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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真相》之三:奧巴馬的欺騙 http://v.blog.sohu.com/u/vw/2883511 《美國真相》之五:911恐怖大騙局 http://v.blog.sohu.com/u/vw/2884921
網上胡錦濤。。。兒子。。公司。。。是。。。。?? 網上流傳的。。。朱鎔基前總理大人。。。。其子。。。。 就算網上是造謠,也沒啥,真的也沒啥,我也早就知道, 因為我前麵早已經說過,在這樣的體係下。。。”誰怕誰“,你們米國或。。來抓把柄?? 你們又有幾個是”幹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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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韋洪乾 文章發於:烏有之鄉 點擊數:11241 更新時間:2009-8-18 通鋼改製是否違規 《檢察日報》網
http://news.jcrb.com/xwjj/ “改製,改製,改來改去,把我們工人都給弄蒙了。”在通鋼采訪,隻要聊起改製來,職工都有一肚子話要說,“陳國君就經常說,他的300萬元年薪,就是改製改來的,是裁減員工的收益。” 自2005年改製後,通鋼高管實行了年薪製,有的幾十萬,有的數百萬。而普通職工的收入,卻是有減無增,“中央不是說,讓全體人民享受改革發展的成果嗎?而在通鋼,改製的成果卻讓少數人享受了。改製不公,激化了管理層和職工的矛盾,陳國君的死亡就是這個矛盾爆發的結果。” “7·24”群體性事件發生後,國企改製中的不公平現象,成了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關於國企改製,國家相關規定,包括法律法規,都比較健全,關鍵是暗箱操作,無人監督,所以國有資產大量流失,腐敗滋生蔓延,老百姓怨聲載道。我們希望有關部門徹查通鋼這個典型。”通鋼一位職工告訴記者,“為什麽舉報都是石沉大海?改製過程中出現的一係列常識性問題,為什麽有關部門領導卻發現不了?” 國資委“選擇性執法” 7月23日,在通鋼辦公樓召開了建龍集團第二次入股通鋼座談會。會議由吉林省國資委副主任王喜東主持。 兩名退休職工在表達完反對意見後,原通鋼組織部長王乃千說了自己的看法:這麽大的事情,為什麽不經過職工代表大會?王喜東回答:根據新的《公司法》,這種情況是不需要召開職工代表大會的。 通鋼的人“說不過”國資委官員,特別是同去的國資委一位處長,對法律、法規研究得非常透徹,在程序上能夠自圓其說。“7·24”事件發生後,吉林省國資委召開新聞發布會說,建龍集團對通鋼增資擴股方案,是在通鋼集團已經改製,員工身份全部轉換,並在股東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履行了相關審核、審批手續,方案的實施符合國家法律法規。 針對吉林省國資委的說法,專家有不同意見。“吉林省國資委是此地無銀三百兩,不打自招。”中國社科院博士後郭華認為,“群體性事件剛剛發生,吉林省國資委就聲稱企業改製經過省政府批準,是合法的。既然是合法的,就不能因為職工反對予以撤銷,否則,未經過合法程序予以撤銷就是不合法的。而且,承諾建龍永不重組通鋼也是沒有依據的。我認為,國資委首先應當承認自己的錯誤,勇於擔責,而不是急於撇清自己。” 郭華分析說,新的《公司法》確實規定,股東權益變更需要召開的是股東大會,股東大會通過後,屬於國有企業的要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通鋼職工在 2005年國企改製時已經進行了身份置換,並且按照國家政策對每個人都支付了經濟補償金,這筆經濟補償金已經轉為通鋼的股權,職工僅有作為小股東的知情權。