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藝謀:代言錯了,你就得認!
馮小剛:為代言問題“連坐 ”,我反對!
張藝謀、馮小剛兩人在中國影壇是各占半壁江山的大人物,似乎從來都沒有太多的交集。但是就在近日全國政協文藝組討論中,兩人關於明星是否要為代言負連帶責任的問題,引發了激烈的PK。
兩人的話題集中在剛剛出台的《食品安全法》關於“明星代言食品出事要追究連帶責任”的規定。馮小剛首先提出質疑,認為明星不必為代言負連帶責任,在討論中情緒還十分激烈,並表示這樣的觀點是受到演藝界很多人士的委托發表的。而張藝謀則認為,“你代言錯了,你就得認。公眾人物就必須要為自己的言行承擔責任”。
馮小剛認為這樣的規定出台,純屬於大眾的仇富心理。昨日記者致電內地娛樂圈的代言紅人濮存昕,他對馮小剛的觀點十分支持。“整個廣告鏈條,明星隻是一個環節。而且明星代言一般都會要求出示國家質檢部門的認證,這難道不能信嗎?比如食品我們也可以試吃,但是我們吃了沒事,也不能說明所有人吃了沒事,所以明星承擔責任很無辜。”而曾代言藥品廣告被禁的陳小藝麵對這個問題時,也表示明星很冤枉,“明星也是人,我們代言的藥品如果通過認證質量合格,我們不可能沒病去吃這個藥,我們也沒那個精力。與其要承擔責任還不如禁止明星代言。”
張藝謀認為,不光是明星代言,不管誰代言,都承擔任何一個環節的責任。作為明星自己要掂量,利用自己條件去了解一下這個食品的情況。當然如果被騙了就沒辦法,但是至少要提高警惕。昨日記者致電範冰冰,她對自己的代言就勇於承擔,“也不是說明星倒黴,誰讓你是公眾人物,人們要指責肯定是指責出頭的人。所以為了不落人埋怨,明星代言還是最好謹慎一些。但如果還發生問題,那就隻好認倒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