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蘇苑琴音:試論遏製並有效反擊美國以核戰阻止中國武統台灣的威脅(ZT)

(2010-01-22 17:43:26) 下一個
據報道:美國海軍戰爭學院教授安德魯.埃克裏森中將稱:“有大量證據表明中國正大力研究反艦彈道導彈。”同時,這位教授還表示:“在爆發衝突時發射反艦彈道導彈,很可能會讓美國或俄羅斯去誤認為遭到核攻擊,從而對中國展開同類報複。解放軍對其控製事態升級的能力表現得過度自信。中國之所以過度自信,是因為中國的戰略家從未經曆過諸如古巴導彈危機事件那樣的痛苦經曆,因此對戰爭迷霧缺乏認知,意識不到可能帶來的災難性後果。”



根據筆者記憶,這位美國海軍戰爭學院的著名教授已經不止一次對中國發出核大戰叫囂。上一次是在中國通過成功擊落一枚太空衛星後。



鑒於這位教授的雙重身份——既是軍人,又是學者,因此可以說,他的觀點在美國政界、軍界和學術界,擁有廣泛的代表性。從其兩次向中國發出核大戰威脅的時機看,第一次是中國展示自己擁有摧毀美國太空戰略信息係統的能力;第二次,則是有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中國已經擁有或即將擁有足以摧毀美國稱霸全球的最主要工具之一——航母戰鬥群的手段和能力。



在美國人眼裏,航母戰鬥群是其海上力量的主體和象征。而一旦航母戰鬥群因為潛在對手擁有對其有效克製的手段而失去海上霸主地位,那麽,美國海上力量也就不再是全球惟一一支超級海權力量。並且,根據馬漢的海權學說,失去全球海權的美國,將無可挽回地淪為世界二、三流國家。



對於美國而言,這將是難以接受的災難性前景。而時下因為其主要潛在對手中國,看起來正擁有越來越多有效的不對稱軍事能力,加之目前正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機使美國遭受自上個世紀二、三十年代以來最嚴重的經濟重創,使得這一災難性前景變得更加具有現實可能性。



問題的嚴重性在於:在美國的智囊機構看來,麵對這一災難性前景,美國似乎並沒有有效的軍事應對能力,除了戰時對中國發起核打擊以外。這無疑是承認:現如今美國對中國已經或者即將不再擁有打贏一場高技術戰爭的常規手段和能力。



對此,筆者以為,這是一個意味深長的轉折——人們應該記得大約就在五、六前,某位中國將軍麵對本世紀初美國通過發動的阿富汗戰爭和伊拉克戰爭所展示的極其卓越的高科技信息化常規戰爭手段和能力,同樣因為感到中國難以在一場可能發生的高科技信息化常規戰爭中對抗美軍,而不得已發出“美國如果幹預台海戰爭將招致中國核報複”的威脅。



這一轉折至少證明:一.以有效的信息化不對稱技戰術進行一場信息化不對稱戰爭,是中國克製美國信息化優勢常規戰力的有效手段。二.在未來可能發生的武統台灣的戰爭中,麵對美國的軍事幹涉,中國不僅要做好打贏信息化常規局部戰爭的準備,而且還必須擁有可信服的二次核反擊能力,才能有效拒止美國等外國勢力幹涉武統台灣的進程。



既然如此,認真探討如何加固、完善我國核盾牌、實現“以核製核”的目的,就成為進一步研究以信息化不對稱技戰術克製美軍全麵優勢的必不可少的後續課題。



筆者以為,在可以預見的未來,我國應當建立並完善“可信服的”二次核反擊武力。所謂“可信服的”,首先指該種二次核反擊武力以“任何情況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原則”為前提,因而具有以下特征:



一.承受美國第一次核打擊時的極高生存率。即:任何第一次核打擊對該種二次核反擊武力主體部分的摧毀率都在萬分之一以下。這意味著,無論美國的核武力在搜索--發現--鎖定--命中--摧毀目標方麵能力多麽強大,都無法發現我承擔二次核反擊任務的武器裝備的確切部署地點,遑論對之實施摧毀。



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從我國核武力的建設結構和部署方式這兩個方麵進行相應的統籌規劃。



