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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中國第一個被處以絞刑被絞死的是洪述祖

(2010-05-10 15:01:10) 下一個




中國在刑法上執行死刑,在清朝以前大都是殺頭。民國成立後,則實行槍決,後來又進口了國外的絞刑具,實行絞刑絞死。

中國第一個被處以絞刑被絞死的是宋教仁案的要犯洪述祖。

1913 年3月,刺殺宋教仁案發生後,洪述祖逃到青島以避竭。以後他即長期避居青島。直到定世凱死後,大家對宋案幾乎都已遺忘的時候,他才從青島化名張校安回到上海。

因債務關係,他被一個德國商人扔送到巡捕房。直到他償還債務後,德國商人撤銷訴訟,他才被釋。可是,當他剛從巡捕房釋放出來,準備上汽車時,被宋教仁15歲的兒子宋振呂和宋教仁的秘書劉白認出,扭送到上海地方法院,後來轉解到北京,以指使殺人罪,於1919年4月5日被處絞刑。這時中國還剛剛從國外引進絞刑具,第一次使用。由於使用不當,一下子將洪的脛子絞斷,使洪的人頭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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