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海軍證實,被劫持的貨船已經抵達索馬裏港口。
據中央電視台引述歐盟海軍亞特蘭大指揮中心的消息稱,目前,中國籍被劫持貨輪“德新海”號已經停靠在索馬裏首都摩加迪沙以北的霍比奧港。
據悉,霍比奧港與哈拉代雷港,是以往索馬裏海盜劫持貨船之後經常選擇停靠的港口。
歐盟海軍亞特蘭大指揮中心表示,海盜目前還未與任何組織和機構接觸。依據以往的經驗,在海盜在未提出要求之前,人質應該是安全的。
歐盟執行打擊索馬裏海盜任務的歐盟海軍亞特蘭大行動19日發表聲明說,一艘中國籍散裝貨船在塞舌爾東北約550海裏、索馬裏以東約700海裏的印度洋海域被劫持。貨船上共有164人,其中25人為中國籍。
10 月19日15時50分,中國海上搜救中心總值班室接到青島遠洋運輸公司報告,該公司所屬的中國籍散貨輪“德新海”輪,總噸40892,船長225米,航速 8節,船上有船員25人,裝載煤炭,在由南非開往印度航次中,在塞舌爾島東北320海裏、摩加迪沙東偏南980海裏處(南緯1度49分3.9秒,東經60 度4分49秒),向公司報告,有武裝海盜分子登船,隨後失去聯係。該輪與公司的最後通話時間為北京時間19日16時35分。事發地點遠離中國護航編隊A匯合點南偏東1080海裏。
同日,中國外交部領事司發布消息,提醒中國船隻和人員勿靠近索馬裏以東1000海裏、塞舌爾以北350海裏的印度洋海域,以免發生意外。
索馬裏1991年以來持續戰亂,沿海地區海盜活動猖獗,是世界上最危險的海域之一。今年以來,歐盟、美國、中國、印度等紛紛派出軍艦前往索馬裏以北的亞丁灣海域巡邏護航。
新聞綜述;德新海號被劫凸顯索馬裏護航困境
10 月19日,中國籍散裝貨輪“德新海”輪在印度洋被海盜武裝劫持,事發地遠離中國護航編隊A匯合點南偏東1080海裏。中國海上搜救中心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緊急協調各方組織營救,但因海上武力營救極其困難,未有展開行動。22日午夜,海盜控製的德新海號已經抵達索馬裏首都摩加迪沙以北的霍比奧港。該港是海盜的勢力範圍,組織陸上武力營救仍然不具備條件。德新海號被劫持,凸顯了目前索馬裏護航行動的困境。
陸上武力營救尚不具備條件
德新海號已於22日午夜抵達索馬裏首都摩加迪沙以北的霍比奧港。
德新海號靠岸後,情況變得更加複雜,武力解救仍然不具備條件。
索馬裏長期處於內戰狀態,霍比奧港是海盜的勢力範圍,情報獲取困難。霍比奧港內建築物、船舶比較多,若無法準確獲知人質的藏匿地點,武力解救根本無從部署。
另外,霍比奧港是海盜大本營,武裝分子人數眾多,武力營救需要出動更多的特種部隊、艦隻和直升機。目前,在亞丁灣執行護航任務的中國海軍第三批護航編隊僅有2艘護衛艦、1艘補給艦、10多名特戰隊員。這個兵力不足以完成陸上突擊營救任務。
所以,為了保證25名人質安全,與海盜談判是第一選擇。在談判的同時,應該通過其它手段獲取準確情報、及時調動兵力,做好談判失敗後實施武力營救的準備。
海上武力營救及其困難
被劫貨輪“德新海”號,載重76528噸,屬於典型的大型遠洋貨輪
德新海號被劫持事件發生後,立即引起國內網絡的轟動。不少網民在新聞跟帖留言,希望中國海軍護航編隊能迅速前往,武力營救被劫持的貨船和人質。
很多人認為,索馬裏海盜隻裝備有AK-47自動步槍、手榴彈和火箭筒等低性能武器,對於現代化海軍、特種部隊而言,不過是一群烏合之眾。但鮮為人知的是,海上營救被劫持的大型船隻一直是特種作戰的禁區。迄今為止,在世界範圍內,沒有任何國家的特種部隊采取過類似行動。
這是因為海上營救大型船隻遇到多方麵的限製,並不具備武力營救的條件。
