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名字。名字使我們被人識別,這個世界上有同名同姓,但沒有相同的兩個人。名字也代表我們的身份——姓來自家族,代表生命的淵源;名常由長輩賦予,代表他們對生命的期待。
我叫陶璟。
“陶”是我的姓,從父係繼承的家族傳承,不可能選擇。但我從前有點不喜歡,幹嗎姓這個泥土氣的陶呀。我的名字是“璟”,卻常常被人寫成“瑾”,因為除了李後主他爸和宋朝一個宰相也叫這名,很少在別處見這個字。新華字典上的解釋很簡約:玉的光彩。我覺得自己的名字不太講得通——陶不就是瓦罐嗎,泥巴做的怎麽會有玉的光彩?至多是層釉。
其實這個名字還真有來曆。出生第九天就因為新生兒敗血症被送進醫院,住院登記單上隨便填的小名字跡太潦草,護士來的時候總是叫成“小景,打針啦!”左右小床的嬰兒都先後死去,我卻幸運地出院了,帶著護士叫出來的名字。爸爸媽媽覺得這個名字不錯,上戶口的時候,他們給加了個女孩名常有的“王”字旁。
存在,尋找意義。名字首先是因為識別的需要,後被賦予一種期待。肉體的生命是多麽渺小,我的存在與否,對於這個世界本來微不足道;多年以後,當我認識了耶穌基督,才知道神不僅從繈褓中保守了我必朽壞的生命,而且賜給我更寶貴的永生。當我經曆一個新生命的開始,更令我驚訝的是,我對自己的名字也有了意外的發現。原來,它來自聖經!
“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世紀2:7)
“你本是塵土,終必歸於塵土。”(創世紀3:19)
“陶”是我的本質。我是泥巴做的。從亞當而來的生命出於塵土也必歸於塵土,無論是九天還是九十年,原無根本不同。
“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羅馬書6:23)
從亞當的後裔,得成神的兒女,當我接受耶穌基督做我個人救主的那一刻,耶穌基督永恒的生命就進入了我這必朽壞的肉體生命之中。從此以後,肉體一天一天衰殘,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人生一切的挑戰,最大的莫過於死亡的恐懼,莫過於罪的攔阻和撒旦的控告。然而,複活的主已經為我得勝,從此,我可以坦然無懼信靠他,去見證他無窮生命的大能。那流溢的,必然不隻是一層外表的釉彩,而是真正的生命之光。
“我們有這寶貝放在瓦器裏,要顯明這莫大的能力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哥林多後書4:7)
聖經中的人物遇見神以後,通常他的名字就被改變。亞伯蘭成為亞伯拉罕,雅各成為以色列。名字的改變代表身份的改變。來到加拿大,國度的變更帶來識別的需要:一個英文名字。牧師問了我中文名字的意思,給了我“Gemma”這個名字,Gem就是寶石嘛。可是聽上去很象“芥末”,所以我開始沒有用,在工作場合,我接受了一個更普通的英文名字Jenny,隻因為與中文名字的發音接近,不過牧師還是叫我“芥末”,還是因為識別問題——“Too many Jennys,”他認不過來。
直到有一天我思想下麵的經文,我才開始喜歡Gemma這名字了:
“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象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它也必挪去,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做的事了。”(馬太福音17:20)
是的,信心是寶貴的。如果芥菜種代表微小但卻堅實的信心,建立在對耶穌基督的認識和信靠,那麽,“芥末”——芥菜種而且成末——不正是我最有意義的名字嗎?從此,我將一切與信仰有關的活動,都以“芥末”為英文名注冊,這是我在神國的Identity.
名字的故事,就是生命的故事。
我們需要知道我們是誰,需要知道我們從哪裏來到哪裏去。
我們需要知道為什麽存在,也需要知道如何度過我們的生命。
當一個人被創造的神救贖的主尋回,霎時間一切有了全新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