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在湖邊與幾位美女一起走路,一位未曾謀麵的美女誇我長得年輕,就像二十多歲,我是心花怒放,恨不得在地上打幾個滾兒。但是麵上還是矜持地客氣,“哪裏哪裏,那是因為肉多把臉撐圓了看不出來。”其實還有客觀因素:我戴著鴨舌帽,長發把兩邊臉頰遮住,而且天色還有些暗,看不真著。但是所有這些都可忽略不計。我心裏偷著樂就行啦。
我們村兒法定喝酒年齡是二十一歲,但在我們村兒買酒,如果售貨員目測認為你沒到二十七歲,就要查看證件。我到前七八年都總是被人查證,這幾年人家瞄我一眼就痛快地把酒賣給我。好久沒有今天的成就感了,夠我美一陣子的。
最近剛聽一美女說過:四十歲以前的長相是爹媽給的,四十歲以後是自個兒修行得來的;心善就會顯得年輕。看來我是個超級大善人。
前一陣兒跟一對兒朋友一起喝酒聊天兒。我深深明白吃人嘴短,拿人手短的道理,所以總是會誇獎太太,然後跟她老公解釋,“我誇你太太,你肯定高興,所以我這是一箭雙雕的技巧。比如說你如果誇我。。。。。。”我話還沒說完,人家就打斷我,毫不猶豫地回答;“你放心,這種情況永遠不會發生!”所以我總是靠著自個兒給自個兒打氣過日子,沒人誇,隻能自個兒誇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