《公司法》雖然沒有規定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這個程序,但並不是說,通鋼二次改製就不需職工代表大會討論了。 “改製方案都定好了,通鋼職工還被蒙在鼓裏,就連董事長安鳳成都不知曉,所以安鳳成辭職不幹了。7月23日,說是來座談,其實是來宣布的。”通鋼一位職工認為,“國資委認為自己是老大,根本沒拿通鋼當回事。” “國資委是在選擇性執法。”郭華認為,今年5月1日起實施的《企業國有資產法》規定,國家出資企業的合並、分立、改製、解散、申請破產等重大事項,應當聽取企業工會的意見,並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企業改製涉及重新安置企業職工的,還應當製定職工安置方案,並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職工大會審議通過。“顯然,國資委隻適用了對自己有利的《公司法》,而沒有適用《企業國有資產法》,這是典型的選擇性執法。” 對此,記者希望采訪國資委等相關部門,但關於通鋼群體性事件,吉林省有關方麵已經下了“封口令”。“我要是接受了記者的采訪,就等於砸了我的飯碗。” 不一樣的資產評估 “7·24”群體性事件發生後,2005年通鋼第一次改製時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浮出水麵。而且,通鋼職工對這個問題一直堅持舉報了4年,並到長春、北京等地集體上訪,如果沒有這次事件發生,這個問題也許還會躺在上訪人的口袋裏。 當時,建龍集團要入股通鋼,而按照國務院下發的《關於規範國有企業改製工作的意見》,國有企業改製必須依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由直接持有該國有產權的單位決定聘請具備資格的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資產和土地使用權評估。蹊蹺的是,民營企業建龍集團要購買通鋼的股份,本應由通鋼的出資人——吉林省國資委決定聘請資產評估事務所對通鋼進行資產評估,事實上卻是建龍集團聘請了北京六合正旭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對通鋼進行了資產評估。 “明顯違法、違規的操作會產生怎樣的後果?明眼人一看便知,而國資委卻裝聾作啞。”通鋼一位中層幹部說,“評估結果讓通鋼人感到非常吃驚,通鋼總資產被估價為38.81億元,其中生產設備價值僅900萬元,無形資產與土地價值則均為零。按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國有企業的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商譽等無形資產等必須納入評估範圍。單單幾個高爐加起來價值也不止900萬,就連最普通的鋼鐵工人都知曉。而且,通鋼已在國際上申請了‘長白山’等 13個類別39件商標,50年積累的無形資產怎麽為零了?通鋼多年來一直注重科技創新,大力開發新產品,文化和科技積澱深厚,單單根據賬麵就評估,目的就是低估國有資產。” 按照規定,對國有資產進行評估後,國資委負有監督職責,認為低估的,可以重新評估。但吉林省國資委認為,北京六合正旭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的評估“符合實際情況”,並簽字通過。然後,建龍集團出資8億元,外加吉林市建龍鋼鐵有限責任公司(後改為吉林鋼鐵有限責任公司)的6億元“淨資產”,占通鋼 36.19%的股權。也就是說,吉林鋼鐵有限責任公司成了通鋼的全資子公司。第一次改製後,吉林省國資委控股,占46.64%,通鋼管理層占 2.57%。 而吉林市建龍鋼鐵有限責任公司的6億元“淨資產”,也是北京六合正旭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評估的。“因為是民營企業,評估方法與通鋼的不一樣,一個是高估,一個是低估。” 據《中國經營報》報道,建龍集團當初承諾的8億元資金未到位。