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還是去年夏天送老二去休斯頓實習時發生的事情。一大早一出門兒就被警察薅個正著。我還暈暈乎乎不明就裏,警察已經告訴我:我和我家小兒子違法啦,要給我們一人一張罰單。事情的來龍去脈得從頭說起。
兩個兒子辛苦呀,都是早晨四五點鍾才前後回家。其實他們也沒出什麽動靜,大概母子連心,平時夜裏狂風暴雨都吵不醒的我一下就醒了。推開老二的浴室,他在刷牙,但已穿戴整齊。
“這麽早起來幹什麽?”
“我們不是要早走嗎?”兒子眼睛裏是狡黠的笑意,他在努力控製著,我因為太困了,當時忽略掉了。“還可以再睡一個小時。”
“好好,都聽媽媽的。”他擁著我,實際上是把我推出了房間。
我迷迷糊糊又回去睡。事後才知道,小兒子糊弄了我,他跟朋友們玩兒一夜,那時剛剛從外麵回來。大兒子他們是前後回來的,隻是大兒子直接倒頭便睡了。
剛躺下迷糊了一小下,又有朋友把我從睡夢中叫醒問她家兒子在不在我家。這些孩子一到假期就在各家輪著過夜,我們都習以為常。他們從小一起長大,家長們也都熟識,實際上對他們來說就是更多兄弟姐妹的延伸。
本來計劃早六點出發,但倆兒子死活叫不起來,等到7點多才搖搖晃晃從家裏出來。看兩個困得嘀哩當啷,隻能一個安排在副駕駛座上躺倒接著睡,另外一個在二排座上躺著睡。
我也暈暈乎乎,隻刷了牙,臉都沒來得及洗披頭散發地出了門兒,隻開出三五邁,警察車就閃著燈跟在我後麵。我開始還以為不是我,換車道給他讓路,但他緊跟著我,讓我明白他要薅的就是我。
副駕駛座兒的老大醒了,我倆在討論會是什麽問題:車燈有不亮的?養路費年檢到期啦?。。。。。。就是理不清頭緒。
“知道為什麽要你停車?”
“不知道。”我誠實地回答。
“超速18邁。沒看到school zone嗎?你開到了38邁。”
“我沒看到。對不起。一點兒沒看到。”
他從車窗往裏看,看到躺在二排的老二和trunk裏一堆行李箱。“你們去哪兒?”
“去休斯頓,應該中午到。這不出來晚了,要趕路呢。一出門就被您給喊停啦,我這就更晚了。兩點能到就不錯了。”我苦著臉。
“他多大啦?”他用下巴示意他說的是老二。
我報了老二的年紀。
“不止沒坐著,還不係安全帶,他也要給開張罰單。”他的臉lighted up,看著陽光燦爛。他開心地笑起來,“所以你一張超速,他一張。”
我回頭對老二說,“sit, buckle your sit belt。”
“你的保險。”
我開始翻我的包,翻了個底掉兒,沒找到。又開始翻手機,“我應該照了一張保險的照片。”可手機裏那麽多照片,這個時候我哪兒找去。
警察饒有興趣地看我慌慌張張地翻來翻去,最後放棄了,“駕照你總帶了吧?”
“有有有,這個有。”
我把駕照遞給警察,他回他的車上查我的信息。
跟警察巡過邏,他實際上逮到我的時候已經在他車上的係統裏把開的車和我查了個底兒掉。而且從閃警燈開始就開始錄音錄像,所以他的證據確鑿,爭辯是沒有用的。我隻是開始盤算要花多少銀子和時間。
school zone超速本就罰得貴,再加上我超了那麽多。兒子那張也要200多塊。至少500多刀不說,還要每人上6小時的課。加上order records,還要再把所有文件成交警察局,想想這時間金錢的花銷都令我頭疼。
他隻把駕照還給我,我一愣,通常會同時遞一張罰單,並且解釋一下罰單,還有他並沒有要老二的駕照。“今兒就給你一個verbal warning。哪兒能不看school zone 呀。。。。。。”警察開始吧啦吧啦地訓我。我隻能雞搗米般點頭,但是還沒緩過味兒來。“注意安全。祝你旅途愉快。”警察說完揚長而去。
然後我就心存感激,小心翼翼地開上路。
後來問到大兒子當時是什麽情況。大兒子說我當時披頭散發,傻呆傻呆的,一副手足無措無所適從的可憐相,他說正常一點兒的男人都下不去手給我罰單。尤其一說到給弟弟罰單時我那個委屈相。
其實警察開罰單不是目的,他們主要是為保護人民安全,對於可以教育已經認錯的,而且認錯態度好的也沒那麽苛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