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最令人欽佩的女律師-郭建梅,北大卻容不得!!!
伊梅注: 自從“鄧玉嬌殺淫官案”事件之後(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906&postID=16049 ),我就開始關注國內的公益(免費)維權律師。而北大卻容不得!!!
** 請讀以下幾篇有關這樣一位勇敢無私的郭建梅律師的報道,非常感人! 有一股“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勁!
ZT :美國頒內地女律師勇氣獎 米歇爾希拉裏欽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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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社 2011-03-09 13:53:01
中國維權女律師郭建梅獲美國國務院頒發「國際婦女勇氣獎」( International Women of Courage Awards ),表彰她為中國婦女維權的傑出表現。美國國務卿希拉莉( Hillary Clinton )致辭時高度評價郭的貢獻。郭做維權律師 15 年 ,為數十萬中國弱勢女性提供免費法律援助,接手案件近千宗。她是該獎創建以來首位獲獎的中國女性。
頒獎儀式在當地時間 8 日於美國首都華盛頓全國記者俱樂部舉行。今年正好是國際婦女節 100 周年紀念。希拉莉主持頒獎儀式,美國第一夫人米歇爾( Michelle Obama )任特別嘉賓。希拉莉在致辭中指,她認識郭建梅已 15 年,一直關注這位不凡的女律師,以無所畏懼精神,支持有需要的人士,用其開創性的工作,提高婦女地位。
美國第一夫人米歇爾在講話中也對郭建梅的工作表示敬佩,並鼓勵其他婦女學習郭的勇氣和激情。郭表示,獲獎是她的榮幸,也是對她和同事們 15 年來工作的認可。
美國國務院網站、美國駐華大使館網站昨對頒獎大肆宣傳,美國駐華大使洪博培( Jon Meade Huntsman )更在騰訊微博親自撰文推介;但中國官方媒體一片沉默,昨僅北京《法製晚報》有簡短報道。
50 歲的郭建梅出生於河南農村,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係,曾在中國司法部工作,後辭官投身公益,組建北大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這是內地首家專門為婦女提供法律援助及研究的公益性民間組織。 15 年來中心為數十萬內地弱勢婦女提供免費法律援助,辦理個案近千宗。 **
去年 3 月,北大以「機構更新」為由撤銷該中心。 外界認為,原因與該中心曾介入多宗當局視為敏感的案件有關,包括湖北烈女鄧玉嬌殺淫官案、河南訪民李蕊蕊在北京被保安強姦案等;又有指,中心被撤與接受外國資金資助有關。雖然中心遭關門,郭建梅再創辦北京眾澤婦女法律諮詢服務中心,繼續維權事業 。
與郭建梅一同獲頒獎的,還有來自阿富汗、巴基斯坦等其他九名女性。國際婦女勇氣獎是 2007 年由時任美國國務卿賴斯( Condoleezza Rice )創立 ,用以向嶄露頭角的女性致敬,表彰她們為伸張正義,爭取婦女權益而表現出的勇氣和領導才能。
( 來源: http://news.creaders.net/headline/newsViewer.php?nid=464379&id=1048262&dcid=15 ) 北大婦女法律中心撤銷爭議: 北大容不下婦女之家
來源:時代周報 2010 年 04 月 15 日
北大四中心的突然被撤,使“兼容並包”的北大傳統受到質疑。
3 月 27 日是郭建梅 50 歲的生日。
丈夫劉震雲買來了鮮花和美酒替她慶生,可是,郭建梅卻怎麽也高興不起來。
這一天,她從朋友的電話裏得到消息:北京大學社會科學部一紙令下,自己苦心經營了 15 年的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即被撤銷。
“他們怎麽可以這樣呢?”郭建梅怎麽也想不通,這突如其來的變故究竟有何原因。“我們這是在做好事呀!”
