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4:32-35; 詩133; 約壹1:1-2:2; 約20:19-31
哈利路亞 ! 基督已經復活了 !—— 主真的復活了 ! 哈利路亞 !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 ! 今天和大家分享的信息是《 不要疑惑,總要信 》。
我們聖公會的聖禮,都是按照《公禱書》。在崇拜開始的時候,都要歡呼 (Acclamation) 。在常年期,我們崇拜開始的歡呼詞是:“願讚美歸於上帝:聖父、聖子、聖靈。”會眾回應:“願讚美歸於主的國,從現在直至永遠。阿們。”在復活節期 ( 從復活節到聖靈降臨節 ) 的五十天裏,我們的歡呼詞是:“哈利路亞 ! 基督已經復活了 ! ”會眾回應:“主真的復活了!哈利路亞 ! ”
基督復活,是我們信仰的一個基要真理。聖經 ( 福音書 ) 記載,主耶穌向祂的門徒三次預言,祂將被害,並且要在第三天復活。新約聖經中至少有 115 處講到復活;比如,今天的經課《使徒行傳》中講到“使徒有大能力,見證主耶穌復活。”我們在《尼西亞信經》、《使徒信經》、及聖餐禮文中,也都宣揚基督復活的真理 ( 如聖餐的祝聖禮文中:“基督曾經受死,基督已經復活,基督將要再來” ) 。更加重要的是,我們在受洗成爲基督徒的時候,已經誓言承認基督被釘十架的信仰,宣揚主的復活。因此,我們在受洗和崇拜的時候,至少在口頭上都承認了主的復活。但是,我們在心裏是不是 真的相信主耶穌的復活呢?
確實,死人復活超出了人類的經驗。有誰親眼見過死人復活呢?今天的福音就講到耶穌的十二門徒之一 —— 多馬,不相信主的復活。我們看到,耶穌復活的當天晚上,祂的門徒聚集在一個屋子裏,躲避猶太人的迫害。這時,耶穌來到他們中間,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 ! ”並且把手上的釘痕和肋旁的創傷 ( 是被行刑的士兵用矛剌穿的 ) 指給門徒看。門徒看見真是復活的主來到他們中間,非常高興。當時,多馬不在他們中間。後來,其他的門徒對多馬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但多馬根本不信,說一定要用手指探入耶穌手上的釘痕,把手掌伸進耶穌肋旁的傷口,他才相信。
又過了七天,也就是在復活後的第八天 ( 今天正好是復活節後的第八天,所以每年的這個主日,我們都是讀同樣的福音 ) ,多馬和門徒們在一起。耶穌再次來到他們中間。耶穌說:“願你們平安 ! ”然後轉向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 ! ”多馬真的見到了主,立刻降服,呼喊耶穌:“我的主 ! 我的上帝 ! ”耶穌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 ”我們都沒有親眼看見復活的主;如果我們信主復活,那麽就比多馬更有福 !
多馬是主耶穌的十二門徒之一。他此前一定聽到過耶穌三次預言祂的受難和復活。但是,他卻沒有把耶穌的預言放在心上。直到親眼看見帶著手上釘痕和肋旁創傷的復活的主,他才相信。其實,和多馬一樣,我們每個人都有懷疑的天性。俗話說,“眼見爲實”,“百聞不如一見”;沒有親眼看見,就不實在;沒有親身經歷,就不相信。有一位弟兄,受洗十幾年了,口頭宣告相信基督復活不知有多少遍了。但是有一次在和我談話時,他卻仍然說,“我對基督復活還是有疑惑”。我就問他,“你相信上帝嗎?”他說,“我當然相信上帝。不然,我來教會作什麽?”我再問:“你相信上帝創造天地萬物嗎?”他說:“我當然相信啊。”於是我反問他:“上帝能夠從無有創造萬有,難道不能叫死人復活嗎?”
我們常常表現得比上帝更加偉大,喜歡去判斷上帝可以做什麽,不能做什麽。有人可能相信上帝創造天地萬物,但卻不能相信上帝能使死人復活。多馬說,沒有看見證據,我總不信 ! 我們常常也像多馬一樣,說,要我相信上帝啊,請拿出證據來 ! 我在上帝麵前祈求了,如果想要的東西沒得到,就是上帝不靈;如果自己的願望沒滿足,就是沒有上帝。我來教會幾年了,綠卡還沒到手,上帝一定不靈 ! 我求錢財很久了,現在還這麽窮,一定沒有上帝 !
今天福音中講到的多馬,常常被稱爲“懷疑的多馬”。“懷疑的多馬”,在英文中,是個貶義詞 ( 反麵的詞,不好的詞 ) 。在說英語的文化中,人們如果看到一個人很會懷疑,就會說這個人“像多馬”。但是,懷疑的多馬有一個優點,他看到證據後,就相信了。因此,多馬還是不錯的 ( 其實,耶穌在向別的門徒顯現的時候,也把釘痕和創傷指給他們看;他們看見後,才喜樂了。參約 20 : 20)) 。可在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人,看到證據還是不信,因爲他們隻相信自己、相信金錢、相信權勢、相信陰謀詭計,從來就沒有真正信過上帝,也從來沒有打算信上帝。他們口頭說“信”,心裏說“不”;欺騙別人,欺騙上帝,欺騙自己。他們一旦拿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就把上帝當作喝光了的可樂罐那樣丟掉了。
上帝是鑒察人心的上帝,祂清楚我們每個人的心思意念。在今天的福音中,耶穌對門徒說:“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其實,耶穌早已確定了罪能不能得赦免的標準。耶穌說,“信祂 ( 耶穌 ) 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 ( 約 3 : 18) 耶穌隻是授權給祂所揀選的門徒,去宣告赦罪的標準;並且靠著聖靈的帶領,赦免那些未被上帝定罪的人。比如,多馬雖然看見了復活的主之後才信,但他最終是信了,所以不會被定罪。耶穌說:那些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也就是說,沒有看見祂就信的人,罪被赦免了;並且有永生的福份 ( 耶穌說,一切信祂的得永生。參約 3 : 15,16 等 ) 。
我們都沒有看見復活的主。雖然沒有看見,但是我們相信,主真的復活了。我們是從聖經的記載中信的。聖經記載這些事,就是要叫我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叫我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 ( 約 20 : 31) 我們要祈求上帝堅固我們的信心,“不要疑惑,總要信 ! ”
奉上帝,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們。
(200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