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僅千元的機場清潔工,竟然在垃圾桶旁“撿”到一箱價值超過300萬元人民幣的黃金首飾!令人吃驚的是,這種“當頭紅運”對這個“幸運兒”來說,卻竟然是一個噩夢的開始。因為這筆橫財的主角,40歲的清潔工梁麗,有可能要被司法機關以盜竊罪進行起訴,一旦定罪,因為數額巨大,梁麗要麵臨的最高刑罰是——無期徒刑!(事件詳細報道附後)
如果撿這點“錢”判無期,貪汙受賄百萬就要槍斃。
看完這則新聞,筆者在為清潔工梁麗感到惋惜的時候,卻隱隱感覺有些不公,作為一個普通民眾如果因為不懂法遭受的一次意外“天上掉餡餅”就麵臨被判成無期徒刑,那麽在中國那些那貪汙受賄過百萬的官員就要槍斃。清潔工梁麗有的隻是樸素的社會觀念和社會觀念所承載的社會道義,她如果有罪,那麽罪在於不知法。如果她知道這樣做可能要麵臨被判無期徒刑的結局,料想她是萬萬不敢撿走這些黃金的。所以,清潔工梁麗認為“反正是撿的又不是偷的”。畢竟她隻是想到這些是假飾品,也隻是想“下班拿回家給小孩子玩或送給親戚朋友”。她沒有意識到這樣做可能已經觸犯法律。
法律的作用是懲惡揚善,且不論清潔工梁麗本身的善與惡。單純從這個案件報告的本身就難以看出這個事件本身並沒有多大的惡劣性質。第一,清潔工梁麗在順手清理走了這個小紙箱後並沒有立即帶走,而是“先放在殘疾人洗手間內,如果有人認領就還給人家”,她的本意沒有侵占的成分。另外她在其工友告訴她事主報警時,她也表示明天上班就交出去;況且當民警找到她時,她也主動把紙箱交給了民警,所以不具有侵占罪中“拒不交出”的情節。
然而,對比那些知法犯法的貪汙及其受賄百萬的部分官員其性質則更加可惡。第一,他們知法犯法,違背了黨紀法規,給黨的光輝形象摸黑。第二,他們利用職權為己謀私,置廣大人民群眾利益於不顧,讓一些不法分子充斥社會,給社會造成巨大危害。這些人在得知事情要暴露後選擇潛逃,還可能造成大量貨幣流失,給國家經濟發展帶來不可估計的損失,而他們中的很多人非但沒有槍斃甚至很多人更沒有受到無期徒刑的懲罰。兩相比較,令人心酸。
所幸的是,案發至今已經整整5個月,梁麗還未被起訴。但她依然麵臨被起訴。誠然,這件事情給她的心靈和生活將帶來巨大的改變。盡管她樸素的觀念中帶有太多無辜的成分。
附事件報道:
清潔工“撿”14公斤金飾 可能麵臨無期徒刑
清潔工撿到一箱黃金首飾
《廣州日報》報道,梁麗今年40歲,是河南開封人,被拘前是某清潔公司清潔工,負責深圳機場候機樓B樓出發大廳的衛生。梁麗的命運在去年12月9日這一天被改變——這名清潔工撿到了一箱裝有黃金首飾的盒子。當日8時20分左右,梁麗走到19號登機櫃台時,垃圾桶附近兩個女乘客帶著一個小孩嗑瓜子,中間一輛行李車放著一個類似方便麵箱的小紙箱。過了五六分鍾,兩位旅客急急忙忙跑進安檢門。
梁麗第二次來到19號櫃台垃圾箱旁,那個小紙箱還在行李車上,以為是她們丟棄的,看看沒有人,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這名清潔工把撿到的黃金首飾當作丟棄物清理清潔車裏。約9時左右,梁麗走到大廳北側距案發現場約79米遠的16號衛生間處,告訴同事曹某稱自己撿到一個紙皮箱,裏麵可能是電瓶,先放在殘疾人洗手間內,如果有人認領就還給人家。
上午9時40分左右,梁麗和其他清潔工聚集在3樓一起吃早餐,其間梁麗又告訴大家其撿到一個紙箱,比較重,可能是電瓶。這時另一名清潔工馬某就提出去看一下,如是電瓶就送給他用於電魚。
馬某和曹某就到樓下放紙箱的殘疾人洗手間,打開紙箱後發現裏麵竟然是一包包的黃金首飾。兩人取出兩包首飾一人分一半後就離去了。快下班時曹某看到梁麗,告訴這名清潔工她撿到的紙箱內裝的可能是黃金首飾。
梁麗不相信,來到洗手間從紙箱拿出撿到的首飾查看,並拿一件首飾讓同事韓英拿到大廳內的黃金首飾店詢問。韓英回來說,這首飾和首飾店裏所賣的黃金首飾是一樣的。梁麗以為韓英跟自己開玩笑,覺得這麽貴重的東西不可能沒人要,頂多是從路邊小攤買的假首飾。反正是撿的又不是偷的,不如下班拿回家給小孩子玩或送給親戚朋友。中午下班後清潔工就把撿到首飾的小紙箱帶回自己家中。
300萬元金飾疑成被盜品
到了下午4時,梁麗同事曹某在她出租屋樓下喊,說你撿了黃金首飾,人家失主報警了。梁麗告訴曹某,說明天上班交上去不就行了。傍晚約6時左右,兩個人來到梁麗家,說他們是警察,問清潔工是否撿到裝有黃金首飾的紙箱。梁麗確認是警察後就主動從床下拿出那個紙箱。警察把梁麗一家人帶到派出所。
原來,當天上午9時許,機場派出所接到了一位叫王騰業的男子報案,說自己是東莞市厚街鎮永泰東路金龍珠寶公司員工,早上8時許在19號櫃台前辦理行李托運手續時,機場工作人員告訴他貴重東西不能托運,他於是馬上到距離19號櫃台22米遠的10號櫃台找值班主任谘詢,卻把裝有14公斤黃金首飾的紙箱放在行李車上,而該行李車就停放在19號櫃台旁邊的垃圾桶處。10分鍾後,當王騰業返回原處,發現紙箱不見了,不想是清潔工撿走了,便急忙向警方報警。
當天晚上,機場派出所分別在梁麗、曹某、馬某處找回了這批黃金。經鑒定,在梁麗處找回的首飾均為足金首飾,總重13599.1克,價值人民幣2893922元;在曹某、馬某處找回的黃金首飾分別價值106104元和660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