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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

(2009-07-23 04:33:57) 下一個
羅12:1-21獻己與主當作活祭,基督徒的行為法典

1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隻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3 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
4 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
5 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
6 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
7 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
8 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舍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
9 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
10 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11 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裏火熱。常常服事主。
12 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恒切。
13 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地款待。
14 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隻要祝福,不可咒詛。
15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16 要彼此同心。不要誌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作事)不要自以為聰明。
17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
18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19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20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21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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