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蘭西海岸的一個城牆上,有一次張貼布告,說某某先生要在主日晚上講道,講題是“主日的敬拜”。當天晚上,這位先生念完他的經文以後,說:“我上一次來到這個的地方,是十五年前,那天在場的會眾當中有三個放蕩不羈的少年,他們口袋裏裝滿了石頭,要打台上講道的人。他們聽了不久,其中一個開口說道:‘為什麽我們還要多聽這個愚昧人的講說呢?扔吧!’第二個人說,‘是阿,我們來的目的原就是要打岔他,現在扔他吧!’這時第三個少年就阻止他們說,‘最好不要作這件事吧!’這麽一說,那兩個人就氣忿忿的走出去了,隻有第三個少年一人坐著等到聚會完畢。現在,朋友們,請注意這三位少年後來的結局。第一位因著犯了偽造罪,幾年前被絞死了。第二位犯了殺人的罪,判了死刑,囚在本城的一所監獄裏。那第三位呢?第三位就是現在正跟你們說話的人,就是我!”
神所賜給人的機會是一樣的,福音的光照好人,也照歹人,恩典的雨降給義人,也降給不義的人。可是人對神所賜的機會的反應卻是不同的,因此結局也大有相異。上麵所題三位少年當中,兩個出去,一個留著;兩個堅持反對神,一個悔改認罪;兩個拒絕,一個接受。
兩個變成罪人、犯人,一個變成傳道人。朋友,得救與否責任不在神,神已預備了完全的救贖,乃在乎你,機會一去不再來了,何不悔改趁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