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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傑斯點評華爾街十大投資教條

(2009-07-26 08:52:06) 下一個

 法則一:隻買穩健基礎行業頂尖公司的債券和股票

  羅傑斯表示,他曾在國際收割機公司(International Harvester Co。)這隻股票上賺了很多錢。

 自1979年起,有136年曆史的國際收割機公司陷入罷工、巨虧、財務危機和銷路不暢等一係列利空泥沼中。由於產品生產成本不斷加劇,資金吃緊,該公司實施的一係列削減成本的舉措,與公司總裁和董事長高達180萬美元(1979年的價值)的巨額年終獎之間形成的劇烈反差令工人們忍無可忍,由此開始了長時間規模不斷擴大的數次罷工。受石油危機引發的經濟衰退影響,國際收割機公司很快陷入財務危機中。
長達六個月的罷工導致該公司在1979年財年的業績巨虧,公司虧損達6億美元(考慮到通貨膨脹因素,相當於1983年時的20億美元)。到1981年,公司狀況繼續惡化,沒有絲毫逆轉的跡象。

  羅傑斯在做空這隻股票上賺了不少錢,這與上述所謂的投資法則相去甚遠。對於他而言,任何市場,隻要看到了變化趨勢就會比那些還沒有關注到這種變化趨勢的人搶先一步賺到錢。這與隻買可靠的頂尖公司的股票與債券之間沒有任何必然聯係。
法則二:隻買在證交所登記掛牌的公司,或者符合證交所“要求”的股票

  羅傑斯曾經對於一些機構設置的選股規定感到困惑,比如公司市值要超過5000萬美元,股價不得低於10美元等他對這樣的選股“緊箍咒”感到匪夷所思,甚至覺得製定這些所謂標準的人很愚蠢。一家上市公司如果出現困境,跟它的市值和股價會有什麽關係呢?難道說市值大、股價高的公司就不會出問題了?看看那些在20世紀70年代隕落的公司吧!有多少家不也曾是證交所所謂成份股指數隊伍中的一員嗎?

  對於在何種市場上交易,羅傑斯的理論是在任何市場都可以交易,隻要能賺錢。這也是大多數精明老到的投資者信奉的投資原則。如果隻買在證交所登記掛牌的公司,那麽,許多主要的大公司都曾在場外交易市場,這又做何理解呢?


法則三:隻買那些自誇盈利和派發紅利創紀錄的公司,或者宣稱至少10年不會垮的公司

  “樹不會長到天上去”,這是羅傑斯常常提醒投資者的話。

  大多數散戶和公司總有這樣的思維,股價可以無休止地上漲,公司可以不斷盈利,經濟狀況會越來越好,至少10年增長沒有問題,等等。於是在每一個牛市泡沫瘋狂末期,我們總會看到市盈率高達900多倍、股價高得令人頭暈、盈利數據翻得讓人咋舌等種種詭異現象,猶如人抽了大麻之後的神魂顛倒。

  羅傑斯認為,如果一味相信上市公司的話而不注重自己做研究,肯定會讓投資者錯失抄底良機。他們很可能通過自己的判斷買入經營狀況突然轉好或者新興行業公司的股票,這些選擇都能令投資者受益。

  法則四:買至少五個不同行業的股票

  法則五:將錢平分,買至少8~10隻股票
 法則六:隻買收益率低的股票來配置自己的資產

  每個投資者都會麵臨這樣的選擇,如何讓自己的資產增值?有些公司有很好的數據來支撐這個觀點,比如IBM,拿它的收入與分紅比,每個人都會認為這是家相當摳門的公司。

  羅傑斯認為,有些高成長性公司別說低收益率,有的根本就沒有。如果這算是一條投資法則的話,那麽很可能會有另十條法則是說要買高收益率的股票。

  法則七:買低於票麵價值的債券減少資本支出的可能性

  這個法則實際上是提醒投資者注意債券的利息。羅傑斯認為,這是個比較正確的概念。

  高利息債券的發行人一開始就會被提醒這類債券的危險性。這也是此前巴菲特所說的相當於溢價購買了一大堆打了折的垃圾債券。另一方麵,債券的收益率走高本身就值得警惕。

  法則八:不用考慮原始成本是多少,每年從自己的投資組合名單中挑出至少一隻最疲軟的股票賣掉,代之以另一隻更有吸引力的股票

  這種概念聽上去不錯,但羅傑斯指出,隨時清理自己的投資組合很可能一年一次、一個月一次、一周一次,完全取決於當時的市場環境。這並不可能像日曆牌那樣規定死——非得在某個固定的日子裏進行交易。

  就像他自己常說的那樣,要隨時跟蹤上市公司信息,查看它們的基本麵。一旦發現出現大的變化趨勢,就要當機立斷,及早動手。有些投資法則聽上去並沒有錯,但涉及如何應用就完全要根據市場情況而定。

  法則九:不要被投資組合中單個風險的損失所困擾,要留意合計後的盈虧

  大多數投資者都會因自己證券賬戶出現虧損感到心煩意亂,常常會出現投資組合中此長彼消的現象,即一部分股票漲,另一部分股票跌。有些投資者看見股票跌了忍不住就要換手,這似乎又涉及法則八的概念。

羅傑斯對這一觀點表示讚同,他認為這是唯一讓投資者保持理性的方式。如果基本麵沒有問題,一切數據顯示未來趨勢沒有出現根本性的扭轉,有時即便股價下跌也沒有關係。市場的波動性決定了股價不會是一條直線,一隻股票即便被長期看好,也會在反複的起起伏伏中曲折上行,絕不會是一條垂直線衝上屋頂。

  另一方麵,從投資方式上看,羅傑斯也一直強調自己是個投資者而非交易員,即在投資過程中是選擇長線還是短線的問題。他投資的股票或債券一般都持有2~4年,有的甚至拿了25年還沒有賣出。他自己也曾說過,股票或者債券也會隨著市場的修正出現下跌,但最終他看好的股票或者債券還是漲回來了,甚至超過了以往的“高度”。
法則十:訂閱一份優秀的財經類出版物,定期精讀

  羅傑斯認為這一點對一個投資者而言非常重要。他以前的很多交易決定都是從刊物中得到的“靈感”。當年他在“量子基金”時,訂閱了40多份期刊、雜誌、報紙廣泛閱讀。這些刊物涉獵很廣,甚至包括了非常偏門的行業性雜誌,但他往往能從這些刊物中篩選出一些投資者所需的做交易決定的信息。

  羅傑斯還列了份必看的財經類刊物書單,如《華爾街日報》的歐洲和亞洲版,英國《金融時報》和《巴倫周刊》。他自己這麽多年來一直堅持訂閱《華爾街日報》和《金融時報》,後來接觸了《巴倫周刊》後也開始訂閱。

  不過,他同時坦承,這些法則隻是投資的通用道理,真正投資時是沒有什麽法則的。在瞬息萬變的市場中,每一個微小的變量都有可能引起大的變化。最重要的是反應要靈敏,出手要快,隨時采取行動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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