首先,海上船隻是運動的,而且大型貨船的甲板比海平麵高出20米以上,比驅逐艦的甲板要高出一倍以上。高度之差,導致營救一方很難完成對目標艙麵的監視和控製。貨船舷窗少而狹窄,船內結構複雜,從外部很難了解內部海盜和人質的活動情況。與陸上的營救人質行動相比,海上營救缺乏獲取情報的手段,基本屬於兩眼一摸黑。
其次,與陸地建築物相比,大型貨船內部結構複雜,金屬艙壁難以爆破打開。從地形來看,利於防守,屬於“一夫當關,萬夫莫開”的情況。即便營救一方控製了貨船艙麵,特種部隊從容發起突擊,海盜仍然可以依賴船內的掩蔽物進行頑抗。營救一方會付出很大的傷亡代價,而且不可能保證人質的安全。
第三,金屬船艙會對無線電通訊形成良好的屏蔽效果,突入船艙的特種隊員聯絡困難,協同不好更難以完成突擊任務。
盡管法國海軍和美國海軍在索馬裏海域都進行過武力營救行動,但法美兩次行動隻是針對一艘小型遊艇和一艘更小的救生艇。而這次被劫持的德新海號是載重高達7萬噸的大型散貨船,武力營救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隻能通過談判解決。
所以,應對海盜的襲擊,更多隻能依靠過往貨船自身的警覺和自衛措施,以及各國海軍的聯合護航行動。
德新海”號貨輪被劫時詳細位置圖
遠洋貨輪內部複雜,無法強攻
伴隨護航麵臨兵力不足的困境
2008年12月22日,針對亞丁灣海域海盜活動猖獗的情況,中國政府宣布派遣軍艦前往亞丁灣、索馬裏海域執行護航任務。26日,中國海軍武漢號、海口號驅逐艦和微山湖號補給艦從三亞出發,開始護航任務。
巡邏護航與伴隨護航
與其它國家海軍采用在特定海域巡邏的方式不同,中國海軍護航編隊主要采用了伴隨護航的方式,組織護航編隊,在特定航線上專門為中國籍船隻在提供護航,也允許外籍船隻臨時申請加入編隊。開始時,在也門索科特拉島以北100海裏和亞丁港西南75海裏附近各設立一個會合點,兩點之間距離約550海裏。
伴隨護航的方式,與二戰時盟軍為對付德國U型潛艇襲擊而組織的護航商船隊類似。其優點是:
一、快速反應
麵對海盜母船難以識別的情況,伴隨護航可以為編隊內的船隻提供最高程度的安全保障。索馬裏海盜通常將母船偽裝成漁船,在接近目標後,放出小型快艇快速追趕登船。所以,過往貨船很難覺察海盜的接近,往往醒悟過來呼叫保護後,不到1個小時、甚至更短時間就已經讓海盜得手。收到呼叫前來護航的軍艦和直升機難以及時趕到。而伴隨護航,軍艦和直升機就在附近,可以迅速反應,挫敗海盜的襲擊。
二、節省兵力
采用巡邏護航的方式,甄別海盜母船就需要花費大量的精力,而且海盜也會主動避開巡邏的軍艦,護航效果並不理想。而通過亞丁灣海域的商船比較集中,采用伴隨護航、組織大型編隊的方式,隻需要少量軍艦即可保障商船安全。
海盜擴大活動範圍
但是在受到初步打擊後,索馬裏海盜也開始改進自己的方式——將活動海域擴大。他們的目標區域已經不僅僅局限於亞丁灣海域,他們開始在西至紅海東段、東至印度洋東部的廣大海域發起襲擊。
麵對這種情況,各國海軍派往索馬裏附近海域的軍艦數量出現更嚴重的短缺,很難在廣大海域上提供足夠的護航。中國海軍的唯一一支護航編隊也僅能為紅海-亞丁灣-印度洋航線上的商船提供保護,而南非-印度這條航線處於真空狀態。
而此次德新海號散貨船就是在南非開往印度的航次中遭到海盜劫持,事發地遠離中國護航編隊A匯合點南偏東1080海裏。這個距離,即便舟山號導彈護衛艦以27 節的最高航速前往也需要40個小時,接近2天時間;而且,舟山艦若以最高航速馳援,發動機耗油驟增,很可能在到達目標海域前就已經耗盡燃料,需要等待補給艦前來補給。
中國海軍護航編隊成功完成了數十次伴隨護航,其中不乏外國船隻。
在經受各國海軍護航編隊初步打擊後,海盜擴大了襲擊範圍。
第3批護航編隊僅2艘戰艦,無暇顧及南非-印度航線。
中國海軍缺乏足夠的遠洋戰艦.
