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吵架肯定不是解決問題的好辦法
2. 許多事情是可以通過退一步,迂回,找時機比較平和的溝通的
3. 不是原則的事情,多為別人想,讓著他。但不能忍著。如果是忍讓,就不要讓,要溝通來解決。 如果對方完全體會不到你的讓,也從不appreciate,這不是一個值得留住的人。比如你們為到哪裏吃飯有分歧,他急和固執,你可以讓著他,去他要的地方。如果他事後沒有體會到你對他的謙讓,沒有任何appreciation的感悟,take it as 理所應當,這個人不值得。
4. 讓的原則是不能違背自己的三觀。必須自尊自愛才能維護健康的關係。愛一個人,並不是迎合他。如果失去自尊,愛也不可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