建龍集團僅拿出了一筆6億多元的資金,而這筆錢還是建龍在通鋼集團獲得的利潤提留。因為工商資料顯示,沒有建龍資金進入通鋼集團的數據。通鋼老幹部曾就上述問題給相關部門寄出檢舉信,但如石沉大海,沒有半點反饋。 通鋼改製誰受益 “我們都希望通鋼越做越大,企業做好了,職工才能生活得更好。”一位年輕的通鋼職工告訴記者,“但建龍2005年入主通鋼後,職工收入開始銳減,以前每月收入3000元左右,後來降到了千元左右,去年金融危機發生後,工資隻有300元。” 據通鋼職工介紹,建龍集團雖是通鋼的第二股東,但陳國君卻是事實上的掌權者,包括財務主管在內的數十名副處級以上幹部先後被裁撤,重要崗位都換成了建龍集團的人,形成了事實上的“建龍控製”。不到三年時間,通鋼工人就由3.6萬多人銳減到了1.3萬人,下崗裁員、減薪風潮成了通鋼“家常便飯”。而高層管理者,不僅享有一定的股份還有每年幾十萬、上百萬的高薪,管理層與職工的矛盾越來越大。去年底,煉軋分廠廠長宋凱晚上巡視車間時,發現一位員工聖誕節飲了酒,當即讓其下崗。這名員工在酒勁作用下,錘殺了宋凱。 陳國君一方麵在通鋼大舉裁員,另一方麵又從外麵招聘大批農民工進入通鋼。今年春節後,通鋼突然提出要從外引入5000人到通鋼從事維修工作,頭一批500人已經進入車間實習,每月工資4000多元,此舉引發職工不滿,一些員工集合起來到通鋼辦公樓前抗議。 2009年3月,建龍集團突然退出通鋼集團,根據與吉林省國資委的約定,建龍集團獲得吉林精品鋼基地和通鋼原有的礦山所有權——實際上,通鋼剩下的優質資產就是吉林精品鋼基地與礦山資源。在雙方合作的4年中,建龍集團幾乎將所有的資源都傾向了吉林的基地(規模年產鋼200萬噸的吉林鋼鐵公司建設項目)。吉林精鋼基地的重要性就在於,這是通鋼一個產品升級的機會。有人這樣比喻:礦山資源是通鋼的“後路”,而吉林精鋼基地則是通鋼的“前途”。 《經濟參考報》報道說,建龍當時退出還有個秘密,建龍在控製通鋼之時,曾經從海外進口鐵精粉,由於國際市場鐵精粉降價,導致通鋼虧損將近10個億。建龍退出之後,再重新進來,這10個億的虧損就可以作為負債處理,與它無關了。而建龍集團參股通鋼之後,以通鋼抵押貸款,開始興建吉林精品鋼基地,這是造成通鋼負債上百億的原因之一。 建龍退出通鋼後,有職工燃放鞭炮慶祝。3個月內,全球鋼鐵價格上揚,通鋼扭虧為盈。但沒想到,效益好了,建龍集團又要“進入”,今年7月,建龍與吉林省國資委商定:建龍集團以10億元現金和其持有的通鋼礦業司股權,向通鋼集團增資控股,持股66%,結果引發事端。 《瞭望》新聞周刊則認為,如今通鋼人的怨恨並不僅僅在建龍身上,建龍在進進出出之間,不僅獲得了利益的最大化,而且每次都有地方政府在極力支持,這不是個正常的現象。中央相關部門應該查清這一事件中可能涉及的腐敗問題。 吉林精品鋼基地成半拉子工程 建龍集團退出通鋼時,按照與吉林省國資委的約定,100%占有吉林精品鋼基地的股份。建龍為何看好這個吉林精品鋼基地?記者前往吉林市調查發現,目前吉林精品鋼基地已成半拉子工程,停產已經半年多了。“建龍再次入住通鋼,並控股,目的是籌集建設吉林精品鋼基地的建設資金,工程因為沒錢,已經停建8個月了。”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沒想到通鋼的反彈這麽大。” 這位知情人士介紹說,建龍2005年入股通鋼,目的就是運作吉林精品鋼基地項目。位於吉林市龍潭區金珠鄉的吉林精品鋼基地,占地7875畝,去年5月 15日奠基,省委書記王瑉、省長韓長賦等領導都前往出席奠基儀式。根據吉林省公開的報道,這個精品鋼基地是《東北地區振興規劃》的一部分,預算項目總投資 56.4億元,2009年9月末全線投產,投產後每年可創利10億元。 這個項目是以通鋼的名義建設的。首先是征地。記者看到的征地公告顯示,通鋼集團吉林鋼鐵200萬噸技改項目,需征用7875畝土地。當地農民李貴林告訴記者,“2007年吉林市政府招商引資,把通鋼給招來了。征用了我家稻田2.28畝(當地農村計量土地是大畝,每畝1000平方米),是受國家保護的基本農田,每畝按6.4萬元給的補償。” 