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篇。 回家的路上,老公看看我,說,“啊呀,好奇怪,你又要做伴娘了!” 我立刻抗議,“這是什麽話?說我太老了嗎?” 其實我自己都覺得挺誇張的。
做過多次伴娘。 第一次是大學剛畢業,學姐結婚,當時帶著老公出席,一整天下來累的我快虛脫。 那次太搞笑,彩排的時候,牧師用聖經裏Ruth對婆婆的一番表白做新婚誓言,"Where you go, I will go; where you lodge, I will lodge; your people shall be my people, and your God my God. Where you die, I will die.” 那個調皮的新娘居然自己在“your God my God”後麵加了一句“Your money my money.” 把大家都笑噴了。
對了,新娘是越南人,早上在新娘家等越南式迎親隊(抬著一頭小豬來的!),然後去夫家祭祖(先生家是傳統信仰),下午去baptist教堂舉行西式婚禮,晚上還有越南婚宴。 我的重大職責之一是換上越南傳統服裝,拿個小花籃,跟著新娘輪桌敬酒,一邊收紅包。 然後婚宴整晚都是卡拉OK!
第二次又是給另一位越南學姐做伴娘。 這次真大陣仗,連老公都被拉去頂替沒來的伴郎。 辦的是天主教婚禮,老公不巧就站在新郎母親正前,天主教的規矩比較多,常常要跪呀,新郎母親就一手強壓老公下跪,幾次下來,脾氣一向溫柔的老公都忍不住抱怨了。
第三次我已經結婚了,program上寫的名號已經不再是”maid of honor” 而是“matron of honor”。
再後來,已經是兩個孩子的媽不但自己披掛上陣做伴娘,還貢獻我家貝貝和弟弟分別做花童和ring bearer。 他們也開心可以參加美輪美奐的婚禮,跟那些漂亮姐姐們一起跳舞,不亦樂乎。
貝貝第一次做花童,才兩歲。啊呀,真的好萌好萌。
第二次,五歲和快三歲。
有沒有好可愛?
好喜歡這張啊。
五歲半和三歲再次受命。
笑的有夠開心呢。
現在啊,貝貝都可以做junior bridesmaid啦。 剛剛好友一直取笑我,開玩笑說要選那種特別old-fashioned泡泡袖伴娘服,把我嚇得夠嗆。 說真的,還是喜歡我自己結婚選的那款伴娘服,十五年了,看起來一點都不過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