郭建梅與“婦女之家”
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學院的郭建梅是中國第一名專職公益律師。在京城的律師圈裏,人們提起郭建梅這個名字,總會有兩種極端的評價:英雄,或傻子。
曾先後供職於司法部、全國婦聯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的郭建梅一直致力於婦女權益保障工作,並曾專職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起草。
本來,這一切“資本”完全可以讓郭建梅像她的許多同學或同行一樣,成為眾人豔羨的“吸金大律師”,年收入過百萬。但是, 1996 年夏天,郭建梅卻毅然辭去了《中國律師》雜誌社的“鐵飯碗”,擔任起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和服務中心的主任,走上了專職公益律師的道路。
“在那個年代,許多人都認為我瘋了。”說起當年“驚世駭俗”的舉動,郭建梅苦笑了一下。
成立於 1995 年 12 月的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是中國第一家專業從事婦女法律援助和研究的公益性民間機構。多年來,中心承辦了大量涉及婦女權益的法律援助和公益訴訟案件,並對中國婦女權益保障工作和法律援助製度進行了較為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在中國婦女人權保護和公益法領域取得了出色成績。
據郭建梅介紹, 15 年來,該中心共提供免費法律谘詢 7 萬多人次,代理案件近 3000 件,承辦有關婦女權益的各類培訓及研討會 80 多場次,提交法律法規專家意見稿 70 多件,出版專業書籍 13 部,發表文章 200 餘篇。去年 3 月,該中心還建立起了“中國公益律師網絡”,目前已吸引全國近百家律師事務所及 200 多名律師加入。近年來,該中心還先後多次介入鄧玉嬌案、李蕊蕊案等社會熱門事件。
自成立以來,中心得到的國內外獎項不計其數,而郭建梅本人也獲得了良好的社會聲譽,曾先後獲得“ 2007 年全球女性領導者獎”和“ 2009 年度西蒙·德·波伏娃女權獎”。
中心的辦公室牆上,掛著一個篆書的“家”字,簡單卻醒目。郭建梅說,這裏不僅僅是她和同事們一直經營的“小家”,也是所有前來尋求法律援助的婦女的“大家”。
然而,就是這樣的一個掛滿感謝錦旗與獲獎證書的“婦女之家”,卻可能成為記憶。
撤銷引發爭議
撤銷公告是 3 月 25 日被掛在北京大學的官方網站上的。
根據北京大學社會科學部公布的這一機構撤銷公告,“上述(四個)機構自公告之日不再掛靠北京大學,對於被撤銷機構的一切行為,北京大學不承擔管理責任。”
“這太讓人感到意外了!”由於涉及到的四個中心都曾是北大頗為著名的研究機構,不少人看到這一則消息均紛紛揣度,事件背後是否另有隱情。
為此,北大社會科學部常務副部長蕭群和部長程鬱綴特意先後出麵辟謠說:“撤銷、調整和新建機構都是很正常的情況,沒有什麽特殊背景……屬於正常的‘新陳代謝’。”
然而,根據時代周報記者的了解,公法研究中心、憲政研究中心以及財經新聞研究中心的撤銷的確沒有不妥的地方,但對於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的撤銷,卻頗有爭議。
“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的前身是同和律師事務所的婦女部,同和律師事務所是由北大法學院幾個老師組建的,為了做婦女維權研究和實務,當時我們就在所裏設立了一個婦女部。後來同和律師事務所脫離北大,我們又把婦女部掛靠在北京大學中外婦女問題研究中心,更名為北京大學中外婦女問題研究中心法律部。這兩個階段我是負責人,當時的元老有郭建梅、楊大文、潘劍鋒等人。我和潘劍鋒是北大法學院的在職教師,而郭建梅和楊大文老師一個畢業於北大法學院,另一個曾任教於北大法學院。在我卸任負責人後,中心又改掛靠在北大法學院,更名為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中心第一任主任馬憶南教授對時代周報介紹說。
據悉,自成立以來,該中心一直受到美國福特基金會的資助,每年資金運作規模達 100 萬元人民幣以上,這在北京大學 240 多個人文社科研究機構中也屬上乘。同時,該中心的工作也得到了曆任北大校方及法學院領導的肯定和認可,被譽為北大研究機構中的一麵旗幟。
“第一我們活動積極,第二我們不缺經費。為什麽要撤銷我們?”郭建梅的這個疑問,也正是許多人對此事件關注的關鍵原因:一個在北大存在了 15 年的運作良好的機構,為何突然被撤?