李貴林認為補償太低,“按照國土資源部規定的《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標準》,吉林市龍潭區的土地,每畝(大畝)最低出讓標準是33.6萬元。現在通鋼隻給我們補償6.4萬元。” “我去政府要看征地批文,政府拿不出來。我去上訪,政府揚言要抓我。”李貴林氣憤地說,“通鋼占用的都是基本農田呀!實際上,通鋼占用不了這麽多土地,通鋼圈地後,又把土地轉賣給了水泥廠、白灰廠,從中牟利。” 按照李貴林提供的數據計算,吉林精品鋼基地占用的土地,實際征地費用與國家規定的最低價之間相差14億元。如果拿土地證抵押貸款,按照工業用地保護價,至少也要貸款17億元。 精品鋼項目名義上是通鋼的,還被美其名曰“振興東北鋼鐵計劃”,但實際控製權完全掌握在建龍集團手中。因為需要巨額資金,建龍集團“多方籌集 ”,除土地抵押貸款外,還從通鋼“借款”和用通鋼抵押貸款,吉林市政府也投入數億元財政投入“支持精品鋼”,但投資超出了預算,實際投資需要100億元以上,項目隻好停建。 而這個項目的審批,也存在問題。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建設精品鋼之類的項目,需要報國家發改委立項,而吉林精品鋼基地隻是吉林省發改委立了項,並沒有上報國家發改委。另外,還需國家環保部審批——這個吉林精品鋼基地距離鬆花江隻有5.6公裏,一旦投產,將對鬆花江形成汙染。有人已經就此舉報到國家環保部,但項目是吉林省委、省政府決定的,最後不了了之。“吉林精品鋼基地停工半年多了,還有一個重要因素,是有人舉報到國家發改委,國家發改委要對這個項目 ‘動真格’,依法取締。”知情人士告訴記者,“所以,建龍集團又要再次入股通鋼,目的是再次重演寧波那出戲。” 早在2004年,建龍集團在浙江寧波違規建設600萬噸鋼廠,沒有經過國家審批,投資規模高達100多億元,被國家發改委查處,並被列為“鐵本第二 ”,麵臨取締。建龍董事長張誌祥經過一番重組,企業更名為寧波鋼鐵有限公司,國有杭州鋼鐵集團持股51%,建龍鋼鐵持股30%,南京鋼鐵聯合有限公司持股 19%。以股權的部分出讓為代價,改姓“國有”後獲得“準生證”,在停業兩年後獲國家發改委批準“重生”。 “明明這個精品鋼項目是違規、違法的,作為省政府的主管部門——國資委、發改委等,沒有擔負起監督職責,就是失職瀆職。” 記者前往吉林市國土局、發改委等單位采訪。國土局有關領導認為,吉林精品鋼基地是異地搬遷項目,項目本身、占地等不需要國務院有關部門批準。 記者來到吉林精品鋼基地現場,發現偌大的一片土地上,到處都是半拉子工程。走出工地,周邊就是稻田、玉米地。“如果這個項目黃了,土地也不能複墾了。”李貴林指著工地說,“我還要告政府非法低價出讓土地使用權。” 問責通鋼 吉林通化鋼鐵公司發生的“7·24”群體性事件,是近年來國有企業改製過程中諸多問題的一個突出反映。有輿論認為,通鋼事件是一場暴力化的討價還價 ——國企職工以集體暴力的方式,反抗企業改製過程中存在的種種不公平現象。因此,如何避免企業改製激化矛盾,需要各方反思。但一個鮮活的生命在暴力衝突中死亡,無論如何,這都是法治社會所不允許的,都要追究責任。 那麽,是誰打死了陳國君?是通鋼職工,還是“社會閑散人員”?是阻礙施救的人,還是施救不力的人?通鋼違規改製與陳國君死亡有多大關係?動用警力與陳國君死亡有關聯嗎?誰應為這起群體性事件擔責?這些都是有關部門接下來需要麵對的敏感問題,不能回避。而深度剖析通鋼群體性事件,將有助於下一步國有企業改製少走彎路,使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使廣大群眾普遍享受改革發展的成果,從而化解矛盾,維護穩定。 誰打死了陳國君 陳國君之死是“一果多因” “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命案必破,但吉林通化鋼鐵公司發生的這起命案情況比較特殊。”8月7日,吉林省一位司法官員告訴記者說,“首先,命案是由吉林省國資委等部門的錯誤政策和決策造成的,而且,這些政策和決策,得到了省政府的同意和批準。其次,命案是‘多因一果’,至少有幾十人參與了毆打,但如果搶救及時,也不至於送命。” 