即便是現代化改裝之後的051型驅逐艦仍難以擔負長期護航任務。
現代海盜雖然是一些低技術的海上武裝集團,但中國海軍需要遠離祖國基地執行反海盜任務,仍然需派出較先進的可以遂行遠洋作戰的軍艦,這些軍艦需要滿足幾個條件:
一、具備良好的適航性能
護航軍艦需要在印度洋上航行、進行補給作業等工作,要求軍艦具有良好的適航性能。中國海軍擁有數量較多的051型驅逐艦、江湖級護衛艦,這些老式軍艦由於長寬比大、減搖措施落後,適航較差,很難勝任長期護航任務。
二、擁有較大的自持能力
索馬裏遠離中國,僅是從基地出發前往任務海域就需要10天左右的時間,隻有軍艦能長期護航,才能勝任。中國海軍的老式軍艦由於自動化落後、艦上人員多,設計時又過分強調主觀能動性,忽略居住條件的優化,艦上人員容易疲勞,很難長期執行任務。
三、擁有較大的直升機庫和飛行甲板
軍艦執行護航任務時,往往需要將特戰隊員輸送到商船上阻嚇海盜逼近,直升機是必須裝備。在大洋上長期執行任務,需要較大的機庫和飛行甲板,滿足直升機在高海況下起飛和維護的要求。這一點又將無機庫或機庫、飛行甲板狹窄的現代級、051C型驅逐艦和江衛級護衛艦排除在外。
僅13艘軍艦可執行護航任務
所以,中國海軍目前隻有052型、052B型、052C型、051B型驅逐艦、054型護衛艦和054A型護衛艦可執行護航任務。分別是112哈爾濱號、 113青島號、168廣州號、169武漢號、170蘭州號、171海口號、167深圳號驅逐艦,525馬鞍山號、526溫州號、529舟山號、530徐州號、568巢湖號、570黃山號護衛艦,總共13艘軍艦。
考慮到兩批護航編隊的交接和任務後的進塢維修,目前的亞丁灣護航任務,實際上已經動用中國海軍1/3的遠洋作戰兵力。如果再在南非-印度的航線上開展伴隨護航任務,將總共要出動8艘軍艦,那麽中國海軍就隻剩下5艘大型現代化驅護艦,這將嚴重影響海軍的其它訓練及戰備任務。
結語
麵對索馬裏海盜擴大活動海域,在該海區護航軍艦不足的嚴峻形勢,各國政府和海軍應該拋棄門戶之見,進行更緊密的合作。例如,統一協調組織更多的跨國伴隨護航編隊,節省兵力。中國政府和海軍則需要開始考慮在海外設立長期基地的可能性,改變目前軍艦長途跋涉的狀況。北約國家海軍早將索馬裏鄰國吉布提作為反海盜的海軍基地,日本陸上自衛隊和海上自衛隊的P-3C反潛巡邏機也已經進駐吉布提。
當然,要徹底根除索馬裏海盜之患,隻有等待索馬裏內戰的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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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武力報複索馬裏海盜的最大障礙是什麽?(ZT)中國的“德新海”號被劫,再一次給那些執所謂的普世價值之類的論調的人們一個大嘴巴,中國的右派們遇到鄧玉嬌、楊佳這樣跟中國政府為難的事,總是樂不可支,煽風點火者大有人在,但一遇到南海危機、藏南問題和索馬裏海盜,都他媽連個屁都放不出來――哪怕你出來放個屁熏熏也好。
按我說,到印度洋和亞丁灣執行護航任務的中國海軍執勤艦隊,才是真正的普世價值,以前的新聞裏經常聽到中國艦隊如何不但為包括台灣船隻在內的中國船隻護航,更為其它國家的船隻護航,而且好像也從未聽中國艦隊真的對遭遇到的索馬裏或者索驢裏海盜動刀動槍,在印度洋執行護航任務的中國海軍似乎擔負了太多的使命,一來要展示中國軍隊的威懾,二來要展示中國的和平形象,三來要展示普世情懷,但萬萬沒想到的是這邊我們在為他國護航,那邊我們自己的船隻卻被海盜劫持,而且據說被劫的“德新海”號離中國艦隊1000多海裏之遙。