“偌大的一個北京大學,怎麽就容不下郭建梅和她的團隊?!”“民主、自由、兼容並包的北大精神已死!”消息傳開後,北京大學的網絡論壇上,眾多師生提出類似的質疑。
有一種說法是,因為根據北大 2006 年頒布的《北京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機構管理辦法》,研究機構負責人一般應為校內教學研究人員,而郭建梅是北京大學法學院兼職副教授。對此,郭建梅表示,中心在這個規定出台前 11 年就已成立,一直以來都受到北大的認可。在去年中心成立公益律師網絡之際,北大的領導還到會祝賀。
另一種說法是,婦女法律中心被撤,也許與其長期接受境外資助有關。“可是,接受境外資助的中心又不僅僅是他們一家,高校對於各種資助應該感到高興才是!”同為北京大學法學院的賀衛方教授也為郭建梅鳴不平。“不應該動輒就對境外的資助進行‘妖魔化’,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整個學院都是由台灣光華教育基金資助的呢!”賀衛方對時代周報記者說。
撤銷早有端倪?
以上種種猜測,均未得到北大方麵的證實。但據時代周報掌握的情況來看,其實,這次北大撤銷婦女法律中心的決定早在去年下半年就已有端倪。
據知情人士介紹,由於郭建梅的婦女法律中心相對遊離於北京大學的體製之外,早在 2009 年下半年,北大方麵就已經對婦女法律中心的管理問題進行過多次討論,但內部爭論一直比較大。 2009 年底,法學院還曾經向該中心建議以後主要從事科研工作,不要再接“外麵的案子”,否則,則建議該中心“遷離”北京大學法學院。
“其實從去年底到今年初,我們一直在和法學院以及社會科學部方麵進行溝通,商討一個處理方案。隻是沒有想到,還在溝通的過程之中,校方就突然出了‘撤銷令’,這太讓我震驚了!”郭建梅對時代周報表示,在“撤銷令”公布之前,她還在和有關部門進行協調。
根據郭建梅提供給時代周報記者的資料顯示,今年 2 月 20 日,北大社會科學部還向郭建梅發送了一份《關於原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另行注冊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中,不僅對婦女法律中心的工作給予了肯定,還表示“為了適應該機構專業化發展的需要和我國非政府組織建設的趨勢,我部同意該中心另行注冊成立一個獨立的 NGO 機構,並希望郭建梅律師領導的團隊為中國法律援助事業和公益事業做出更多貢獻。”
同時,隨《意見》附上的,還有北大社會科學部代婦女法律中心草擬的一份公告:“為更好地推動我國婦女權益保障事業和法律援助事業的發展,適應本機構自身建設的需要,自即日起,原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改稱××××××,另行注冊成為獨立的從事婦女法律援助及研究的公益性民間組織。—××××××, 2010 年×月×日。”
據悉,就在 3 月 25 日北大公布“撤銷令”的當天上午 11 點 10 分,郭建梅還與社會科學部的有關負責人通過電話,但就在當天的電話中,她也未被告知自己主管的中心將被“撤銷”。
“在此前和北大方麵溝通的過程中,我們從未使用過‘撤銷’這樣的字眼。”郭建梅說,校方如此突然的決定,讓她措手不及之餘,更感到“悲涼”。
餘波未了
每年三、四月份是各個 NGO 組織申請新一年度項目資助的時間。在這個節點上,婦女法律中心突然被撤銷,直接後果就是福特基金會的款項無法按原定計劃正常劃撥到北大,使中心的正常運作受到了嚴重的影響。
“長期以來,不少中國的 NGO 都依附於高校而存在,這是一個現實。”賀衛方對時代周報解釋,掛靠在高校下麵,冠以高校的名字,好處很多:首先是可以為相關的機構增加知名度,便於在國際上與其他組織進行交流;其次,在對資助資金管理方麵,也不需要過多擔心,因為相關機構隻需要向掛靠的高校繳納一部分的管理費,而不需要納稅;再次,在目前的情況下,中國 NGO 的主要活躍人群很多都集中在高校之中。
“因此,我們還在和北大方麵談新的資助款項如何到賬的問題。同時,也在盡快想辦法解決中心的注冊事項。”郭建梅對時代周報說,目前她隻有兩種選擇:一是到民政部門進行“民辦非企業”登記,或者進行工商注冊。“但無論哪一個,都不容易。因為我們的機構性質比較特殊。”
事實上,和原北大婦女法律中心性質類似的機構還有很多。例如武漢大學社會弱勢群體權利保護中心就是依托於武漢大學法學院而存在的,多年來也在公益維權方麵做出了顯著的成績。“不同的是,武大法學院的師生對於該機構的支持力度非常大,可以看作是高校法律援助中心的典範之一。”郭建梅說。
在中國, NGO 的注冊一直是公益人士為之苦惱的問題, “被撤銷,並不是我們麵臨的第一個困難,隻是無數個困難之後的又一個而已。”郭建梅表示,麵對目前被撤銷的困境,她並沒有感到氣餒。 “我堅信我們是在做一項偉大的事業,因此在這條路上,我們會無怨無悔地走下去。”送記者出門時,郭建梅回頭又不經意地看了一眼牆上的那個“家”字,執著地說。
(來源: http://news.sohu.com/20100415/n271519895.shtml ) 郭建梅,你怎麽還在做公益律師呀?
