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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 'x瀟瀟' 的評論 : 謝謝欣賞!
我也喜歡這首歌。
回複 'x瀟瀟' 的評論 : 謝謝瀟瀟才女美言!
好聽!每個聲音都那麽深情…… 專業隊。
真好!真好! 謝謝帶我來這裏。
Sorry, it's "There is no light" from Celtic Woman'...
好文 ! 音樂是 Celtic Woman 的 Rai...
第一是健康,第二是健康,第三還是健康。好吧,再擴展...
這個說的好,剛點的時候真的以為是賣東西的,還猶豫了...
讚!這些是許多人真正需要的奢侈品。
謝謝才女光臨並鼓勵!問好!
音樂也好棒,是我最喜歡的大提琴之一
殤
林徽因究竟愛不愛徐誌摩
作者:趙世齋 文章來源:國際在線
有人問我,詩人徐誌摩一生寫詩無數,哪些詩你認為寫得最好?很多人會說那首揮一揮衣袖的《再別康橋》,我卻不這麽認為,我認為《再別康橋》不是他最好的詩。徐誌摩最好的一首詩是他的人生,是他的比詩歌還詩意的人生。其次,就是他曾說過的一句話,這句話是僅次於他那傳奇人生,既詩情又悲情的句子,他說:我將於茫茫人海中訪我唯一靈魂之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這是滿含悲劇色彩的血淚句子,徐誌摩的所有詩歌,都不及這句話打動後人的心靈。我也曾數次見到這句話,就有想流淚的感覺,徐誌摩是性情中人裏的性情中人。他的周圍仿佛是圍繞著雲彩的,這是他區別於同時代詩人文人的最大特點。我曾想寫一篇文章,叫《中國曆代能堪稱風華絕代的男人》,曆數千年,獨屈原、李白、李後主、納蘭性德,接下來,我認為就是近代徐誌摩和當代張國榮了。為什麽這麽說,因為這些人,活著的時候是個傳奇,死了就都成為了絕唱和迷,而且活著的時候,不但女人喜歡,男人也為之絕倒傾倒,這樣的男人,便足以堪稱風華絕代了。
好了,這裏還是說一說文章的主人公徐誌摩和林徽因。1931年的11月19日,徐誌摩從南京機場登機,在剛和上海的陸小曼妻子吵過架之後,此時,他決定去北京聆聽林徽因要在協和禮堂舉辦的演講。林徽因即將要演講的題目是《中國的宮室建築藝術》。
徐誌摩對陸小曼是熱愛的,但是陸小曼似乎很難被徐誌摩掌控和約束,淺白些說就是,陸小曼並不聽話、抽煙、不節製的花錢、追求所謂上流社會的奢靡生活等等,弄得徐誌摩極為壓抑和氣憤,甚至自己的綿薄工資已經供應不起陸小曼的花銷。徐誌摩自然想到了他的夢中情人,林徽因。所以,他要去北京的講座捧場,其實,也是去看一看他所思念的人。
可是,由於飛機駕駛員這個蠢貨,晚上打了一宿麻將,將腦袋也打麻了,飛機撞山,糊了!這飛機損失個把無所謂,民國的飛行員死個個把也無所謂,關鍵徐誌摩在上麵,一代才子徐誌摩啊,死在了濟南上空,像西天的雲霞般消散於塵世。
所以,這也該引起後人之鑒,世上像陸小曼這樣的老婆,最好不要和丈夫吵架,特別是要出遠門時,吵架是晦氣的,徐誌摩氣憤氣悶地要死,到了南京就想直接去北京,不想呆在江南,晚一班飛機不就沒事了?可是他現在討厭陸小曼了,至少在這個氣頭上非常討厭。當然,徐誌摩也無須那麽激動,林徽因都是別人的妻子了,辦個演講,你還那麽激動做什麽,又不是第一次見麵,這到好,徐誌摩急匆匆地趕去,一個逼走他去,一個吸引他去,而那個機場的蠢豬駕駛員還打麻將,疲勞駕駛,徐誌摩真是萬劫不複啊!