從我國核武力的建設結構看,長久以來,各核大國高度認同美國均衡發展陸、海、空“三位一體”核武力的戰略,並紛紛在本國核武力建設實踐中加以仿效。其實不然。須知美國的“三位一體”核武力建設方針是根據其本國的具體情況確定的。這其中有確保美國二次核反擊能力的因素,更有強化其“靈活反應”核戰略的需要。這主要表現在美國從未承諾“在任何情況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以及其洲際戰略轟炸機(B52、B1、B2)所具有的各種核導彈所不具備的核武力使用靈活性。另外,由於美國本土的地理位置特點,加上其首屈一指強大的本土空防體係和海上力量,以美國本土為主要基地的核戰略空軍在不與全球主要核大國發生核大戰的情勢下,基本上是安全的。這一點也為二戰以來美國發動的曆次大小規模局部戰爭實踐所證明。



而其他國家情形就完全不同。以中國為例,如果中國核武力構建中的“一極”為核戰略轟炸機,那麽即便不與美、俄等全球核大國發生核大戰,而僅僅與印度這樣的中等有核國家發生較大規模的常規衝突,空基核武力很有可能因為核戰略轟炸機所用機場跑道被交戰敵對方常規打擊所摧毀而陷於癱瘓狀態。鑒於中國政府多次向國際社會鄭重承諾“在任何情況下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因而在此情勢下,空基核力量因為無法有效擔負二次核反擊任務而難免成“雞肋”。



根據上述考量,筆者以為:我國核武力應以陸基、海基二極結構發展建設。空中力量則以信息化常規力量為主發展建設。



從武器裝備的部署方式看,陸基核武力應該盡量實現“地下深藏儲存、地麵快速發射”。



所謂“地下深藏儲存”,是指充分利用我國地形複雜、山地麵積廣闊的特點,在和平時期將地基戰略核導彈深藏在位於叢山峻嶺下深處的堡壘洞庫之中,實行“一枚一洞”,一個基本發射建製戰略導彈部隊在同一處山區設有相應地下洞庫群,洞庫之間以地下坑道相連,以便於建製內統一管理。



所謂“地麵快速發射”,是指給每一個洞庫設置十個以上獨立的地麵快速發射點,每個發射點利用山體相互隔絕,以免戰時交戰敵對方的一枚核彈頭就能摧毀數個相鄰的發射點;與此同時,精密測定每個發射點的地理位置坐標,戰時發射時,在洞庫內就將選定的發射點和預定打擊目標的地理位置坐標等發射相關參數輸入導彈彈載火控電腦,隻要將導彈拉出洞庫到達預定發射點,就可以在最短時間內快速起豎發射。



通過上述“地下深藏儲存、地麵快速發射”部署方式,交戰敵對方針對我一百枚地基戰略核導彈,需用一千枚以上核彈頭摧毀所有發射點,才能暫時剝奪其發射反擊能力;如果要剝奪我二百枚地基戰略核導彈的發射能力,則需用數千枚核彈頭。加上我對每個洞庫群的具體分布情況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戰時任何國家要想摧毀這些地基戰略核導彈中的大部分或者剝奪其發射反擊能力,幾乎沒有可能。



至於海基核武力的部署方式,則應從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麵實現戰時的生存力。



宏觀方麵,應當實現戰鬥值班巡邏區域的全球化分布,也即全球任何地方都可以作為我戰略核潛艇的戰鬥值班巡邏區域,以此造成假想敵難以確定我執行戰鬥值班任務的戰略核潛艇巡邏路線,而致其反潛力量顧此失彼。為此必須將我潛射戰略核導彈的射程提高至一萬千米以上,以保證我戰略核潛艇在任何巡邏位置上隨時可以向假想敵目標發起核打擊。



微觀方麵,應當著力提高我戰略核潛艇水下航行的靜音性和機動性。筆者以為今後一個時期,我國核潛艇實現技術進步和性能提高的一個主要方向是努力研發磁流體推進係統。運用磁流體推進技術的核潛艇不僅可以輕而易舉地實現水下航速一百節甚至兩百節,而且由於無需任何傳動裝置就能提供強大的推進動力,必將革命性地提高核潛艇水下航行的靜音性。



二.針對性克製美國導彈防禦係統的高效突防技術。從美國已經投入現役和正在研發或規劃的各種導彈防禦技術目標看,其彈道導彈防禦係統大致分為以下三類:A.末段彈道攔截係統;B.中段彈道攔截係統;C.上升段(又稱“主動段”)彈道攔截係統。