作者 : 南方人物周刊記者 衛毅 2009-04-22 10:47:39
抑鬱症的困惑
中心成立 5 周年的時候,郭建梅感到身心俱疲。她上台講話,才說了幾句就流眼淚,怎麽也控製不住,沒辦法把話講下去。當時有一張合影,她尷尬地坐在中間,直到現在她都不敢去看那張照片。
那段時間,她經常哭,對劉震雲說,不想再繼續幹這件事了。“其實我很少跟劉震雲說這些事情,我不想把工作的煩惱帶回家裏。”她突然特別恨這個社會不可救藥,自己和這個社會格格不入,好像生活在世外桃源一般。
“你想用自己的努力去救助這個社會,結果被人家一腳踢了出來。憑什麽這樣做啊?我有這樣的義務?別人說我精神病,說我炒作,說我想出名,這麽多屎盆子往我身上扣。我們一方麵沉浸在自己的精神海洋裏頭,自得其樂,另一方麵,我們又和現實相衝突,這是蠻擰的一件事情。”
看著郭建梅心情不好,劉震雲對女兒說,帶著你媽媽去散散心,回來就好了。一家人去了千島湖。從上海坐船去時,郭建梅就開始流眼淚。女兒在沙灘上弄了個沙雕,想讓媽媽去看,跑過來把郭建梅擋在臉上的帽子拿開,看見她的眼淚在嘩嘩地流。女兒特別不理解,這是為什麽呢?
郭建梅覺得自己撐不住了,得往後退了。冰心的女兒吳青女士是中心的專家,她“教訓”郭建梅,做這個事情是你自己的選擇,要麽就不做了,趕緊回去做你的商業律師。你的心態出問題了,你的精神支柱出問題了。
“劉震雲開始也不理解,為什麽幹這麽點事情就得這個病了?你看我當初被退了這麽多稿子都沒抑鬱。”
郭建梅家裏有兩個箱子,裏麵裝的全都是劉震雲當初沒發表被退回來的稿件。“他當初寫了好多年東西都還沒被認可,急得不行的時候,他寫,我給他扇扇子。”她記得, 1987 年時,兩口子的存款隻有 1100 塊錢。為了給剛出生的孩子照相,花了 300 多塊錢買了相機,又花了 600 多塊錢買了電視,家底就沒了。
一位國外專家告訴郭建梅,在美國,公益律師需要經常接受心理谘詢,過多地接觸社會陰暗麵而不懂得排遣的話,就容易出問題。
郭建梅去看了醫生,診斷結果是:中度抑鬱症和重度焦慮症。
有得過抑鬱症的朋友告訴她,得了這個病,臉皮得厚,不要悶在心裏不說,不要害怕別人知道自己得了這個病,得鍛煉,一定要吃藥。
郭建梅吃了大半年的藥,病好了許多。她做了這麽多年公益律師,劉震雲給她的支持很多。“他給了我一個很安穩的後方,那是一個港灣,不至於我失業了,沒有錢沒地方住。”
一直走下去
有一次聚會,郭建梅和劉震雲都在。別人問劉震雲,覺得你老婆怎麽樣?劉震雲很認真地說,我覺得她特別偉大。“之前我從來沒聽他在別人麵前這樣說過我,”郭建梅說,她特別感動。
郭建梅有時回到家後抱怨,現在特別的累。劉震雲就對她說,那是你自己的選擇,就不應該叫苦。劉震雲每天早上都堅持跑步,下雪天也跑。前段時間,在劉震雲的帶領下,郭建梅也去跑跑步。“最近劉震雲和我下棋,你說下什麽棋?軍棋。他已經贏了我 5 盤了,聽起來像小孩的遊戲,但我們倆享受著其中的樂趣。”
郭建梅還是學生時,喜歡畫畫,現在她覺得愛好都被限製住了。“等我老了給自己弄個畫室,畫點畫,學學古箏什麽的。”
劉震雲的愛好有點不一樣。他的愛好是到村子裏走,跟村民聊天,手裏拎著個小本記錄。劉震雲的成名作《塔鋪》寫的是他家鄉的一個地方,他帶著郭建梅和女兒去那裏轉過好幾次。
“我就喜歡到田野裏看看風景,倒不想非要跟人聊天。我在辦公室天天接待這樣的人,平常都聊得夠多的了。”郭建梅說。
郭建梅喜歡春天。在她看來,如果哪個季節給人留下過美好的回憶,這個季節來臨時,就會想起過去。“剛進大學的時候,大家在春天裏騎著自行車出去玩。唱著‘再過二十年我們來相會’、還有‘澎湖灣’、鄧麗君等等。那種感覺那麽好,春天的風吹過來的時候,就覺得回到了那個年代,心情特別複雜,又溫暖又傷感。好像才進大學,怎麽忽然一下就快 50 了?”
