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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的各個部門分散在大溫各個市。第一次的現場課是緬街的那個刑事廳。據說是加拿大第二繁忙的法院(第一在多倫多)。
加拿大法院的案件,除極少數特殊情況外,都是公開審理的。百姓可以隨時進入各法院參觀或者旁聽。法庭向公共開放,也是憲法所定:司法不僅要執行,還要讓公眾看到被執行。所以,任何人無需出示身份證件,隻要能通過類似機場那樣的安全檢查就可以進入法院。
我們法律班的同學都比較認真,早早到了那裏等老師點名,老師承諾如果我們準時的話,作業可以加一分。在等候法官見麵的幾分鍾裏,突然聽到安全門報警聲,抬頭一看,一個乞丐帶著大包小包也要進來,他一會兒被要求取下手表,一會兒被要求取掉皮帶,最後還真的讓他進來了。據老師說,法院位於溫哥華市中心東部唐人街,附近有很多無家可歸者、乞丐、吸毒者甚至智障者,喜歡到法院來打發時間,室內冬天有暖氣夏天有空調。隻要他們不妨礙司法處理,保安還是不得不許允他們進入的。
第二堂現場課去了市中心斯密斯街的省高級法院,那建築物的氣派和結構造型,司法女神的雕像*,使得人們肅然起敬。
每次去,都有法官接待我們半小時,回答每個學生的提問。
我所感興趣的是:法官這個職業,對日常生活有怎樣的影響?省法院的法官先生很樂觀,說工作的性質讓他養成考慮周全的習慣。法律是客觀的、是書麵文檔;而法官,作為司法人員,則是主觀地根據周圍情況和曆史原因在綜合案件給出論斷。這樣,在日常生活中,他待人接物更為寬容。省高級法院那位五十來歲女法官回答很人情味,她說由於工作關係,一出法庭不能談論案件,但是有些人就是要問,她不說,人家的話也見少,結果損失不少朋友,現在隻有十來歲的孩子最無邪,她和孩子們玩的很好。
法院對我們學生的參觀準備工作做的很細致,提問結束,領著學生走上法官的位置,讓大家敬仰一下說不定會樹立遠大誌向。爾後人手一張清單,上麵是今天下午法院開庭審理的案子,我們可以挑選自己感興趣的旁聽。
有意思的是,省法院欄柵圍著的被告席是空的,旁邊有一個腰間紮著寬皮帶和手槍袋的警衛。找了老天才發現穿紅色T恤衫-拘留所製服的疑犯,竟然坐在兩個穿深色西裝的一老一少律師之間。
不過高級法院的被告都是坐在被告席上。因為隻有重大的刑事才由高級法院審理,即使如此,那些疑犯也沒有被烤上手銬。有時候法庭辯論時間長了,律師還會為被告倒水喝。
原本以為會聽到律師們精彩的舌戰,其實現實中的法官律師們遠不像好萊塢的編劇那麽風趣幽默。案件審理遠不如電視劇那麽精彩簡練。
女檢察官臀部豐滿,健康年輕的那種,說疑犯種植了一萬株大麻,應該判刑兩年以上。聽上去語氣不堅覺。
年輕律師體形犀弱,動作滯緩。說話根本沒有抑揚頓挫。他求情般地仰著頭,說那個疑犯本質不錯,小時候讀書成績很好,說著呈上一厚疊成績報告單。然後建議按2000年的慣例(先例)囚禁6個月。
法官披著紅帶子,講話也很輕,而且講很多。好像是2000年的“precedent”不適用2007年了。還有這個疑犯是第二次犯罪。
老律師又辯護,第一次是販毒;這次是種植,第一次種植,應該從輕處罰。
法官說,如果一個人第一次強奸,第二次搶劫,你說他犯罪了幾次。
他們幾個很平靜地辯論起來,就像討論公司發展計劃那樣。法官看上去也很無奈,加拿大沒有重刑懲罰販毒種植毒品。關押一個犯人很花錢,還要給他們讀書就業指導。
這麽簡單的案子一個下午討論下來還是不了了之,拖到下周判刑。
加拿大窮人不卑富人不傲。加拿大法庭也是,莊嚴但是平等,以致我覺得過於平等。疑犯坐在那裏若無其事,法官和檢察官流露無奈狀。另外一個印象就是,無論律師、法官還是檢察官,講話和思路都比較直接,沒有端架子打官腔故弄虛玄。其實連哈帕講話也不大深思熟慮的樣子,為此還得罪了中國。總之,加拿大好像是一幫子小朋友辦家家,隻是比較死板地遵守著製定的條條框框執行。
這是我突然想到:走出法庭就是唐人街,怎麽主流社會的剪影之一-法庭-竟然沒見一個華人法官法人律師哦!憲法第五章人權不是規定要保障各種裔族的加拿大人都有同等的就業機會嗎?大門向公眾敞開了,法院領域向公眾敞開了沒有呢?看來,從憲法到貫徹,從司法到執行,遠不是易如翻掌。
*****************************************省高級法院的走道是玻璃拱頂,立著一個女子雕像,右手垂下-握一卷公文,左手舉起,懸一架天平秤,雙目被一塊布蒙上。這就是西方的法律女神,名叫“泰美絲”(Themis).
據說羅馬人賦予正義女神的新內涵是:天平代表‘公平’,寶劍代表‘正義’,前額垂直的秀發代表‘誠 實’亦即‘真相’,而蒙眼閉目,則表示審判要‘用心靈來觀察’。也有人解釋說:法律女神蒙著雙眼,象征司法裁判隻認可證據事實,當證據事實與客觀事實存在差異時,你不必埋怨法律女神,因為她不是全知全能者,看不見當初外麵發生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