對此,作為寫作的人,我對徐誌摩是萬分地同情,也覺得他真是命苦。徐誌摩的兒子,曾在美國說他父親命苦,我認為也是如此。徐誌摩這一生,追求什麽,什麽都得不到,命運總是讓他和他所要得到的人與事前,隔一條河,隻能讓他隔岸呐喊,縱然他喊得撕心裂肺,這岸的人都無動於衷,他的內心火熱,遠遠勝過了人間的悲涼與冷淡,世人的情感係數和他不在一個層麵上。這到不要緊,隻要他不敏感,不是詩人,當個傻子活活,麻木地活活,一生也就這麽過去了,可是他不甘啊,他偏偏是上蒼降下的文曲星,他生來就是為敏感而生,為多情而生的,他真是個好命!而他,又真是個苦命!
我同情徐誌摩的感情遭遇。而我也並不因為徐誌摩的遭遇,像很多讀者一樣,去怨恨林徽因,我也非常喜歡林徽因這個詩人。我認為,徐誌摩若活著,或者在天有靈,或者臨死那一刹那有意識的話,他肯定是微笑著的,因為他居然為他最愛的林徽因死去了,這是他一直想做而沒做成的事,這次,命運成全了他,他知道這是命!這是讓他幻化成雲彩的命運安排,林徽因如彩虹,引導了這個自卑又自信,其實又深深自卑著的詩人,徐誌摩知道,他死了,必會永恒,那他對林徽因的愛也將永恒了,這樣想來,他就值了。
然而,林徽因也是個有血有肉,細膩敏感的詩人啊。徐誌摩去世,而且是這樣一種方式去世,她怎能不難過呢?在1931年12月7日,徐誌摩遇難半個月後,林徽因於《晨報副刊》撰文《悼誌摩》,她這樣深情地寫到:
他這樣的溫和,這樣的優容,真能使許多人慚愧,我可以忠實地說,至少他要比我們多數的人偉大許多;他覺得人類各種的情感動作全有它不同的,價值放大了的人類的眼光,同情是不該隻限於我們劃定的範圍內。他是對的,朋友們,歸根說,我們能夠懂得幾個人,了解幾樁事,幾種情感?哪一樁事,哪一個人沒有多麵的看法!為此說來誌摩的朋友之多,不是個可怪的事;凡是認得他的人不論深淺對他全有特殊的感情,也是極為自然的結果。
林徽因比任何人都了解徐誌摩,她還說:
誌摩的最動人的特點,是他那不可信的純淨的天真,對他的理想的愚誠,對藝術欣賞的認真,體會情感的切實,全是難能可貴到極點。他站在雨中等虹,他甘冒社會的大不韙爭他的戀愛自由;他坐曲折的火車到鄉間去拜哈岱,他拋棄博士一類的引誘卷了書包到英國,隻為要拜羅素做老師,他為了一種特異的境遇,一時特異的感動,從此在生命途中冒險,從此拋棄所有的舊業,隻是嚐試寫幾行新詩——這幾年新詩嚐試的運命並不太令人踴躍,冷嘲熱罵隻是家常便飯——他常能走幾裏路去采幾莖花,費許多周折去看一個朋友說兩句話;這些,還有許多,都不是我們尋常能夠輕易了解的神秘。我說神秘,其實竟許是傻,是癡!
任何傻子和癡人,都明白,一個女人在給愛她的男人寫悼詞,這蓋棺定論文章時說他“傻”與“癡”,會是不喜歡他的。恰恰,林徽因對徐誌摩有著深刻的感情,如果說單單是朋友地同情,我不認為一個對感情如此嚴謹甚至有些“吝嗇”的林徽因會如此深情,要知道張學良將軍也追過林徽因,但是林徽因卻一眼也不看這個張少帥,管你什麽軍閥公子家產萬貫。她知道,詩人徐誌摩,是感動過她,並值得自己去感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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