表,就可以evict他們。而不用再重走老路,這正是我想要的,一來,房租漲上去了,二來,把他們搞進這種狀態,防止日後鬧事。
事情真的很巧,我和他們商定房租加150元不久,他們已經付了一個月的,法庭的notice到了,要收我的房子,我急忙和貸款公司談判,達成了一個協議,渡過了這個難關。可是,#2起來鬧事了,不付房租,還請了個律師。
但是,因為這個case在法庭上已經有半年了,所有東西都成定論了,#2想翻盤,太晚了。最後,我律師和他律師還是達成協議,他的房租一個子也不能少。
#2當時沒請律師,最後請,花了錢,沒起多大作用。而我從開始就請律師,同樣是花了錢,用了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