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tup不能省lawyer的錢
(2009-04-30 22:36:54)
下一個
我的老外夥伴今天發了e-mail給我. 他花了近千元請了個律師給他review shareholder agreement. 洋洋灑灑的近10頁紙, 基本上是按照他的意思提出法律意見並要求60% majority vote.
我看過後幹脆say no, 作為大股東我不可能放棄veto power, 否則給人家vote出局了都不知道怎麽死的. 終於痛下決心花近三千大洋請了個別人推薦的知名律師重新起草shareholder agreement, 重新評估參股比例. 不是40% 股份不好做決策嗎, 那幹脆拿51%好了. 合作夥伴太客氣了反而很多囉嗦事, 花錢請律師才能講明白又不會撕破臉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