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澄清是重要的,但反思更迫切
——讀宋彬彬、葉維麗、劉進等人的文章和訪談
很仔細地讀過宋彬彬、葉維麗、劉進等人關於北師大學附屬女中1966年8月兩起事件的文章和訪談。這組文章無疑引起我很大的閱讀興趣,因為當年“彬彬”改成“要武”的影響極大,事件發生時我剛讀小學六年級,雖然是遠離北京的武漢,我的小學卻也由“和平小學”改成了“要武小學”。我家長年訂閱《光明日報》,對宋要武的那篇文章有很深的印象,宋彬彬來武漢也有所耳聞,隻是消息從大字報而來,真假不辨,今天方知確有此事。
澄清曆史真相當然很有必要,尤其是當事人都還健在的時候,這是一種最起碼的責任。故意遺忘曆史,把謎語留給後人猜測,是懦夫的表現。遺憾的是,迄今為止,在僅有的、為數不多的、民間自發的曆史回顧中,主要還是撇清居多,少見主動的曆史承擔者。而後者才應該是“記憶”真正迫切之需要。
有什麽樣的民眾,就有什麽樣的政府;有什麽樣的群眾,就有什麽樣的領袖。我一直認為,文革不止是領袖的文革,也不止是四人幫的文革。文革是大家的文革,是我們每一個人的文革。反思文革,要緊的是我們每個人都更應該弄清自己在文革中所扮演的角色。這種反思比起甄別曆史真相更有意義,更具震撼力,更能給我們的後人留下寶貴的遺產,更能在理性的層次上杜絕文革慘劇的重演。但是,這種反思對中國人來說是非常困難的,因為這決定於幾千年傳統文化熏陶出來的中國人先天人格缺陷,而克服這種人格缺陷又是十分痛苦和艱難的事情。這個缺陷簡言之就是:每個中國人都堅信自己本心的真誠,堅信自己有善良的願望,堅信自己的本質是好的,之所以做錯事,是認識不夠,是受了外界的影響,是被一時蒙蔽。“身是菩提樹,心為明鏡台,時時勤拂拭,莫使有塵埃”。
就以宋彬彬、葉維麗、劉進等人的文章和訪談為例,也不難看出這種思維的頑固性和影響力。
在訪談中,劉進講到1966年8月6日早上,她在廣播裏通報了校長去世的消息和向吳德匯報的情況,轉述了吳德的原話“這麽大的運動,難免發生這樣那樣的問題,人死不能複生,死了就死了”。校長被打致死是一個事實,“死了就死了”是一個相機權宜的態度。雖然有人記得廣播中說“再不許打人了”、“打人違反黨的政策”,但是給人們“刺激最深的”卻是那句“死了就死了”。
葉維麗在2002年開始做調查後,第一次與劉進見麵時,她問了心中存了很久的問題:“你那天說沒說過‘死了就死了’?對我這個陌生人突如其來的提問,劉進回答,‘說了’,毫無閃爍其辭。她同時告訴我這句話的來曆。劉進坦誠的態度給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在這裏,也許用“坦然”要比“坦誠”更加準確。劉進為什麽坦然?因為這話並非她的發明,而是轉述吳德的原話,按常理劉進本人沒有任何責任。但是為什麽會使葉維麗時隔36年後第一次與劉進見麵就問這句話?因為這句話對葉維麗的刺激最深,是“心中存了很久的問題”。雖然中國人一向淡漠生命——人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一向有李逵掄圓板斧排頭砍去的豪情,但畢竟人命關天,事實上在任何時代,也都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的說法,獨有文革是例外。“死了就死了”雖然是轉述領導原話,但在轉述的那一瞬間,“我”應該怎樣處置,“我”有怎樣的評判,“我”的內心刺激和選擇如何平衡,卻是有極深刻的內涵可供反思的,因為我們已經是成年人,並不是無意識的傳聲筒,語言也不能用本能的應激反應來解釋,我們所做的一切歸根結底是由我們自己的自由意誌所決定,我們可以這樣做,也可以不這樣做,做與不做的後果,隻能由我們自己承擔。
李乾在《一個中學生的文革》這本書中,回顧了他作為學生法庭死刑執行者在執行第一、第二個“流氓”時的心態,也回顧了在去執行第三個“流氓”途中的心裏的猶豫以及主動放棄任務的逃避過程。如果說,李乾在槍斃頭兩個“流氓”時是出於對領袖和革命的忠誠,那麽後來的主動放棄和逃避就應該是對領袖和革命的背叛;如果說後麵的行為是人的良知、人的罪惡感被喚醒,那麽前麵的行為就應該是犯罪。先選擇了前者,又背叛了前者,選擇了後者,自主權全在李乾的自由意誌,責任也無法推諉給別人。雖然李乾在他的書中並沒有完全講清楚前後兩種截然相反行為的關係,但他在思考,試圖將其理清。莎士比亞的名句“To be, or not to be - that is the question”直到今天仍在困惑著人們,而且問題也許永遠存在下去,但提出並試圖理清,本身就足以震撼人心。
當然,麵對精心培養了自己的老師“你們當時在哪兒”的反複追問,宋彬彬、葉維麗、劉進等人也很誠懇地承認“我們當時真的很對不起老師們”,甚至說“作為女附中的學生,我感到有罪”,這是心裏話,我相信。但是,這仍然是讓自己躲進一個有錯乃至有罪的群體之中,仍然是一種群體意識,沒有真正承擔起“我”的“那一份”責任。與“極左錯誤人人有份”一樣,這種反思沒有任何力度,不能給後人以任何警示。法不責眾,人人有錯等於沒有人承擔責任。