前段時間,中心開了一個公益律師的研討會,一個律師突發心肌梗塞,去世了,才 36 歲。那段日子,郭建梅另外兩個朋友也是突然去世,一個 51 歲,一個 34 歲。這讓郭建梅非常感慨。
“有的人說,活著的時候拚啊掙啊的挺厲害,但到八寶山看幾個葬禮就全明白了。在這個世上,什麽是值得你追求的?我自己也沒想明白。我覺得自己像一列火車呼地就衝出去了,還沒顧得上想為什麽。有的人趨名,有的人趨利,我這樣的是趨理想、趨信仰的。我有時候想想,人一輩子都不可能成熟。那個律師在會上出事的時候,我正好特別累,身體感覺很不好,就去做了一整套檢查。那段時間我一直在想,要怎麽對待自己的生命?怎麽樣才不枉費一生?我不想做商業律師,不想做家庭婦女,我就想做現在的事,這樣才快樂。”
郭建梅坐在中心的會議桌前說著話,已經是傍晚 6 點多了,還有工作人員沒走。她說,你看,我們這些人轟都轟不走,每天都加班,這幫人就這樣。
去年,她參加了北大法律係同學畢業 25 周年聚會。在她同學中,有當了大官的,賺了大錢的,成了大教授的。有同學問,建梅啊,你怎麽還在做這個呀?
她現在不怕別人說了,愛怎麽說怎麽說。“我會一直這樣幹下去,除非走不動了。”走了十幾年,她用一句話形容這個過程:我們拉著一輛沉重的車,頂著風,上了一個坡。
(來源:【南方周末】: http://www.infzm.com/content/27285/2 ) 公益律師郭建梅: 90% 的律師隻為 10% 的人服務
http://www.sina.com.cn 2010 年 02 月 11 日 17:06 新華社 - 瞭望東方周刊
她開玩笑說,在中國但凡受歧視的 ( 標簽 ) 全讓她給占了:“河南人、農村人、女人、公益律師 ⋯⋯ 我就是最典型的弱勢群體,但是我們弱勢的人在做強勢的事。”
《瞭望東方周刊》記者劉芳 | 北京報道
區政府大院裏聚集了一百多村民,黑壓壓站了一片。天下著蒙蒙細雨,但沒有一個人打傘;他們手裏拿著棍子,人手一根,虎視眈眈。
麵對這電影一般的場景,郭建梅下意識地理了理頭發,挺起胸膛,放緩步子從二樓辦公室慢慢走下來。那天她穿著藍色外套,在濕漉漉的天氣裏尤為顯眼。
“你知道我當時是什麽感覺嗎?–––這個說出來人家又要說你神經病了–––就好像要赴死就義,特別大義凜然。”
郭建梅,北京大學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主任, 2008 年秋天與同事李瑩去河南登封代理土地權案子,臨回程時遭到當地反對者糾集的村民堵截。
她們一到樓下,人群立即湧過來,幾隻手抓住了郭建梅的胳膊。個子小小的李瑩大喝一聲:“你們敢!你們這是違法的!”棍棒略一停頓,她們迅速穿過區政府大院,當地警察在門口等著,駕警車護送兩人去了火車站。
回北京的夜路上,郭建梅躺在火車包廂裏越想越不是滋味,忍不住淚珠就下來了:“我這是幹什麽呢?我怎麽這麽悲哀啊!”
