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日本太陽能產業介紹

(2009-12-21 12:18:57) 下一個
日本是能源消耗大國,但是國土麵積狹小、能源稀缺,能源需求主要依賴進口。

近年來隨著新能源技術的發展,日本加大新能源技術的研發與投資,大有轉變成新能源大國的趨勢,其中日本的太陽能產業上升趨勢明顯。   

日本太陽能產業在過去數年中發展迅速,該國的太陽能年裝機容量從1994年的7兆瓦飆升至2003年的223兆瓦,在這十年裏足足增長了 32倍。早在 1974年日本就推出了“陽光計劃”,當時規定以居民屋頂並網發電為主要目標,對太陽能係統實施政府補貼,初始補貼達到了太陽能係統造價的70%。該計劃 的初衷是使日本逐步擺脫對石油的依賴。經過多年的發展,太陽能技術和產品在日本已逐漸普及,很多家庭都購買了太陽能 發電裝置。

1993年,日本政府為該國太陽能產業製定了長期目標。日本“新能源發展基本方針”中明確規定,2000年日本太陽能總裝機容量應達到400兆瓦,2010年的目標則為 4600兆瓦。隨後日本開展了“新陽光計劃”以確保該目標得以按時完成,該計劃主要致力於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科研任務及與鄰國間太陽能產業的合作。 2004年,日本修訂了 “能源供需長期展望”,規定“新陽光計劃”將在2006年至2007年間逐漸減少補貼。雖然政府的扶持力度減少,但是私有公司及 個人購買光伏產品量增多,日本用戶對光伏產業有更深的理解。  

截至2007年底,日本累計安裝太陽能裝機容量達到1900兆瓦,其主要為居民用戶。2008年,日本是全球第6大光伏太陽能市場;當年新增裝機容量為230兆瓦。這一年,日本生產的太陽能電池約占全球總量的17%。近年來,從數量和規模來看,日本非居民光伏市場都呈增長趨勢,但是該部分僅占日本光伏市場的10%左右。目前日本有10家區域 性電力公司負責提供區域服務。這10家公共事業公司在太陽能光伏運作方麵發揮重要作用,這些公司主要負責回購超額光伏發電、遵守可再生能源投資規章、創建綠色動力基金等。日本居民需繳納較高的電費,日本10家公共事業公司於1992年自發實施電力回購政策,即按照零售價回購所有多餘的電力。   

電力回購政策能幫助光伏發電用戶大幅降低電費,並能高價售出多餘電力(約每千瓦時30日元)。自從2006年3月政府取消了對太陽能行業的補貼後,國內 太陽能市場就一直處於飽和狀態,與此同時這項政策也打擊了很多太陽能電池生產商對科研項目投資的積極性,並且減緩了拓展海外市場的步伐。為了進一步帶活現有的太陽能市場,2009年初,日本政府恢複了中斷3年的家用太陽能補貼政策。
[ 打印 ]
閱讀 ()評論 (2)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