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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戀風情(二)

(2009-07-31 15:49:46) 下一個
我的初吻

     世間真的是有情聖的,而這樣的情聖真的是天生的。遇到了自己喜歡或者喜歡自己的情聖,其中滋味就得自己去體會了。
      我們在初一的時候相遇,那個時候的A真的很單純,他是我們班數一數二的聰明的學生。他從一個小鄉鎮轉到我們這個省重點高中的時候是頭頂著他們學校省級三號學生的榮耀來的。而他的聰明也不久被大家發現。初次來到城市的小朋友對於城市的一切都非常好奇,他調皮好動,很快和很多不好的學生玩到了一起而樂不思蜀,可是他總能在考試的時候突然在某個科目裏冒個全年紀第一這樣的成績,而其他成績就幾乎都不及格。我們當時的班主任總是在教育他而教育不過來。所以幾乎所有的人都在哀歎天才的隕落。我恰恰覺得正是國內那種封閉的教育回抹殺他的個性。
    而最絕的是,他非常的癡情和多情。
    他從初一剛來就喜歡我,那個時候他坐在我的前排,每天都露著兔寶寶牙笑嘻嘻的回頭看著我和別人聊天。我那個時候從來沒有注意過他。後來他喜歡我喜歡的不行,就開始瘋狂的給整個學校的人說自己有多麽多麽喜歡小魚,弄的我在整個學校都及其的有名。我當時非常的尷尬,因為他認識很多人,所以也非常的討厭他。
     可是他的狐朋狗友非常多,經常有人給我傳耳旁風。倒是他自己見了我如同耗子見了貓,甚麽都說出來的奇怪樣子。當我和我的初戀出了問題以後,這些耳旁風漸漸的讓我不再討厭他,而轉向了他的懷抱。
     他很小就接觸很多社會上其奇怪怪的人,像我這樣的乖孩子其實還蠻羨慕他的。我很快和他到了一起。具體過程已經忘記。我的初吻是和他在一個冬天的夜晚發生的,當時我們擁促在一起,因為天氣很冷,然後他就很自然的吻了我的臉我的唇。當時的他激動的全身發抖,我隻是好奇,應該還是有點難忘吧,可是寫道這裏,我發現自己從來沒有和他有過甚麽特別激動的時刻。至少我對他的映象一點都不激動,也沒有甚麽特別美好的感覺。這就是愛與不愛的區別。
     不過當我認定自己是他女朋友的時候,我就對他一心一意。可是這位大哥讓我真的大跌眼鏡,他好不容易的得到了我,可是他還是會去勾三搭四,而且對我也不是那麽的好。我至今也無法理解男生的這種心理。他甚至可以在和我出問之後用餘光瞟其他女人。當我無法忍受而和他分手後,A充分發揮了情聖的作用,開始了一係列的行動。最誇張的是,他對自己的生命徹底絕望,而自殺了2次。然後A很絕的把他的手腕傷的傷口讓我看。當時15歲的我對此差點沒有崩潰。而且他的這一係列作為讓學校裏很多的人對我有了看法,大家覺得我是一個很絕情很冷漠的女生。我真是有苦無法訴。
    他整整追了我10年,直到我後來到外地上大學還是不停的寫信,不停的打電話,不停的找人給我做思想工作。而與此同時他身邊的女朋友是換了一個又一個。他身邊的故朋狗友也一直說,因為他感情受創,所以不停的找替代!!!
     A真的是讓我最最無奈的一個男生。後來他不停的打架鬥毆,他這樣的人天性聰慧可是極度單純且心底善良。所以他非要衝到歧途裏的結果就是甚麽也沒有做好,然後也沒有考上大學,然後誤入黑社會被勞教了幾次,然後,很有諷刺意義的結局就是,他現在成為了我們那裏的一個人民警察,還是公務員。當我第一次回國再次見到他的時候,我覺得我和他已經完全是兩個世界的人。他依然清秀,但是眼神已經大變,所以,我得出的結論是,混社會也是要天分的。像我這樣的還是好好讀書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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