自 1995 年成為公益律師,類似的挫敗感她遭遇太多次了。“一個案子我會覺得我有理有法,法律像尚方寶劍一樣金光閃閃,我拿著它最後卻沒辦法得到落實。這個過程中會覺得你作為一個律師是無能的。”日前她在接受《瞭望東方周刊》專訪時說。
可同時,公益律師的社會責任、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一點點推動的法治進步,以及個人生命價值的實現感,又使她深深為這一職業著迷,“我會堅持到 70 歲,到我幹不動的那一天為止。”
她的聲音略顯嘶啞,在法國患的感冒還未痊愈。采訪前的一周,她剛去法國領取了 2009 年度西蒙娜·德·波伏娃獎。該獎專門頒發給世界各地對婦女運動、婦女權利有傑出貢獻的女性, 2009 年另一位獲獎者是中山大學婦女與社會性別研究中心副主任艾曉明。
在法國時,她忙於參加主辦方安排的各種演講、交流、采訪、晚宴,對於這個平時從不化妝、不穿名牌的女人而言,頻繁換衣服讓她尤為疲勞。她還看了艾曉明拍的艾滋村、震區孩子的紀錄片,“整晚哭得睡不著”。
盡管常年在底層奔波,她的淚水從未對苦難吝嗇。
聽希拉裏演講而改行
對底層的同情心和正義感,也許最直接來源於郭建梅個人的經曆。童年時期的遭遇隱伏著她日後選擇公益律師道路的動因。她常常說,出生在大城市的人是沒辦法真正理解底層疾苦的。
郭建梅出生於 1960 年,河南滑縣,父母都是農村的公辦教師。小時候她跟著祖輩一起生活,老家男尊女卑思想嚴重,奶奶和女孩子們吃的是紅薯頭、黃窩窩,白麵饃則專屬於爺爺和爸爸。
那時奶奶出去賣饃,爺爺每天數得清清楚楚。如果奶奶路上偷吃,回家就會被毒打。奶奶 43 歲餓死在賣饃的路上,被發現時,隨身挎著的籃子裏還有幾個完整的饃。
姥姥那邊的情況也很糟糕,由於沒有生兒子,她時時遭公婆毒打責罵。後來姥爺幹脆找了個小老婆,把姥姥從家裏趕了出來。郭建梅從小跟著姥姥生活,平時要幫忙撿廢品,還要忍受其他小孩的排擠。
她自小學習成績很好,高中時立誌要考入北京,房間裏貼滿寫上“北大”“清華”字樣的舊掛曆,還給自己改名叫“郭勇攀”。 1979 年,她考進北大,至今她還是那所高中 30 年來唯一進北大的學生,成為當地一代又一代孩子的榜樣。
上大學前她看過印度電影《流浪者》,裏麵有一個律師給被誣陷為小偷的流浪者辯護,滔滔不絕,義正詞嚴,又頂著巨大的壓力和風險。郭建梅被這個形象深深吸引了,在填報誌願時毫不猶豫選擇了法律係。
命運就這麽一點點以偶然的方式拚湊起來。在大學裏她結識了後來的丈夫、高一級的中文係學生劉震雲,對方也是河南農村出身,為人質樸善良。兩人走在路上遇到農民工,劉震雲會說:“看,那是我兄弟。”路上有人乞討,他們每次都會掏錢。
郭建梅在大學過生日時,家境貧寒的劉震雲攢錢給她買了兩朵八毛錢的塑料花,還有四個有蟲洞的梨。梨子的美味她到現在還記得。 1985 年,兩人結了婚,彼時劉震雲尚未成為名作家,退稿堆滿了家裏的紙箱子。
郭建梅畢業後進入司法部研究室,曾在婦女權益保障法起草組工作,全程參與了婦女權益保障法的起草工作。後來,她又在全國婦聯法律顧問處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中國律師》雜誌社任主編助理。
一次偶然的采訪改變了她的人生軌跡。 1995 年,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 NGO 論壇在北京懷柔舉辦,郭建梅前去采訪,沒想到被這個陌生的議題迷住了,一連聽了十幾天。會上,希拉裏發表的演說《婦女權利就是人權》,仿佛給她開啟了一道窗,從此看到了新天地。
三個月後,她向雜誌社提出辭職,轉行做公益律師,與北京大學幾位老師組建了婦女法律研究中心與服務中心。那年她 34 歲。
現在 90% 的律師隻為 10% 的人服務
上世紀 90 年代中期,公益訴訟在中國初露端倪。其時中國法製建設漸趨完整: 1991 年頒布《民事訴訟法》, 1992 年頒布《婦女權益保障法》, 1993 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 1994 年中國法律援助製度建立,弱勢群體開始獲得法律援助 ⋯⋯ 隨之而來的是公民維權意識的日益提升。
1996 年 1 月,中國第一例公益訴訟出現在福建省龍岩市。市民丘建東狀告龍岩市郵電局未執行元旦節日期間長途電話半價優惠的規定,多收了六毛錢長途電話費,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要求加倍賠償人民幣一元二角。這就是法律界有名的“一塊二官司”。