末段彈道攔截,是指在來襲彈道導彈的彈道末段對之實施攔截;中段彈道攔截,是指在來襲彈道導彈的彈道中段對之實施攔截;上升段彈道攔截,是指在來襲彈道導彈的發射升空彈道段對之實施攔截,因這一彈道段是來襲彈道導彈依靠其火箭發動機工作而獲取飛行全程的主要動力,故又稱為“主動段”。



根據上述情況,我國各類彈道導彈應當相應在自身飛行彈道的末段、中段、上升段,針對性地強化規避攔截突防措施。



在彈道末段,彈道導彈已經進入攻擊目標的最後階段,其彈頭母艙已經釋放出子彈頭,並由子彈頭實施對交戰敵對方目標的最後攻擊。此時,彈道導彈的子彈頭距離所要攻擊目標相當接近,大約為四百千米以下(根據彈道導彈射程的遠近不同而有所不同)。這也是導彈防禦係統的最後攔截機會。在這個階段,由於彈道導彈子彈頭飛行速度極快(在大氣層外大約有十至十五馬赫;進入大氣層後大約為六至七馬赫),故而留給防禦方的攔截機會最多不超過兩次。隻要彈道導彈的子彈頭成功規避這兩次攔截,就意味著最終突破交戰敵對方的導彈防禦係統。



筆者以為,可以考慮將能夠探測並引導子彈頭閃避攔截彈的智能係統集成到彈道導彈子彈頭的飛行導引控製係統中。當彈道導彈的子彈頭飛行到彈道末段時,如果該智能係統探測到有攔截彈升空攔截,就引導、控製子彈頭飛行至攔截彈難以作出相應反應的極近距離內突然實施機動,快速跳出攔截彈導引係統的視窗口,使攔截彈因其導引係統丟失目標而致攔截失敗。如果防禦方攔截彈的攔截點在外太空,就由彈道導彈子彈頭自身攜帶的變軌火箭發動機提供閃避變軌推力;如果防禦方攔截彈的攔截點在大氣層內,則由彈道導彈子彈頭通過運用氣動飛行控製技術,實施閃避攔截機動。



在彈道中段,彈道導彈處於穩定飛行階段。這一段彈道占彈道導彈整個飛行彈道的主要部分。進入彈道中段後,彈道導彈的整個飛行彈道已經基本固定。美國現有海基和陸基導彈防禦係統也正是根據彈道導彈的這一彈道特性為技術前提研發的。在這一階段,美國導彈防禦係統的C4ISR子係統通過測定來襲彈道導彈的彈道參數,預先確定該彈道導彈的飛行彈道,進而實現對其跟蹤鎖定,並據此發射攔截導彈以直接撞毀方式對之實施攔截作戰。



針對上述美國導彈防禦係統中段攔截的技術特征,筆者以為實現彈道導彈對其突防的最有效手段,就是通過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彈道導彈的飛行彈道固定不變這一技術特性,使美國導彈防禦係統因無法預先確定我彈道導彈的飛行彈道而失去對之實施中段攔截的技術可能性。具體而言,即在彈道導彈上集成類似於三代戰機普遍裝備的雷達告警係統,戰時當彈道導彈發射後,在飛行過程中一旦發現被美國導彈防禦係統鎖定跟蹤,彈載飛行控製電腦即按照預案指揮彈道導彈進行機動變軌,使美國導彈防禦係統發射的攔截導彈無法在我彈道導彈的原定中段軌道的某點交會對撞,從而致其攔截失敗。



在彈道上升段(主動段),彈道導彈此時處於起飛階段,正在經曆飛行速度由慢到快、飛行高度由低到高的過程;而且在這一段彈道,就目前技術而言,彈道導彈無法進行任何的規避攔截機動,也無法有效利用誘餌等手段針對交戰敵對方的攔截作戰實施欺騙和幹擾。因此,在這一階段,彈道導彈麵對攔截實際上顯得相當脆弱。



目前已知美國導彈防禦係統對處於上升段的彈道導彈的攔截方案主要有以下三種:



