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手互搏

舍己從人,必勝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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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愚蠢與聰慧。

(2013-12-01 19:03:32) 下一個

    愚鈍的人,總是要從自己的失敗中得到經驗教訓,而智慧者,往往能從別人的得失中感悟,並縮短自己彎路的過程。我也曾是這種言論的擁躉,並自詡了好多年。從懂事開始,我便始被認為是聰慧一族,因為無論是什麽東西,我總是大多能比別人上手的速度快、領悟的程度深,學習、運動、工作、對新生和突發事物的理解,無不如此。於是,在親屬、朋友的一片讚譽聲中,眾口鑠金下的常人思維慣性導致了自以為是的自我認同,習慣於將自己區別於常人,現在想來,著實可笑。在投資投機的道路上,一晃16個年頭走過,人終於了解,“知道”隻是一個智力和悟性的範疇,“知道”距離“懂得”實在千萬裏之遙,但有時也僅僅頁紙之薄,晉升到真正覺悟、“懂得”的層級,以我而言,竟全部需要自己的成敗得失,借不得任何外力。 

 

  “順勢而為”,是眾所周知的交易格言,我自然也從入行之初就“知道”了。但是,真正覺悟其中深意,做到“懂得”、深信、並堅持執行,卻不過是近年來的事情。原因何在?隻因我太聰明,一直愚蠢的以為自己太聰明。之前很長時間,總是因為自己有過很多次對不同品種頂底接近完美的預測和交易經曆,就片麵的認定自己聰明過常人,甚至聰明過市場。於是,在大多數順勢而為的交易之餘,總還是偶有逆勢之舉。原因決不是虛榮的為了嘩眾取寵或者要顯得特立獨行,而是就是愚蠢的覺得自己聰明,可以做到。這就是“知道”和“懂得”的差別。結果是,一次逆勢的錯誤中,隻要一次,因為感性戰勝理性導致的沒有紀律保護,市場就將你打回原型。隻是“知道”,卻不覺悟,自不“懂得”,這次躲過了,總有一次躲不過,最終結局不會改變,發生的時間早晚而已。

     經曆不多的投資人會對此不解,逆勢錯了也不要緊啊?堅持止損紀律不就行了?而所有有多年經曆的老投資人卻都會了解,在這隻是知道而不懂得的層級,一切的法家之禦都沒有絕對效用。你設定的東西,你同樣可以更改,規則人定之,人亦可改之;即使有人監督執行,隻要不建立在法人行為下的法律強製監督下,你的權威仍然會將這種監督踐踏得一無是處,因為沒有人有能力向你的權威挑戰,也沒有人願意承擔不按照你的意願更改,而可能帶來的一旦錯誤的責任。

    貪婪恐懼是人性,期望僥幸是人性,不願意輕易承認錯誤更是聰明者、自負者的共性特征,曆史的進程告訴了我們很多:

1,股神巴菲特近日宣布,在本次金融風暴中,證券投資部分的損失約為136億美元,並明確表示過去一年自己在股票方麵的損失超過了整體投資的30%,從現在的市況看,應該又超過了這個比率。無論用什麽樣的方法來評估價格與價值的乖離,但事實是他不但從來不看重趨勢,也不在意趨勢,表現行為即是逆勢買入,所以我之前有“如果金融危機轉化為類似1929年的大衰退,巴菲特也可能晚節不保”之說。 

2,海龜法則的創始人理查德丹尼斯,其管理基金十幾年的平均收益,在華爾街的曆史上無人可比,所有基金經理都以其為師、為楷模,無人可望其項背,但1985年一次大的逆勢無紀律行為,一次其自行製定後又被其強行修改的止損比率和逆勢加倉,導致了基金下破50%虧損限製被予以摘牌,他也因此結束了他的投資投機生涯,退而從政。 

3,十九世紀初最聲名顯赫的投資客傑西裏費弗,四起四落,他的空頭交易一度將影響到美國衰退的時間,其交易影響力可見一斑。他的«股票做手回憶錄»更始終為我鍾愛。但最後,正是他自己再一次的逆勢交易,並違反了他在他的書裏一再強調的交易規則和紀律,導致他在最後一次破產後吞槍自盡。許多人認為他是因為負債規模而自殺,但我想他的自殺一定與人的理性最終還是無法徹底戰勝感性而失望有關。 

4,巴菲特的老師本傑明格雷厄姆,1929年股市泡沫破滅後在1931年逆勢抄底,結果破產。 

5,巴菲特另一個老師費雪,雖然預見1929年股市泡沫破滅,但是還是在下跌中逆勢買入自認為是便宜的股票,結果幾天之中損失了幾百萬美元,一蹶不振。 

6,大鱷索羅斯,1987年前認為日本股市泡沫巨大,逆勢放空日本股票,結果慘敗,日本股市牛到了1989年。當時,索羅斯在華爾街評論上鼓吹美國股市會堅挺,日本股市將會崩盤,而結果正好相反,美國股市崩盤了,日本股市卻堅挺,索羅斯旗下的量子基金當年損失了32%。 

7,上海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的總經理,當初從台灣股市1000多點進入一直做到10000點,然後把股票全部拋掉,完成巨額盈利,並堅持握有現金。後來台股上衝到 12000點之上後開始下跌,當跌到7000點時,她認為進入合理價值投資區間便滿倉逆勢買入,結果後來股指又跌掉了5000點,她不得不全部認賠清倉,三年的財富又都化為烏有。 

8,香港業內名人曹仁超,1972年香港股災前1200點看空,結果差點被公司解雇。1973年港股達到1773點後大幅下跌,老曹因躲過大熊自然信心百倍,遂在1974年7月港股跌至290點後認為可以撈底,拿全部積蓄50萬港幣結合融資逆勢抄底,全倉買入和記洋行。當時該藍籌股已從1973年股市泡沫的高點 43塊跌到5.8元,看似很低了。但後來5個月,港股再度跌至150點附近,和記洋行更是跌至1.1元,老曹無奈斬倉,虧損80%以上。 

他們無疑都是聰慧有加之人,對交易的鐵律也全都“知道”,卻都沒有能夠真正“懂得”,更不知道在自己的絕對權威下,如何用法律形式來進行法家之禦,來約束自己、控製風險、控製感性,去“做到”,失敗的結局自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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