難道在赴印洋執行護航任務之前,中國艦隊的具體任務裏沒有一項“率先保障中國船隻安全”的類似命令嗎?
如果沒有,那麽派艦隊出去的人要被解職,如果有,那麽領導這支艦隊的軍官要下台,此事若發生在古代,那些遠在邊陲鎮守的大將們丟了邊境後隻有頭顱有資格回到皇帝馬前――我忽然想起去年汶川大地震時溫家寶總理對空降兵們說的那句話:
是人民養你們的。
哦,現在已不比古代――所以,印度洋上出了這麽大的事,一隻中國貨船被劫,46位中國同胞生命堪憂,國家出那麽錢派出軍艦後,就隻能幹等著索馬裏海盜開價碼。
所以,即使“德新海”號最後隻能通過鈔票贖回,在中國國內,也必須有人為此承擔後果,該下台的下台,該上法庭的上法庭,納稅人可以為46名同胞承擔贖金,但好些被納稅人供養並與此事件相關的人們也必須承擔後果。
當然,在中國現行的法律框架下,恐怕這件事根本找不到什麽人必須承擔後果的依據。
國內許多人在知道索馬裏海盜劫持中國船隻並敢於向中國放出狠話後第一個反應就是派出更強大的武力狠狠揍那些劫持者,但他們不知道妨礙中國派出更強大武力的力量可能恰恰來自國內,比如,我尋遍中國相關法律,都找不到一條可以派出軍隊跨海打擊索馬裏海盜的適用法條,而在中國的軍事戰略裏,你也找不到一條中國武力如何在索馬裏海域和陸域施行武力報複的方式與辦法。
這就是中國現在的難處,即在隻強調對中國領土、領空和領海進行保衛,並使這些勢力範圍一寸都不能丟的如《中國國防法》之類的法律框架下,在海外動武解救“ 德新海”號的行動卻得不到半點兒支持,改革開放30年最大的成果之一是中國實際的“經濟國土”已經擴大到全世界的所有角落,但沒人告訴我那些地方我們該如何保衛。
在1997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裏,適用於中國武力出兵海外並在海外用武的條款如下(出兵海外不等於海外用武):
第二條 國家為防備和抵抗侵略,製止武裝顛覆,保衛國家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安全所進行的軍事活動,以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經濟、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麵的活動,適用本法。
第六條 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聖職責。
第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對外軍事關係中,維護世界和平,反對侵略擴張行為。
第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屬於人民。它的任務是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參加國家建設事業,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第二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陸、內水、領海、領空神聖不可侵犯。國家加強邊防、海防和空防建設,采取有效的防衛和管理措施,保衛領陸、內水、領海、領空的安全,維護國家海洋權益。
第五十六條 現役軍人必須忠於祖國,履行職責,英勇戰鬥,不怕犧牲,捍衛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第十一章 對外軍事關係)
