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了才覺得寶貴
【隨筆】
·陳向陽·
有些很寶貴的東西,我們擁有的時候幾乎感覺不到,因為太平常了,理所當然。比如,許多盲人最大的夢想就是能看這個世界一眼,而在平常人,想都想不到這還是件事。其它廣為人知的例子還有青春、自由、時間、幹淨的水、新鮮的空氣,等等。可是,有幾樣東西卻很少被人提起。
第一個是興趣,就是對外界的好奇,什麽都想看看,想知道,想試試的那種衝動。我們小時候覺得什麽都新鮮,看螞蟻打架,弄點水和泥巴,逮蜻蜓捉螞蚱,什麽都能玩得津津有味。而大點的孩子呢,常常一撇嘴:小孩玩意!隨著一年年長大,一樣又一樣的玩具和遊戲被我們當作小孩玩意扔到了身後,再也提不起興趣。好在前邊還有些很刺激的事情等著我們:異性、金錢、事業、家庭。
隨著閱曆的增加,隻有越來越強的刺激才能打動我們,或者說,更有意思的東西才能引起我們的興趣。可是,每次“更有意思”的東西都把原本“有意思”的東西變成了“沒意思”。我們的心就這樣磨起了老繭,越來越少的東西可以引起我們的興趣。可我們並不認為是自己的問題,而是抱怨好東西越來越少了。春節晚會並沒有一年不如一年,不信就把曆年的拿出來放放。是我們的胃口一年比一年高了。
同一樣美食,二十歲就比五十歲吃著更香。同一處風景名勝,年輕人會玩得興致勃勃,而五六十歲的人就很少再激動得高呼或驚喜得瞪大眼睛。這不是因為他們變得矜持了,而是心上的老繭讓他們對同樣的美景麻木了。
不少人把自己的願望一次次向後推延:等以後有了時間,等手裏更寬裕些,我要去這裏玩去那裏玩,要享受這個要享受那個。就這樣一年一年的過去。等終於付之行動的時候,卻發現好夢破碎了,遠不如預想的那麽美妙。錯出在哪裏?自己。隻因為在等待中一點一點的失去了欣賞外界的最重要的條件:興趣。
熱戀的能力
這裏說的可不是“做愛”的能力,那是生理問題。這裏說的是精神上的愛,而且是那種非常強烈的愛,對大多數人隻發生在初戀中。這是一種神魂顛倒的狀態,甚至像某種程度的精神錯亂。尤其在過去“男女授受不親”和“劃分男女界限”的年代,青年男女想交往卻沒機會,還要假裝一本正經。那個她/他就越發的光彩照人。她/他的一句話、一個微笑、甚至無意中多看了你一眼,就能讓你激動,反複品味,覺得那麽意味深長。而她/他的冷漠無視會立即讓你感到天昏地暗,身邊的一切都失去了意義。一個平常地方,隨著她/他的出現立刻變得美妙起來,當她/他離去之後,那裏又歸於索然無味。這種愛幾乎不涉及性,你朝思暮想的並非肉體,而是“精神的人”,希望和她/他成為最好的朋友,最親近,超過其他人。然後做什麽呢?隨便,隻要和她/他一起,哪裏都可以去,什麽都可以幹,一切都好似天堂樂園。
這種狂愛並不是因為她/他特別美貌聰慧。真正原因是青春荷爾蒙強烈發作,剛入青春期的你還難以承受這種初次的精神刺激。是你在朝思暮想中把很多她/他並不具備的動人之處加到了她/他身上,在自己頭腦中塑造了一個高度完美的青春偶像。所謂“結婚是愛情的墳墓”就是由於零距離接觸無情的粉碎了夢幻,實際的平庸把人拉回到現實。
這種狂愛在大多數人隻有那麽一兩次,當夢幻破滅,就像火柴被燃過了一次,不可再燃。以後再碰上同樣好的,甚至更好的異性,你也燃燒不了了。異性的吸引力還在,但明顯的改變了性質,變成了肉欲、金錢、地位、排遣寂寞的伴侶、擺脫困境的靠山。吸引力可以來自許多方向,但都與初戀時“純潔的愛”大相徑庭。在“後來的愛”中,不是非她/他不可,隻要有同等的美貌性感,或同等的富有尊貴,換個人也行。但在初戀的狂愛中,她/他是世界上唯一的,無可替代!