(一)戰時或爆發危機時,派遣具有攔截彈道導彈功能的宙斯盾戰艦前置部署於敵對方近海海域,利用其艦載宙斯盾係統和有效射程為五百七十五千米的標準3反導攔截導彈,對敵對方發射的處於上升段的彈道導彈實施攔截作戰;



(二)和平時期,在靠近或與潛在敵對國接壤的盟國領土上部署陸基導彈防禦係統,以便戰時攔截該敵對國發射的處於上升段的彈道導彈;



(三)利用波音747客機機體改裝高能強激光反導係統,戰時巡航飛行在交戰敵對國領土附近空域,一旦發現該交戰敵對國發射彈道導彈,即發射最大有效作用距離為四百千米的高能強激光,通過將交戰敵對國發射的彈道導彈火箭發動機摧毀而達成反導攔截作戰目的。



針對上述美國導彈防禦係統對處於上升段彈道導彈的攔截技戰術,筆者提出以下應對舉措——



(一)研發彈道導彈速燃固體燃料火箭發動機,使彈道導彈在發射升空後盡快完成上升段飛行,盡量縮短上升段彈道飛行時間,以此在時間上減少美國導彈防禦係統對我彈道導彈實施上升段攔截作戰的機會。



(二)針對美國機載高能強激光武器對我彈道導彈火箭發動機的毀損機理,建議采用陶瓷等耐高溫隔熱新材料作為固體火箭發動機外殼,以使其高能強激光無法通過將熱能轉化為機械能而達到摧毀我彈道導彈固體火箭發動機的目的。



(三)最有效的是,無論是陸基還是海基戰略彈道導彈,都要盡可能做到:在部署方式上,使美國導彈防禦係統“看不到”;在發射後的上升段,使美國導彈防禦係統“看到但夠不著”。前者,筆者在前文已作充分闡述,在此不再贅述;後者,是指:陸基戰略彈道導彈部署地點要盡可能選擇遠離海岸線、遠離與我靠近或接壤的美國盟國的陸地腹部;而攜載戰略導彈的核潛艇戰鬥值班的巡邏區域,應當盡量遠離美國本土部署有導彈防禦係統的地點,且不定期地更換巡邏區域,使美國的機載高能強激光反導係統因無法靠近我潛載戰略彈道導彈發射點四百千米以內,而無法在戰時對我發射的海基戰略導彈實施攔截作戰;此外,通過進一步提高我戰略核潛艇水下航行的靜音性能和機動性能,使美國反潛力量無法發現、跟蹤我執行戰鬥值班巡邏任務的戰略核潛艇,也可以有效防止美國將海基反導係統兵力部署在我戰略核潛艇巡邏區域、以便戰時對我潛射彈道導彈實施上升段攔截作戰。



三.確保精準命中並摧毀美國本土慢速移動目標、地麵點狀固定目標、地下深掩目標的靈活打擊能力。在此,“美國本土”這一概念包括美國領陸和領海兩個部分;所謂“慢速移動目標”,是指在海麵巡航的航空母艦戰鬥群、在地麵公路和鐵路機動部署和發射導彈的裝置(車輛)之類目標,它們相對於航空飛行器,屬於慢速移動目標;所謂“地麵點狀固定目標”,是指固定部署的導彈發射台(架)、發射井等目標,它們相對於麵積龐大的大中城市,屬於“點”狀目標;所謂“地下深掩目標”,是指美國掩藏在地下數十、甚至數百米深處的高價值目標,包括各種功用的地下戰時指揮所、通訊樞紐、存放重要裝備的地堡倉庫,等等。



由於我國地理位置距離美國一萬千米以上,而戰略核潛艇為了盡可能避免美國反潛力量的搜索、發現、跟蹤,因此,無論我陸基還是海基潛射核洲際彈道導彈的最大有效射程均應在一萬千米以上。否則必將因無法打擊美國本土目標而難以對美國形成有效的戰略核威懾。



戰略核彈道導彈在具備必要的射程條件之後,精準命中並摧毀美國本土慢速移動目標、地麵點狀固定目標、地下深掩目標,主要取決於其采用何種技術原理的製導體製。筆者建議:我國所有執行對美國戰略核威懾的路基、海基潛射戰略核導彈,均采用上升段慣性製導+中段天文製導+末段合成孔徑雷達景象匹配製導綜合製導體製。



