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年前,美國有位十分出色的人,名叫布朗約翰,曾為了解放黑奴而盡力。他有一個兒子,叫小約翰,在他的薰皮廠作事。約翰屢次曠工,又常惹人厭惡。布朗約翰給他兒子訂了一個規矩,無論犯了甚麽過錯,必得記賬─撒謊打八鞭,違背母命,也是八鞭,曠工三鞭。並且鄭重囑咐他說,務要聽話,好好辦事。不然,刑罰一定逃脫不了。過些日子,小約翰也是照常淘氣。父親看看沒有法子,必得用刑,於是吩咐小約翰,快拿賬簿來看看,現在就要算賬。小約翰揭開賬簿一看,忽然變了臉色,十分害怕,一場重打是免不了。布朗約翰一方麵愛他兒子,一方麵又不能不管教,遂將自己的衣裳脫下,把鞭子交給小約翰,叫小約翰按著所記的數目,打他父親的背。兒子被逼,勉強打了幾下,看見父親肩背幾乎出血,手就軟下來了,說,“父親阿,兒子實在打不下去了。”父親說,“你必得照數打我,我知道你忍受不了這個刑罰,才來替你。你若不忍見你父親挨打,以後再不犯罪就好了。”兒子沒法,咬牙根,按數打完,到底把那筆賬算清了。從那時起,小約翰再也沒有曠工,再也不淘氣了。
我們犯罪,按照神的公義律法,該受刑罰。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替我們受了刑罰,把那筆因我們犯罪所欠律法的債還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