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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被不公平地對待的時候,你該怎麽辦?6

(2011-02-25 11:23:07) 下一個
二月一日得到沒被錄用的通知以後,我就去了另一個學院的秘書處工作, 因為在那兒我還有35% 的工作。於是從二月二號開始去工作, 因為知道不會在那兒工作太長時間(期間我一直在找另外的工作),所以就讓他們不用給我單間的辦公室,我跟別人合用一個辦公室就可以。 我也不要他們給我單獨再裝一個電話,免得工作時間太短,等這些事情辦下來,我也該走人了。


二月十號那天,有位院長(第三個學院)找我談話。他們其實早在去年的年底就找過我,他們係的一位秘書要休產假了,問我有沒有興趣接替這份工作。我告訴他們我在申請外事辦的工作,如果得不到,我就對這份工作有興趣, 但如果得到的話,我會選擇外事辦的工作。另外,我也不能工作全時間,因為孩子還不是很大,還非常需要我, 我最多可以考慮工作75%。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對秘書的工作不是太有興趣,但如果沒工作可做的話,我也會很高興地去做的, 並且可以幹得很出色。這件事不了了之,後來我看到他們已經登了招聘廣告,以為我沒戲了, 但還是在他們截止日期前遞交了我的申請,我不想失業,這樣做也算是給自己留條後路。我知道,如果真的跟別人競爭的話,我還是挺有競爭力的。


十號那天的談話可以說是非常愉快。院長見到我就說:終於見到傳說中的你了! 把我嚇了一跳,不知道他聽到了什麽,我假裝鎮定地說:希望不是什麽反麵的東西。 他趕緊說:不是,聽說你工作能力很強,飯也做得很好吃。。。天哪,是誰把這消息也叭給他了。然後我們就談了一下工作的事情。他說那個秘書的工作對我不是特別合適, 因為工作量很大,要是我工作75% 的話,壓力會很大。 但是他們還是想要我,覺得我做對外交流的工作更能施展我的才能,況且我以前做的工作就跟國際化有關。並且問我想幹多少。 我說50% 到60%的工作量對我來說是非常完美的,他說那我就工作60% 。 這簡直是一個天大的喜訊,工作內容我喜歡,就連工作量也是我自己定,簡直好得讓我難以置信。但有些問題他們還得去人事處搞清楚,所以答應我接下來的那一周給我一個準確的答複。


十一號那天,周五,下午接完孩子,又帶笨笨去學了鋼琴,剛到家, 手機就響了,一聽,居然是副校長的! 我曾在二月初的時候給他寫過一份信,問他一份財務工作的事情, 他一直沒有給我回信,我以為就沒戲了,但這電話居然打到我的私人手機上了, 而且還是在周五下午四點半以後。到底有什麽事情?他約我下一周的周三去見他。 放下電話, 我不禁胡亂的猜疑了起來:一當然是工作的事情, 二可能是聽說我要上訴,他要勸說?三是他們請我在紀律委員會開會時做翻譯,我現在要讓他們另外給我付錢。想來想去,也就是這三件事可以讓副校長找我的。不管他, 我現在反正是死豬不怕開水燙。


我因為外事辦這份工作的事情搞得我心裏憔悴,雖然我一直盡力把事情往好的方麵想,但是內心的那種委屈,掙紮讓我在短短的時間內瘦了四公斤。 雖然現在我沒有失業,但整個事件對我的傷害遠遠超出了我所想象的。所以我決定不管我怎樣, 上訴勢在必行。不然我都覺得對不住我自己。別人侮辱我,我不能侮辱我自己。 於是決定給校長寫封信,告訴他這件事的經過,我的想法。然後我就要上訴。


轉眼,周三就到了,我在約定的時間前五分鍾到了副校長的辦公室。 首先談的是工作的事情。他告訴我有兩個院長把我推薦給他了,所以找我談談我想要的那份做財務的工作。我首先介紹了一下我的經曆,所受的教育, 我的計劃。。。談話在非常愉快地氛圍下進行。這份工作隻有40%,他擔心我會嫌少,但我告訴他,工作量對我來說是稍微少一些,但我很想有這份工作,因為我學的就是經濟,我想學以致用,所以多少都可以,況且我又不想工作全時間。如果他能確定這份工作給我的話,我就要辭掉現在的那份工作,還有另外那一份60% 的工作,但我必須確定我能得到這份工作。當然我們也談到了外事辦的那份工作,他以私人的名義勸我不用再去費神了。但我告訴他,我對我受到的侮辱一直不能釋懷, 至少現在我還是決定要上訴的。


這周一,也就是二月二十一號,副校長打來電話, 確認了我的工作的事情, 並且談好了工資。我這人不貪,隻要不出格,我一般都接受, 所以一個給得不是很高,但也不低,一個很感恩地接受。工作的事情也就非常順利地確定了下來。下周就去新的部門(教研處)工作了。跟外事辦的那份工作比,這份工作更是我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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