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位:我們無力阻止坐吃山空的局麵。這是環境保護署的官員Lisa Jackson在一次采訪中說的,當時被問到煤炭公司將山炸開的做法是否對阿巴拉契亞山脈區域人民構成了環境恐怖主義時,Jackson回應道:現在的法規並不允許我們通過修改法規來阻止這種行為。在現在的法律下我們無計可施。
真相:正如那些政府中的人所知,其實有不止一種方法去保護一座山。一個有創造力的政府永遠可以找到方法實現目標。
想想兩個羅斯福的例子:泰迪·羅斯福認為“作為人民的代表,隻要是有利於大眾而且沒有被憲法禁止的,就應該盡力去做。”換句話說,如果所做的事情是正確的,他寧可在事後請求原諒,也好過苦等一個許可。
而富蘭克林·羅斯福則對涉及到大眾利益時行政權的行使則有更進一步的哲學:“如果國會不能執行或者不能恰當地執行,我會擔起執行的責任。”
一年之前美國法典裏有96條規定是明確關於氣候變化,全球變暖或溫室氣體的。他們分布在美國法典的農業、商務、勞工、公共衛生、環境保護以及交通等11個分類裏。此外,保護環境的行政權也可以在很多美國的立法中找到,比如《潔淨空氣法》和《潔淨水源法》。
有以上這些法律,環境保護署應當能找到防止開采公司移走山頂的方法,即使沒有,也可以要求國會授予這種權力。如果他們隻是不想為此得罪煤炭工業因而遲遲不行動,那就要進行更強硬的談判了。聯邦政府已經給了煤炭工業巨額補助讓他們發展固碳等技術,投桃報李,禁止在山頂開采煤炭,不算過分。
第六位:對碳排放收費事實上是種“國民能源稅”,保守派總會搬出這種論點。
盡管保守派們熱愛給任何他們不喜歡的措施都扣上“亂收稅”的帽子,為碳排放定價不能算收稅。這隻是把化石燃料的價格變得更接近其真實成本,術語叫“市場信號糾偏”。它能使能源市場更有效率,發揮“市場的魔力”。保守派們什麽時候變成自由市場的敵人了?
如果經濟上的保守派希望使市場更有效率,他們應該取消所有給化石燃料和核能的補助,把這筆錢還給消費者,讓他們適應碳價格的變化。
第五位:提高能源價格,限製碳排放量和交易許可這些舉措會在經濟蕭條時進一步傷害消費者。
真相:清潔能源法案(Waxman-Markey法案)到2012年才會起作用。如果那時我們仍處於蕭條中,那我們的問題也不是把石油和煤的價格提高幾分錢與否就能左右的了的。而且,這個法案會盡量保護消費者,特別是那些付不起高昂能源費的人。
第四位:消費者以後每年會為能源使用多付幾千美元。
真相:環境保護署和白宮預算辦公室已經計算過能源價格的平均漲幅不會高於0.48元/天,也就是分攤下來每天多付48美分。
更何況,即使沒有碳排放限製,化石燃料也會漲價,原因多種多樣:不可再生資源越來越少,國際競爭激烈,健康問題和環境問題帶來的成本等等。
本文翻譯自The Top 10 Bogus Statements (BS) in the US Climate Debate 原文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