第六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堅持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獨立自主地處理對外軍事關係,開展軍事交流與合作。
第六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支持國際社會采取的有利於維護世界和地區和平、安全、穩定的與軍事有關的活動,支持國際社會為公正合理地解決國際爭端、軍備控製和裁軍所做的努力。
第六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對外軍事關係中遵守同外國締結或者加入、接受的有關條約和協定。
即使在《中國國防法》第十一章關於“對外軍事關係”的條款裏也找不到中國武裝力量在海外用軍事手段解決危機的法理依據――如此看來,至少12年前頒布的國防法中這一條已經不適用於現在中國經濟利益在海外的擴張。
也就在昨天,俄羅斯將其《國防法》中對於境外派兵的條件從3個修改成7個,之前的3個是:打擊入侵、保衛領土完整和不受侵犯和國際維和行動,修改後將會增加以下4種情況:對俄聯邦或其它國家特定人員境外遇襲進行打擊、打擊或預防針對其它國家的入侵、保衛境外俄公民、打擊海盜。
也就是說,在此之前,俄羅斯的《國防法》早已對境外派兵給出明確條件,但至今在中國的相關法律中仍未見有適用條款。
所以,建議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國家用戰術手段運籌解決“德新海”號危機的同時立即就相關法律進行討論修改,添加相關條款,為未來中國軍隊出兵境外和用武境外保衛中國國家和公民利益提供法理支持。
另:
即使是在聽到“德新海”號被劫之後鼓動著要營救的那些國人裏,也有許多人對中國武力在海外打擊索馬裏海盜的能力表示強烈懷疑,即中國海軍有沒有能力把被扣同胞從海盜手裏解救回來,或者在解救回來後有沒有能力對那些扣押中國船隻的海盜實施更猛烈報複。
其實,把營救被海盜扣押人質以及對海盜實施報複看成中國海軍單個兵種的事本身這種看法就成問題,中國在非洲有相當大量的外交力量,剛剛我們還免除了非洲許多國家上百億美元的債務,而且這樣大手筆地免除非洲債務已經不隻一次,而建立在這種施舍行為之上的外交成果是什麽呢?這成果裏有沒有更多的針對索馬裏海盜的情報和線索?
如果那些中國派出的外交官一點兒不能為此提供情報和線索,這些人在古代也隻有腦袋才有資格回到皇帝身邊的――所以,外交努力一樣是營救被扣押人質和打擊海盜的一份子,而不是所謂的外交都是向非洲播灑陽光雨露。
有了外交情報,有了海盜線索,再有了向海外動武的法理依據,隻要鎖定劫持者在北鬥定位係統上的坐標,中國的二炮部隊隻須從青藏高原的發射井裏向非洲打一顆東風31就足夠了――如果海盜不交人,如果索馬裏政府不交出那些海盜,就讓海盜的棲身之地全部變成一片死地。
除了陸上發射,還有巨浪導彈可以由潛艇在海上發射,而這些導彈正是國慶大閱兵時在天安門廣場上向國人和世人展示過的。
我其實是說,中國解決索馬裏海盜威脅的最大麻煩在於自己,即如何為劫持中國船隻的海盜們定性,他們是一群占海為王的響馬還是真正的恐怖分子,還有對這些危及中國利益和國民安全的人,我們可以使用什麽級別的報複手段,如果我們的手段足夠狠辣,一招就能去其病根,讓他們見到海上飄著中國國旗的船隻就退避三舍。
說白了,麵對“德新海”號事件,中國,國家和軍隊最大的困擾是缺少足夠的理直氣壯的法理支持,更缺少完整的嚴密的凶狠的將自己的武力延伸於海外的戰略思想。
不管“德新海”號事件如何解決,現在,這些法理支持和戰略思想必須擁有,必須明確,必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