“公益訴訟指的是為保護不特定的多數人的利益而進行的訴訟。”中科院法律研究所研究員徐卉介紹,之所以需要公益訴訟,因為每個人都不是一個孤島,而是以群體、特定的社會分層形式出現,存在一定的公共利益。“公益訴訟就是超越一己之利,為大多數人的合法利益尋求司法救濟。”
十幾年來,公益訴訟案例逐漸增多,北大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打工妹之家”等公益組織機構陸續出現,周立太、浦誌強、郝勁鬆等知名維權法律人士也逐漸進入公眾視野。
郭建梅的婦女中心主要關注與婦女權益相關的案例,其中農村婦女土地權是重中之重。“一個村裏可能因為征地發幾個億的補償款,但是村民委員會常常打著‘村民自治’的所謂合法旗號,非法剝奪女性的權利,補償款、補償的房子都不給女性,最終錢都落在村主任、支書兩個大家族裏。”郭建梅對本刊記者介紹。
2009 年她帶著中央電視台的幾個記者去青海一個村子采訪, 60 多個婦女由於上述情況無家可歸,每天用草席裹著露宿街頭,“特別慘,那幾個大小夥子沒有一個不流眼淚的,臨走的時候每個人自發捐了 500 塊錢。”
此外,他們關注的問題還包括:職場性別歧視,如男女退休年齡問題,男女同工不同酬等;身體權利,比如性騷擾、家庭暴力、性侵害;勞動權利,比如打工妹、家政工的勞動權利、職場的勞動保險等;婦女婚姻財產權等等。
“最近十多年有很多 ( 丈夫在打離婚官司時 ) 成功對妻子進行財產隱匿、財產轉移的案例,傷害非常大。”郭建梅介紹,按照我國法律,隻要存在婚姻關係,婚後財產應共同分割,且偏向照顧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但是我們辦 ( 離婚 ) 案的時候一個也落實不了,那些老板隨便找個朋友打個借條,說曾經借誰幾百萬的債,現在要還。這個條拿到法庭就成了證據,法律沒辦法。而且現在工商管理、稅務的監管都不健全,裏麵還有腐敗、權錢結合 ⋯⋯ 根本沒法查。”
她所在的婦女法律研究中心與服務中心如今有 11 名律師,每年能辦 50 到 70 個案子,但勝訴率很低。 對此郭建梅說公益訴訟不能以勝敗論英雄,因為它往往是一種以弱對強的挑戰。“我們或者是想借此挑戰一項政策或法律,或者是想改變一種不平等的現狀,很有可能敗訴。但如果這個案件引起了社會對這類問題的關注,我們就認為起到了效果。”
據她介紹,目前國內專職公益律師僅有六七十人。“我們說的是狹義的、真正的公益律師,就是完全自覺自願進行公益訴訟的,熱愛這個事業並且希望終身為中國的公益法事業奮鬥的。”
“中國的律師有 14 萬人,大約平均一萬人才一個律師。但現在 90% 的律師隻為 10% 的人服務。”郭建梅於 2006 年建起中國公益律師網 ( 原名中國婦女權益專業公益律師網 ) ,呼籲國內更多律師投身公益,“一個律師哪怕一年隻拿出十塊錢,隻辦一個案子也好。”
如今公益律師網絡已匯集全國 100 多家律所、 200 多名個體律師參與,聯合辦理過 70 多個案子。“不過有一部分律師我認為是在觀望,看看你這兒能給我提供什麽機會,比如能不能出去培訓、訪問,是不是有案源 ⋯⋯ ” 郭建梅歎口氣,“真正願意投身公益的律師太少了。”
(來源: http://news.sina.com.cn/c/2010-02-11/170619677570.shtml )
郭建梅
目錄
人物介紹 工作及成績 人物介紹 郭 建 梅 律 師
郭建梅,河南滑縣人,現為中國法學會會員,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研究會理事,北京市律師協會婚姻家庭專業委員會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憲法與權力專業委員會委員,北京市海澱區政協委員,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 執行主任、專職公益律師。1983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學院,大學畢業後,先後供職於司法部、全國婦聯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一直致力於婦女權益保障工作。 1989年至1992年專職參與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起草,在全國進行了大量的調查研究並發表多篇有關婦女權益保護的文章。 