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法律一直允許槍店的存在。一路上人們能經常看到一些槍店,它們的門敞開地對著大街,而且門麵裝潢也相當考究。
有趣的是,近年來許多美國的槍店成了外國旅遊者觀光的景點,很多導遊和槍店老板商量好,並付給商店一些觀光費用,因此,導遊在帶國外旅遊團時堂而皇之地把一大幫子遊客領到槍店裏來逛,隻是光看不買。
在美國,有時也能遇上幾個老美在一起把玩手槍。逛槍店有人把那些烏黑的東西當作藝術品來欣賞;也有人把它看作殺人的凶器。
許多槍店裏基本上都是用原木材板來裝潢牆麵的,店主把一支支大小不等的槍就掛在牆上。
有的手槍價格很便宜,180美元就能買到,其中不乏有世界名槍,像美柯爾特、史密斯和伯朗寧。
也有的藏品槍卻是一個天文數,因為手槍上有世界一流的工藝大師所雕刻的精美圖案
也可以根據買槍人自己的愛好,刻上自己喜愛的圖案或者是自己的姓名。
總之一句話:你隻要肯花錢,剩下的事就好辦。
槍用來自衛,也可以用來犯罪。這是美國近年來一直討論的話題,然而槍店卻在沒有“禁槍”的法案中繼續存在。
美國允許公民持槍已經有214年的曆史,槍店的存在也有著很深的曆史背景。
但一下把槍禁了,是件棘手的事。因為那麽多靠槍吃飯的工廠和賣槍為生的店老板,甚至於包括射擊俱樂部的員工,一下子失業了可不是一個小數字。
根據法律,個人是不能轉賣槍支牟取利潤的,否則將麵臨最高10年的刑罰。
但是買槍人必須是美國公民或者持有綠卡者,買長槍的年齡不能低於18歲,買手槍年齡不能低於21歲。買槍人應沒有犯罪記錄,精神沒有問題,不是被軍隊開除的人。美國的槍支律法極為繁複,有聯邦槍支律法、州槍支律法、城市槍支條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