采用合成孔徑雷達景象匹配末製導,是為了確保戰略核導彈的最後攻擊精準度;采用中段天文製導而非北鬥衛星定位導航製導,是因為考慮到戰時我北鬥衛星係統恐難避免美國反導係統的先行摧毀。而且中段天文製導+末段合成孔徑雷達製導,則可以足以確保洲際核彈道導彈具有近似巡航導彈的攻擊目標精準度。而有此攻擊目標精準度,再加上三代核彈頭巨大的可增強特定功用摧毀力,除極少數處於地下深達數百甚至上千米的目標外,絕大多數被攻擊目標都必將“命中即毀”。



為了提高戰時生存力,包括美國在內的許多國家將一些極具戰略價值的目標轉入深達地麵以下數百米的掩體或坑道中,希冀戰時躲過來自交戰敵對方的火力摧毀。而摧毀這些高價值戰略目標,無疑將極大地削弱其戰爭能力,並沉重打擊其軍心士氣,動搖其軍民和國家領導階層的戰爭意誌。為此,筆者建議:在我國戰略核導彈所攜帶的核彈頭中,以適當比例配置鑽地核衝擊波彈頭,即這種鑽地核彈頭以增強的衝擊波作為毀損目標的主要手段。



事實上,由於洲際彈道導彈具有極高的彈道飛行速度,因此特別適合於攜帶鑽地彈頭打擊地下深處掩藏的目標。這種鑽地彈頭在攻擊目標的彈道末段具有六至七馬赫高超音速和數百、甚至上千克的質量,因而本身就具備了極其強大的貫穿動能,再配以增強衝擊波核彈頭的爆炸威力,將對相當深度的地下目標產生極大的威脅;未來隨著我國三代核彈技術的不斷進步,若這種鑽地核衝擊波彈頭具備定向聚能效應,必然使已經暴露位置的深藏地麵以下數百米、甚至上千米的目標,在核戰條件下不再具有絲毫安全性可言,完全可能被“一擊而毀”。



四.被打擊後果的難以承受性。即:我國的二次核反擊力量擁有足以造成美國難以承受的巨大損失的總爆炸當量和核彈頭數量。如果不能造成美國難以承受的後果,那麽所謂的二次核反擊不僅對美國不具備核威懾力,而且,一旦對美國實施這種二次核打擊,反而會招致其更大規模的核報複——顯而易見,結果隻能是中國毀滅,盡管美國也將因此而遭到巨大但可以承受的重創。可見,我國直至目前為止所奉行的“最低限度核威懾”理論存在極大的風險,缺乏足可依賴的國家安全可靠性。



筆者以為,我國應當放棄所謂“最低限度核威懾”理論,而采取“合理足夠核威懾”理論。所謂“足夠”,是指:在遭受美國第一次核打擊後生存下來的我國核反擊力量雖不致毀滅美國,卻足以造成令美國難以承受的後果;所謂“合理”,是指:這種二次核打擊力量在建設規模上以達到這一威懾效果為最大限度,不追求毀滅整個美國,遑論毀滅全球數次。



當然,何為“美國難以承受的後果”,何為“合理足夠核威懾”所需的二次核打擊力量建設規模,這些問題並非簡單回答能夠解決。筆者以為,必須綜合考慮以下因素,運用科學手段,通過建立相關數學模型,在定性分析基礎上進行定量分析,給出最終答案:



(一)美國的資產總量(包括自然資源在內);



(二)美國資產的結構;



(三)美國人口的種類構成及其不同構成種類人口的社會功用;



(四)多大以及怎樣的人口及資產損失將使美國難以作為一個完整的國家獨立生存下去;



(五)為實現第(四)點目標,需要的核爆炸總當量和核彈頭總數、核彈頭種類構成;



