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克西的世界

高爾夫球,攝影,旅遊,講笑話,寫寫心得,這就是我工作、家庭以外的小世界。
個人資料
MichaelC (熱門博主)
  • 博客訪問:
正文

加州海岸:(7)大色狼(Big Sur)

(2010-09-30 14:53:19) 下一個


作者:麥克西
中文博客:www.MichaelCBlog.com
國內博客:www.MaiKeXi.net

Big Sur
是風景秀麗的加州中部海岸線的一部分。Big Sur這個名稱是從西班牙語翻譯過來的,意思是“大南方”(el sur grande)。Sur來自西班牙語,而Big卻是英文。在此之前,我還誤以為Big SurSurfing有關。按此混合翻譯方法,我把Big Sur譯成“大色”,“大”是Big的中譯,“色”是Sur的音譯。加上這裏浪多,浪高,就在“大色”後麵加了一個與浪音近的“狼”字,於是就產生了“大色狼”這個有點神奇色彩的名字。用“大色狼”做這篇博客的題目很恰當。

我這一生中“攔截”過兩次便車。一次是三十年前自行車旅行途中,在湖南衡山腳下,搭乘一部軍車載我、夥伴和我們的單車上山。另一次是大約兩年前有一次清晨去打球的路上,沒留神汽油燒完了,隻好“溜”到高速公路旁的草地上,伸出平指的大拇指,等待好心的人“救”我。沒過多久,果然就一個好心的“牛仔”,開著大皮卡,把我載到下一個出口的加油站,又把我載回我拋錨的地方。我連聲謝他,他說,不客氣,他也被別人救過,相信我以後遇到這種情況也會救別人。

自從那次以後,我就有了兩個心思。一是每次開車多看幾次油表,不要再出現油被燒完、拋錨街頭的糗事。第二是,什麽時候,咱們也救一下別人,學一次雷鋒。可是,這第二個心思,想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在路上攔截搭便車的人(Hitchhiker)不少,但拋錨求救的並不多。而搭便車的什麽人都有,曾經有報道高速公路上好心載Hitchhiker挺危險,可能遭遇色狼、性攻擊甚至謀殺。所以我雖然有這個心思,卻一直沒有這個膽量。

Point Lobos蘿卜絲公園出來,我決定朝南開一個鍾頭左右去挺有名的Big Sur看個究竟。一進入加州一號高速公路的匝道,就看到路旁站著一位大個子,肩膀扛著行李背包,麵對著我,大拇指伸出好長,是個想搭便車的人。霎那間,我那柔軟、容易衝動的心立即戰勝了堅強、冷靜的大腦,把我踩在油門上的右腳軟化掉,汽車開始慢下來,居然就停在了那位大個子的旁邊。我搖下窗戶,他低下頭,對我說,能不能搭我的車朝南走?我很快回答,可以呀,一副輕鬆的樣子,叫我自己也吃驚。他把行李放在了後排,自己坐進了前排。這個時候我看清了他穿的T桖衫,上麵大大地寫著:You Are Awesome Man

他一進我的車,我就後悔起來。他滿口的煙臭味,煙臭是這個世界上我最痛恨的味道之一。加上他已經好幾天沒有洗過澡,滿身飄著汗臭。他的個子真的好大!不僅高,而且胖,若要性攻擊、謀財害命,我一定不是他的對手。他滿手的紋身,給人很怪異的感覺。我的心開始有些慌亂起來,但我的大腦這個時候表現得很沉穩。既然不能反悔、叫他下車,我就和他聊起來,套套他的話,確認他不是色狼或強盜。

他的名字叫Charles,來自新澤西州,到舊金山來看朋友,朋友的車壞了,錢也花光了,他決定自己步行到洛杉磯去找另一個朋友。他已經露宿了好幾夜,幾天沒有洗澡。昨晚他就睡在Point Lobos的沙灘上,好在加州的海灘沒有蚊子。這天正好是星期天,他去附近的一個教堂做禮拜,教堂的教友也沒給他什麽幫助,所以他就這樣又步行上路了。我問他,為什麽不打電話給他父母,請他們寄點錢過來搭班車去洛杉磯。他說,他和父母的關係很糟糕,他們也沒有錢。我心裏有些發毛,他一定是犯過什麽大錯,才會讓他父母、朋友、教會都不理他。還是提防一下為好。

從蘿卜絲公園出來,我就把相機和三腳架隨便丟在了後排座位,遇到好的景點可以隨時拿出來用。他回頭看到我的這些器材,搭訕地問我是不是專業攝影的,我警覺起來,連聲說不是,告訴他那些器材其實很便宜。我嘴上這麽說,心裏卻有些“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他笑笑地告訴我他的弟弟也喜歡攝影。為了防範他,我故意說,我下午約好朋友在San Jose見麵,我最多隻能搭他到Big Sur,我想暗示他,假如他搶或殺了我,我的朋友會立即找我的。他說,能搭車到Big Sur就已經很好了。他很感激我給他便車,救了他很多力氣。看著他差不多300磅的個子和沉重的背包,我心想,的確如此,他應該不會那麽殘忍對一個好心幫他的人行凶吧?

Big Sur的風景和MontereyPebble Beach17 Miles Drive等很不相同,比較大氣一些,山比較大,海岸線比較長,居民很少,遊客也不算多,但遠沒有Pebble Beach一帶那麽秀麗,岸邊也少了很多有特色的石頭。

(1)


(2)


(3)


(4)


(5)


(6)


(7)


一路上,風景很美,我的心思卻很複雜。我不敢在風景點沿著路邊停下來拍照,拍照的時候叫他下來似乎不禮貌,不叫他下車,又沒有安全感。於是我決定盡快開到
Big Sur把他放下來,在回程才開始拍照。

這個時候感覺Big Sur怎麽那麽遙遠,還不快到。我停下車來問路,路邊上的人居然都是外國遊客,聽不懂我在問怎麽。我繼續開車,四處張望找地標,看Big Sur到沒有。Charles似乎注意到我的心情,對我說,“你安心看路、開車,我幫你看路標”。

終於到了Big Sur,這裏突然樹林很密,很多Camping Facility。我把Charles送到一個熱鬧的客棧前麵,告訴他,我隻能送他到這裏了,並送給他二十元錢,希望他下一程再找到便車,Good luck。他高興地下了車,取了行李,謝了我,向我招手再見。看著他遠去的背影,我才放下心來,他還不至於是個壞人。

糟糕的是,因為要送他,耽誤了早晨比較好的光線。朝南開的時候,海邊就在汽車的右邊,停車、下車,再開回公路都很方便,走回頭路的時候就要逆行穿過大馬路才可以停車,有些不安全,也沒有太好的心情去花時間Compose每一張照片。上麵就是在這樣的心情下拍的一組“旅遊”照片。

回程的路上,我把窗戶打開,海風吹著我的頭發,讓我想起先人的一句話,“做一件好事並不難,難的是天天做好事。”在美國學雷鋒更不容易。Charles已經走了,我卻還可以聞到他留在座位上的那股濃濃的味道。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