宋彬彬戴袖章事件,“讓她在40多年中承受巨大的壓力和指責,完全被妖魔化”。的確如此,前麵講到我的小學都因此而改名,可見影響力的廣泛和深入。但是,每個人的反思是自己的事情,不能指望那個不經宋彬彬同意、以宋要武(宋彬彬)署名發表《我給毛主席戴上紅袖章》的記者“能站出來,說句公道話”。即使他站出來了,本著同樣的思維模式,他也完全可以把責任推得一幹二淨,毫無疑問,他肯定也是奉命而作。照這樣的邏輯不斷追溯下去,到頭來,結果一定是誰都沒有責任。
宋彬彬談到去武漢的事情,她的結論顯然仍舊是被動的,是基於對“父親的老部下”王任重的信任。但是去或不去,說還是不說,說什麽不說什麽,這些畢竟都是你自己的選擇。你是如何選擇的,為什麽會那樣選擇,出於一種什麽樣的得失考慮,現在反思起來有什麽樣的評判和教訓,對後人有什麽樣的警示,這才是更有價值更有意義的。即算是被利用,也應該反思一個成年人為什麽會被利用,“我”的軟肋在哪裏,“我”之所以會被利用是因為我考慮到了哪些利益。
葉維麗在寫到“誰之責”的時候是這樣說的:
我不認為卞仲耘之死的慘劇是個易於審理的法律問題。法律不是全能的,特別是應用於由最高領袖有意製造的“天下大亂”的非常時期。在一度出現“你一下、我一下”眾人參與打人的混亂情形下,到底誰是“凶手”?在“革命不是請客吃飯”成為很多人最高信條的時代,如何判斷個人還剩下多少“自由意誌”和“是非標準”?這樣說,絕不是否認個人應負的責任,而是說,事情不像哈裏斯先生想的那樣簡單明了、黑白分明。但同時我也認為,即使在那樣一個癲狂的時代,不管怎麽有限,仍然存在一定的個人選擇空間。我曾自問,如果當時我在場,會怎麽做?我知道,我會嚇壞了,我甚至會在心裏譴責眼前的暴力,但我絕不會有膽量上前阻攔,我不具備那樣的道德勇氣,我所受的教育不足以使我那樣去做。
我想,四十多年後的今天,我們要做的不是去“抓凶手”,而是每個人麵對自己的良知。我們都已鬢發灰白,夜深人靜時,我們是否曾捫心自問?就像當時選擇怎麽做是要經過每個人的大腦一樣,今天的反省也隻能是個人的。在調查了解卞校長之死的過程中,我發現我和我很多校友們共同的問題是:
為什麽當年北京最出色的女校的學生,會做出如此傷天害理的事情?
我們都在追問。
不錯,在當時的曆史環境中,個人的抗拒的確很難發生,甚至幾乎連抗拒的意識都很難出現。筆者當時雖然還是懵懂少年,但也親眼目睹了諸多血腥暴力場麵,難免心驚肉跳,卻絲毫不敢懷疑那種革命的真誠。我們所受的教育就是如此,直到今天仍然沒有多少改善。四十多年後的今天,我們反思的目的當然不是去“抓凶手”,我們的共同問題當然是充滿朝氣的單純的學生為什麽“會做出如此傷天害理的事情”?也就是:為什麽好人會做壞事?
沿著這個思路追問下去,有兩個頭緒。一個就是編者按所說,那些“非刑毒打”師長的人,是死者生前熱愛和悉心培養的學生。而死難者的政績,正是堅決貫徹了毛主席的無產階級教育路線,認真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培養無產階級革命事業接班人。在這種路線、方針下成長起來的女生們成了“瘋狂的壞人”,那麽,這是什麽路線?這是什麽方針?說到底,人本應是好人,製度使其迷途。
第二個頭緒,是我的思路。好人不是先天規定的,先天對人的規定是人具有自由意誌而動物沒有。具有自由意誌的人,既可以做好事,也可以做壞事,除非精神失常,每一個行為的發生,不論在什麽條件下,都是人自己的選擇。葉維麗說得好:“我曾自問,如果當時我在場,會怎麽做?我知道,我會嚇壞了,我甚至會在心裏譴責眼前的暴力,但我絕不會有膽量上前阻攔,我不具備那樣的道德勇氣,我所受的教育不足以使我那樣去做。”膽怯也是一種選擇,而且是利益的選擇,既然是利益的選擇,按照孔孟之道“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的定義,還能假定“我”是一個好人嗎?
所以,“好人做壞事”的全部問題都來自於對“好人”的先天假定和固化,也就是所謂的人之初性本善,好人之所以做壞事是外界的幹擾和蒙塵,是被外人教壞的。這是中國幾千年一而貫之的傳統思維模式,好事全歸自己的本性,壞事全賴別人的教唆,自己一點都不用負責任。我們一切的製度,一切的教育方針,都是從這個被人們廣泛認同的原點出發而形成的。要想徹底追問下去,徹底解開這個千年枷鎖,隻有一個辦法,那就是承認人性是自由的,既可以行善也可以作惡,承認人的每一個行為都是通過了理性的判斷和選擇的,而決不可能僅靠“好人”的本性和“好人”的真誠而不假思索地去做。同時還要承認,人不是上帝,自欺也是人的本性,所以行為之後還要對其進行批判,檢驗是否真的符合自己的理性,這就叫反思。這種反思是否公開,同樣由個人自由意誌所決定,別人無權強迫,也無法強迫。對文革的反思如果真能做到這一點,人們對文革重演的恐懼才能徹底釋放。20100501
說的好。200%的同意。以前讀多一本書中有一句話我一直記得(原文是英文):任何一種社會製度的存在都是建立在雙方(統治和被統治者)的認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