此前,7月24日,吉林通化鋼鐵公司發生了一起群體性事件,通鋼上萬名職工抵製民營企業——北京建龍集團控股通化鋼鐵(占66%股份),要求北京建龍集團“退出通鋼”,北京建龍集團派駐通鋼的總經理陳國君被扣押為人質,並遭毆打。省市兩級政府組織武警和特警四次強行進入通鋼廠區,企圖營救陳國君未果。整個事件從上午8:30時開始,至晚上11時警方將陳國君送往醫院,陳不治而亡結束。死亡報告顯示,陳國君死亡原因是“顱骨骨折,顱內出血”。 上述司法官員關於死亡原因“多因一果”的說法,得到了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主任法醫室莊洪勝的認可。“顱內出血比較常見,搶救及時不會有生命危險。”也就是說,陳國君死亡的直接原因有兩個,一是多人毆打,二是施救不力。 記者在吉林省采訪中了解到,通化市公安局已成立了處置“7·24”事件指揮部,陳國君死亡案件的偵破工作由東華公安分局具體負責。“目前主要是收集信息,掌握動態,偵查工作暫時還沒有開展。”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如果傳喚有關涉案人員,將會引起更大的事端。因為大家都知道,事件是由上麵的政策失誤導致的。目前,最大的問題是維護穩定。” 這位知情人士分析說,以後肯定要抓人,特別是阻礙警方進入廠區施救的人,都有錄像。目前采取的偵查手段,主要是懸賞。為了製造聲勢,通化市公安局局長在媒體上公開講,“要樹立花錢買情報意識,對重要和核心情報信息,必須舍得投入。通化市局拿專項經費給予必要保障,以及時獲得有價值情報。” 懸賞的作用很快顯現。通化市公安局發布懸賞公告的當天,網上就出現了“不要當賣國賊”的帖子,要“大家團結起來”,“鞏固鬥爭的勝利成果”。這些發帖人的有關信息,很快被公安機關網監部門掌握。 “到底是誰打死了陳國君,雖然有了偵查方向,但目前公安機關還沒有準確的信息。”一位公安幹警告訴記者,“馬上就是建國60周年了,輿論又是一邊倒,我看到連新華社下屬的媒體都報道說,通鋼發生的群體性事件,是當地政府沒有依法行政導致的惡果。所以,公安機關的壓力也很大。” 誰打死了陳國君 陳國君死亡三天後,7月27日,吉林省國資委召開新聞發布會,副主任王喜東稱,“有些人挑撥、煽動群眾不滿情緒,將矛盾集中在建龍集團派駐通鋼總經理陳國君身上,對其進行圍堵,將其打傷流血不止,並作為人質挾持”。 這是目前官方唯一一次對陳國君死亡原因的“判斷”。但由於不是偵查機關,國資委的說法也並非“本職工作”,所以“可信度不高”。一位警官告訴記者:“ 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直接毆打陳國君的‘群眾’可分為兩類,一是通鋼職工,二是社會閑散人員。但到底是通鋼職工將陳國君打死的,還是社會閑散人員將陳國君打死的,目前司法機關還沒有證據證明。” 不過,從作案動機上講,通鋼職工要“建龍滾出通鋼”,而陳國君作為建龍的代表,職工會把怨氣撒到陳國君身上,通鋼職工有打死陳國君的可能。特別是自 2005年建龍入股通鋼後,許多職工認為利益受到損害,收入和福利待遇減少,“去年冬天暖氣都沒燒”,“建龍損害了通鋼和職工的利益”。陳國君作為建龍集團在通鋼的代表,對職工又有過激的言辭和行動——7月24日當天上午,陳國君到通鋼焦化廠開會,宣布將焦化廠的4個廠長免掉3個。“陳國君剛剛宣布完免職決定,就有人跑到主席台上,把陳國君拖下來扇耳光。還有人用拳頭打,有人用腳踹。陳國君見勢不妙,掙脫出來就往外跑,當時沒往死裏打,隻是職工有氣,教訓他一下。”一位現場目擊者說,“職工也都知道,陳國君就是一個高級打工仔,決策權還在上麵。” 最初的消息,都認為是通鋼職工將陳國君毆打致死。有媒體甚至使用了這樣的標題:一句狠話成了陳國君的遺言——“我隻要還有一口氣在,就讓你們全部下崗”——憤怒的工人將躲藏在通鋼一間辦公室鐵櫃中的陳國君拉出來,片刻之後,陳國君命喪工人們的拳頭之下。 但很快,媒體在報道毆打陳國君的“群眾”時,出現了“沒有穿工作服的人”——通化鋼鐵四周,已形成灰色經濟群,從事倒賣鋼材、廢鐵、運輸等經營活動,其中借裙帶經營的特殊利益者甚眾。這些“沒有穿工作服的人”被警方稱之為“社會閑散人員”,也有作案動機。 