當然,有少數人,特別是詩人、藝術家、文人,能一次次的狂愛下去。比如梁實秋的黃昏戀,那種瘋狂可與初戀的青年相比。已經是七十多歲的老人家絕非肉欲燒得吧?具有詩人氣質的人就是不一樣,他們可以一次又一次的“燃燒”,不然如何做得詩?
這種狂愛的能力寶貴麽?想想看,幾乎每一個人都終生珍藏著自己初戀的感情,不肯輕易示人,更不容別人,哪怕很親密的人,隨意褒貶。就連失敗的狂愛,即使悲慘如“羅密歐朱麗葉”那樣的結局,也被人視之為寶貴,並長久的感動下去。
過平常日子
清早出門跟老街坊打個招呼,菜市場裏挑挑揀揀,盤算中午晚上吃點什麽,想想周末該怎麽過,一家人看看電視扯扯家常,傍晚出門遛個彎,路邊看兩盤棋。這一切都那麽瑣碎,那麽平淡,可真正告別這一切的時候,就會感到它們的寶貴。
平常百姓的日子才是真正的生活。就連有些皇帝,吃穿享受已是人間極致,卻偏偏要微服私訪。據說是體察民意,拿點“第一手材料”,但誰說不是想體味真正的生活呢?聽說過“都一處”的匾吧?不就是皇上溜到大街上品嚐民間小店的燒麥,身上沒銀子“買單”,隻好以墨寶付帳?還有頤和園後山的蘇州街,證明皇上也眼饞柴米油鹽、斤錙必較的小民生活。
很多普通人可不想過平常日子,奮鬥著要擺脫它。一旦真的成功,洋洋得意,非常享受“人上人”的生活。但不久就免不了被普通人沒有的煩惱糾纏。比如你發了財,或成了重要人物,或當上大明星了。可一來是忙,二來是怕,怕暗殺、怕仇人、怕綁架、怕圍觀、怕騷擾、怕這怕那,反正再也不能隨隨便便行走於大街小巷,再不能大鬆心的享受自己的偏愛,比如逛逛夜市品品小吃,看場球賽大喊一通。甚至會失去以往的朋友,不管是你或對方的原因,反正再不能不分彼此推心置腹了。當“人上人”的新鮮勁過去,就會發現,你對生活的滿意度,或叫幸福感,並沒有提高。
這還是好的。如果在成功的路上用了太多的下作手段,發的是不義之財,雖然可以胡吃海塞、狂嫖濫賭,卻永遠失去了普通人的從容坦然。深夜醒來感到的空虛、自卑、自責,怕東窗事發而時時飄忽心頭的害怕,會逐漸壓倒物質享樂的感官刺激,會抵消由金錢權勢換來的人前的尊貴虛榮。讓你隻有偶爾的狂歡,卻會動不動就惱火憂慮,幸福感反而下降。
普通人也有告別平常日子的那天。那時,最讓人留戀的是什麽呢?很多一度走到了“鬼門關”又暫時逃脫的人都發生了很大的轉變,突然看淡了曾經的追求,比如金錢名利,而珍重起不曾留意的、習以為常的小事,比如,和父母一起坐坐,和妻子或丈夫散散步,陪著兒女玩耍。對人間的享樂呢,更加眷戀的多不是豪華奢侈的東西,而常常是很普通的那些,看一場球賽,聽一曲音樂,來一圈麻將。
秦朝的宰相李斯臨刑前懷念的不是他曾經的輝煌,而是和家人帶著黃狗去打獵。瞿秋白死前想到了一樣吃的,不是山珍海味,而是豆腐。設身處地,許多人都會和他們差不多吧?如果暫時又逃脫了死神呢,對人生的企望一定會變簡單了:像任何平常人那樣生活,而且會充滿感激,再不把平常日子看作理所當然。
□ 寄自澳大利亞
刊登在 2009 華夏文摘 cm0902d.
(來源:http://archives.cnd.org/HXWK/author/CHEN-Xiangyang/cm0902d-2.g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