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老者是基督徒。一天他在路上碰見一位少年人,對他說,“不得了,我遇見了一件不得了的事。”說著就要流下淚來。老者問他是甚麽事?他說,“不得了!”並且哭了。再問他,他就從口袋拿出一封信來說,“這是一位律師寄給我的。”老者問他說,“讀了這信沒有?”他說,“沒有,我不敢讀,恐怕一定出了倒黴的事。律師的通告,總是沒有好消息的。”老者說,“那麽我替你看一看好不好?”他說,“好。”老者拆開看了以後,就問他說,“你真的沒有讀過這封信麽?”他說,“真的沒有讀過。”老者於是告訴他說,“這封律師的信,通知你說,你有一個親戚死了,遺產中有一分是給你的。執行的人現今在某處,你可到那地方去取二萬多的遺產。”
朋友們!我告訴你:我們對神,也是同這少年一樣。我們聽見“神”這一個字,就不樂意,就不舒服,好像這位神,是不好來往的,對人沒有好意;正如這個少年人對於律師的信一樣。但是,真相信神之後,都是說,巴不得早些信就好了。信主耶穌的好處,比得遺產更好;神所說的,比律師對那少年所說的更好。神的話告訴我們,信主耶穌,可免沉淪,得永生。我也敢作這個見證,今天有一件事我要勸你們的,就是請你們不要怕聽見神,不要以為神對你們不懷好意;如果你肯聽,也是聽見了,你就知道神是一位怎樣愛你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