(六)綜合考慮遭受美國第一次核打擊的生存幾率以及突防幾率等因素後,需要實際建設多大規模的核力量,才能確保我國對美國發起二次核打擊的力量達到第(五)點規定的目標。



等等。



上述問題,所涉及的科研領域十分廣泛,需要不同學科的專家、學者進行充分的學科交叉研究,並進行大量複雜計算,才能得出比較科學的答案。



五.麵向擴散、攻防兼備、靈活高效的核威懾體係。據新華社報道:2010年1月11日,我國成功進行了中段彈道反彈道導彈試驗。對於這次試驗的目的極其所透射的中國在建立導彈防禦係統上的技術進展,中外媒體、西方國家防務部門、防務專家紛紛進行各種猜測和分析,可謂見仁見智;筆者對此也將在未來以專帖予以分析。總的說來,我國這次成功進行的中段反導試驗,所透露出來的各有關方麵的信息十分豐富。在此,筆者首先要指出的是:這次試驗的主要目的,在於麵對二十一世紀核擴散現實,完善我國攻防兼備、靈活高效的核威懾體係。可以說,這是個根本,其它目的則要麽屬於由此延伸、要麽屬於附帶,甚至因為這次試驗屬於在科技上的重大突破,以及這一技術突破在國際政治上所具有的極度敏感性,而帶來的意料之外的影響和事態發展。



必須認識到,盡管導彈防禦係統看起來並非用於對交戰敵對國實施核打擊,但是,它仍然具有不可或缺的戰略威懾功用。由於二十一世紀核擴散現實,中國所麵臨的主要安全威脅之一,就是有越來越多明顯跡象表明:中國有可能因為拒止外國勢力幹涉統一進程或因領土爭端而與擁核國家發生中等以上烈度軍事衝突。而且,隨著中國國力的不斷增長,包括美國在內的任何外國勢力,越來越無望於以常規軍力在一場與中國的大規模軍事衝突中占上風。這也是最近美國政府眾多智囊一再叫囂在與中國發生的大規模軍事衝突中首先使用核武力的原因所在。因此,如果與包括美國在內的有核國家發生軍事衝突,中國確實麵臨遭受第一次核打擊的現實危險。



這裏需要具體分析以下兩種情勢。



其一,假設中國與美國在台灣問題上發生軍事衝突。美國根據其一貫奉行的“逐步升級戰爭規模”理論,在常規軍事衝突中遭致重大損失而獲勝無望時,先發製人對中國實施核打擊。但這種打擊並非一開始即為大規模全麵核大戰,而是首先以一枚或數枚核彈頭對中國極其有限的目標實施打擊。因為美國明白,若真與中國打一場全麵核大戰,其結果必然使中美兩國兩敗俱傷,因此美國希冀以小規模、低烈度核戰迫使中國屈服。與此相應,中國即麵臨兩難選擇:如果也以相等的小規模、低烈度核戰回擊美國,則美國認為它完全可以憑借其導彈防禦係統抵禦中國這種小規模、低烈度的二次核打擊;同時,美國認為中國並不敢於以其導彈防禦係統無法抵禦的大規模、高烈度二次核打擊報複它,因為那樣將遭致美國更大規模、更強烈度的核報複。



其二,假設中國與其它擁核國家因為領土爭端發生軍事衝突。毫無疑問,這一國家根本不可能在一場常規軍事衝突中獲勝,如果將衝突規模限製在常規戰爭範疇,對於它而言,失敗將是其惟一得到的結果;因此這個國家開始擺出不惜與中國打核戰的架勢。麵對此一情勢,中國同樣麵臨兩難選擇:如果與之打核戰,雖然毫無疑義將獲最後勝利,但是必然付出極大代價——隻要有一枚核彈頭落入中國某一大城市,該核彈頭的各種毀傷效應就會在一個月之內造成數百萬人的傷亡;如果不與之打核戰,那就必須放棄重大國家權益。



上述兩種情勢都發生在中國不擁有必要導彈防禦能力的前提下。而一旦中國擁有必要的導彈防禦能力,上述兩種情勢則完全會向另一個方向發展——



如果美國對中國發起小規模、低烈度第一次核打擊,則中國一方麵可以依靠導彈防禦係統使美國發起的第一次核打擊歸於失效;與此同時,中國可以視情決定是否以同樣規模和烈度的第二次核打擊報複美國,而且由於中國的核武力具有極其強大的突防能力,屆時美國的導彈防禦係統未必能夠有效防禦中國的第二次核打擊。而要美國為了台灣與中國打全麵核大戰,看來是沒有任何可能性存在。



如果其它擁核國家在一場因領土爭端而導致的軍事衝突中,對中國發起第一次核打擊,以這些國家時下和未來可能擁有的核戰力,以中國這次的導彈防禦係統試驗所顯現得技術水準,想必能夠對之實現有效抵禦而使其歸於無效。



作者 蘇苑琴音

2010年1月20日完稿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