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幹部子弟”的討論:
久居海外,習慣了信口開河。
每個人都站在“自己”的立場上,去討論, 誰也不是什麽“幹部子弟”或別的什麽子弟。你去找工作,簽合同,從來沒有家庭關係這一攔。那是屬於“ private business" ,別人是無權過問的。
討論時事,探究曆史或未來,也是站在“公民”的立場上,誰也不繼承父母的“光榮”,誰也不背負父母的“罪惡”。(“光榮”與“罪惡”也是隨時間,地點,人群而變的。) 這是我認可的“人權”與“公平”。到今天還以“幹部子弟”吹噓,賞賜給別人一個“幹部子弟”的頭銜作為“安慰”,實在可笑!離開特殊的關係網的環境,所謂“幹部子弟”又會怎麽樣呢?就不用說了。
如此討論,借用他人的一句話,“太累了”。還是隻論“健康”,隻談“天氣“。退休年齡了,看看戲,品品茶。讓下一代去經營他們的生活,曆史是要按照“存在即合理”的法則運轉的。誰能改變社會存在呢? 誰又能找出眾人皆認的”理“呢?
我是閑來無事,若此言論曾觸痛了哪位的神經,還望您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