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多年前,一米六七的女孩算是高個子了。那個年代,沒有模特兒這個行當,身材高和漂亮是完全不搭界的。允許讀的小說屈指可數,裏麵的美人兒都是丹鳳眼櫻桃嘴,嬌小玲瓏。相反的形象就隱喻“傻”,比如紅樓夢中的“傻大姐”,盡管沒有強調其身材的“高”。然而,在上海話中,“傻”瓜必然高“大”,最典型的就屬貶義詞“憨大”(滬語讀“港督”)。何謂“大”,無非是橫向和豎向尺寸異常。橫向大,為胖;豎向則為高。暫且不論胖瘦,一米六七女孩在豎向已屬於“大”了,推而論之:至少屬於半個“港督”。所以一米六七女孩不敢以“高”為榮,不敢挺胸昂首。久而久之,高個女孩子一般都有點駝背。
那時候我在讀初中,快速進入高個子。進初中時坐第一排,因為矮。排練“西藏舞”不是在最左邊“亞拉索”就是最右邊“亞拉索”。不料半年工夫串了一大截,上台正式演出時,竟然跳在最中間了,從此就被排除在惜玉憐香之外。集體勞動時,老師會說:大同學要照顧小同學。我早讀書,年齡是班上最小的,卻不得不幹重活,誰叫你長得這麽大?不過好處也有,初一時情竇初開,暗戀上班裏的體育委員,曾經癡癡地在教學樓頂遠眺操場上踢足球的他。半年後,這段一廂情願的單相思無疾而終,隻因有一天和他麵對麵走過,發現那個男孩子掉到我耳朵下麵了。
此時醒悟到一個殘酷的事實:高個子女孩擇偶條件狹窄的多。要“小鳥依人”,必須得選擇起碼高上七八公分的。然而那時候,經曆過三年自然災害的男孩子,高的還可真罕見。十六歲進了工廠,操作的是大型磨床,一個工件放上去,磨洋工要磨上一個小時。無聊之際,就算算廠裏的小夥子有幾個可以屬於自己的候選戀人,排下來隻有兩個,一個出身右派,刪除。就剩一個,結果就和這個戀上了。那時找戀人的標準要簡單的多,大家都是三十六元工資,大家都是初中畢業,沒有其他方麵的比較,隻能比高低和“賣相”(滬語:外表)了。
遠房表妹比我還高,一米七,閃電式地戀愛,閃電式地結婚。婚後大鬧天宮,吵得一塌糊塗,說是性格不合。問她為何當初選他,她眼睛一白:不選他選誰?就他一個高的,被人拿走了就沒我的份了。
到了七十年代中,被稱之為“臭老九”知識分子開始吃香,流行用“臭豆腐”比喻他們:聞起來臭,吃起來香。正好廠裏來了一批老三屆大學生,一下子非常搶手。我隻是遠觀,因為他們沒有一個一米八的。偶就還是Stick與那個一米八的初中生結了婚。
第一次對高個子情結產生懷疑是從電視上看到柬埔寨西哈努克親王與他的妻子,哇~原來男人厚實的肩膀與細挑個的女人也能般配。有年在上海機場接機口看到一纖細高挑的女孩子,迎向一個矮矮壯壯的年輕人,然後把脖子天鵝般弧線形地彎下去,靠在那男人的肩上,須臾,兩個人四目相對,全是愛意的流淌,這番美麗真讓人動容。
是的,幾十年後的現在,一米六七的女孩不再自卑,一米八的男孩也不再搶手。人的素養,個性、知識,愛好(當然不能不否認車子房子票子這些附加的東西)使得擇偶標準條款越來越多。發現一個有趣的事情,儒生氣的高個子男孩更鍾情於嬌小的女孩,或許覺得與高個女孩平起平坐,日後怕壓不住老婆的勢頭。無論時代怎樣變更,女孩子的“小鳥依人”形象還是男孩子首選,舞台上的模特兒總有點陽春白雪的寒氣。
2007
我們那個年代,尼克鬆還沒訪問中國
4D,以前穿高跟鞋上班的時候,人家都不相信我1.67m
但無論如何,都羨慕高個子,很挺拔,穿什麽衣服都好看。
那麽現在找到了? 祝福
別的不說,走在大街上,人人比我矮一頭。索性破罐子破摔,昂首挺胸,決不駝背。到美國後,才不再是“羊群裏的駱駝“。後來發現美國高女人一樣痛苦,不過她們到了1米85左右才算太高呢。我的1米75,隻是小菜一碟。
沒關係,我媳婦也很喜歡我的,她和你差不多大吧
女的看起來比男的高,同樣高度的話。穿平底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