1993年至1995年,與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合作主持實施了《中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實施中存在問題和對策研究》項目,撰寫了近二十萬字的專題研究報告並提交有關立法和執法部門。 1995年9月,參加了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女律師論壇。三個月後在北京大學和北大法學院的支持下,創立了中國第一家專業從事婦女法律援助和研究的公益性機構--北京大學法學院婦女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中心),並擔任中心執行主任至今。 工作及成績 承辦了大量涉及婦女權益的法律援助和公益訴訟案件,並對中國婦女權益保障工作和法律援助製度進行了較為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在中國婦女權益法律援助領域取得了出色成績。 中心的工作成績贏得了社會、有關部門和領導及國內外同行的讚賞和肯定。全國人大原副委員長、全國婦聯主席陳慕華為中心提詞"向婦女伸出援助之手,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全國人大原副委員長、全國婦聯名譽主席、中國紅十字會會長彭佩雲以及司法部、中國法律援助中心、全國婦聯、全國律師協會等部門的領導蒞臨中心指導工作,對中心的工作給予了鼓勵和讚賞。2002年,中心被中國《財經》雜誌評選為中國十大有影響力的民間組織之一。2006年,獲得中國第三屆公益事業發展論壇評頒發的"中國公益事業傑出貢獻獎"和"模範公益組織"獎。 郭建梅為自己設定的人生目標是:成為中國第一代優秀的、有影響力的NGO^人和公益律師。 12年來,中心共提供免費法律谘詢7萬多人次,代理案件2000餘件,提供有關婦女權益的各類培訓80多場次,提交法律提案70多份,出版書籍11部,發表文章200餘篇,發起建立了首個中國公益律師網絡及相關網站。在提高我國婦女的法律意識和維權能力、增強社會對婦女權益維護的關注與支持、促進婦女權益保護的改善和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2005年,郭建梅與全球千名傑出婦女共獲諾貝爾和平獎集體提名 ;同年,獲得《南風窗》雜誌"2005為了公共利益年度人物"獎,並被《中國質量萬裏行》雜誌列入2006公益維權年度人物候選榜; 2006年獲得中國第三屆公益事業發展論壇頒發的"公益楷模"獎章; 2007年榮獲中國第四屆公益事業發展論壇頒發的"中國法律界2007十大社會公益人物獎"、美國舊金山勞動雇傭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師年度人物"獎、美國"重要之聲"組織頒發的"2007全球女性領導者"獎。2010年11月2日,她被評為高雅女性的模範,並獲得“太極之愛”戒指。 2011年,3月8日獲得美國國務院頒發的國際婦女勇氣獎 。 擴展閱讀: (來源:http://baike.baidu.com/view/2379379.htm )^ NGO,是英文“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一詞的縮寫, 是指在特定法律係統下,不被視為政府部門的協會、社團、基金會、慈善信托、非營利公司或其他法人,不以營利為目的的非政府組織。 不是政府,不靠權力驅動;也不是經濟體,尤其不靠經濟利益驅動。她的原動力是誌願精神。是公民社會興起的一個重要標誌。
先借以下幾首詩讚美這位難得的具有梅花風格的好律師,等有時間,我也會作一首的。白梅
元 王冕
冰雪林中著此身,不同桃李混芳塵。忽然一夜清香發,散作乾坤萬裏春
墨梅
元 王冕
我家洗硯池邊樹,朵朵花開淡墨痕。 不要人誇好顏色,隻留清氣滿乾坤。
枯梅
清·吳淇
奇香異色著林端,百十年來忽興闌。盡把精華收拾去,止留骨格與人看。 (來源: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1103&postID=9024 )
你的律句精到。情到,詩到。征惡揚善,寫詩人的出路。
讓大家互勉,你的下一個作品會更好。
謝謝漢字先生,我過幾天會做個貼有關漢字的,等著,哈。 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