建龍入主通鋼後,通鋼高管要重新洗牌,原先與通鋼形成長久商業利益關係的“社會閑散人員”也將被重新考量,“圍鋼經濟”也將麵臨“重組”——通鋼需要什麽產品,通化市就優先引進並扶持企業生產什麽,謂之“圍鋼經濟”。通鋼周邊依賴通鋼生存的企業很多,但建龍集團介入後,精明嚴苛的管理機製很可能將這種利益格局打破。所以,真正下狠手的是一些沒穿工作服的社會閑散人員,他們是靠“吃通鋼”為生,陳國君切斷了他們的財路。很多金屬回收公司的鋼鐵就是從通鋼內部偷出來的,因為和內部人員相勾結,有的甚至開著卡車直接進廠區偷鋼材。嚴格的管理使很多“吃通鋼”的公司倒閉。 “案件的複雜性在於,通鋼職工和社會閑散人員都對陳國君實施了毆打行為,毆打時間跨度長達數小時,涉及人員數十人。”一位警官告訴記者,“按照慣例,這樣的群體性事件,群毆行為,主要是追究組織策劃者、主謀的責任,包括積極的參與者。所以,一般的打了一巴掌、踹了一腳的,不會追究刑事責任。這也是警方懸賞破案的主要原因。” 特警曾四次強行營救未果 陳國君死亡的第二個原因是施救不力。 第一個巴掌落在陳國君的臉上,大約是7月24日上午9時左右,至晚上11時被送往醫院不治而亡,其間共有14個小時。如果今後有人將這14個小時拍攝成紀錄片,將是何等的驚心動魄!目前,一些視頻片段靜靜地躺在有關部門的保險櫃裏,被當做絕密材料保管。 作為一個地級市,通化市所有警力,包括武警,都用上了,一些現場照片散見於互聯網。但警力還是不夠,經吉林省公安廳協調,又從周邊地市調來大批警力。因為通鋼太大,光廠區就有6個大門,共有職工3.6萬人,後被精簡為1.3萬人。 悲劇就從陳國君被扇耳光開始。陳國君掙脫後跑到了焦化廠二樓一個辦公室裏,一個工人為了保護他,將他藏在辦公室的鐵皮工具櫃中,然後鎖上辦公室門。陳國君開始打電話,聲稱遭到毆打,請求警方保護。幾乎是在同時,建龍集團董事長張誌祥等人,在保安的護衛下離開了通鋼。按照計劃,7月24日這天,建龍集團要全麵接管通鋼,結果引發通鋼職工抗議,上萬人要“建龍滾出通鋼”,並采取臥軌等方式,迫使通鋼全麵停產。 此前,事件就有了預兆,所以警方為“建龍全麵接管通鋼”作了預案。事件發生前一天,7月23日,吉林省國資委、建龍集團高管等一行人馬,從長春前往通化,宣布了經省政府同意的重組決定。會議不歡而散,包括通鋼管理層多數人士都強烈反對建龍集團再次入股通鋼,並取得控股地位。通鋼董事長安鳳成和三位副總經理當場宣布辭職以示不滿,後來吉林省有關部門發布消息說,隻有安鳳成一人提出辭職——隻有安鳳成一人提交了書麵辭呈。按照省國資委副主任王喜東的說法,國資委不是來征求意見的,而是來宣布省委省政府決定的。同時,陳國君被宣布任命為通化鋼鐵總經理。按照議程,第二天,陳國君正式走馬上任。 “警方第一次營救差點成功。”通鋼一位人士告訴記者,“陳國君不斷地用手機與外界聯係呼救,警方知道他所在的位置。當時,消防雲梯已經架到陳國君所在的窗前,但雲梯很快被樓下的工人圍住,武警被人群隔開,營救失敗。” 警方的意圖很快被憤怒了的人群獲悉。“原來,警方的目的就是營救陳國君,而對職工的訴求不管不問。所以,憤怒的人群把房子砸開,將陳國君毆打後,換了一個隱蔽地方藏匿。”知情人士說,“當時有人提出,把陳國君當人質,迫使政府收回決定。” 政府的態度是“由硬到軟”,“一步一步後退”,其中有一個耐人尋味的“拉鋸過程”。開始,省市領導指示,抓緊調集警力,對現場進行布控,控製事態,不能手軟;待傷者的診斷結果出來後,再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責任;通鋼集團在現場的領導提供鬧事者姓名,以便公安局開展工作。 警方接下來的營救遭遇了暴力抵製。“磚頭、鋼筋、鐵塊,雨點似的拋向警察和武警,盾牌被砸得砰砰響。”知情人士說,“第二次營救失敗,加上工廠全麵停產,事態擴大了,決策層開始研究職工的訴求——‘建龍滾出通鋼’了。” 7月24日下午3時左右,漫長的拉鋸戰開始了,第一個關鍵詞是“暫緩”。出場的是通鋼集團黨委副書記崔傑,他告訴人群,“經省政府研究同意,建龍暫緩執行控股協議”。話言未落,礦泉水瓶伴隨著磚頭就飛了過來。同時,警方又開始了一次強行營救,同樣遭到了人群的暴力抵製。 “暫緩”之後,第二個關鍵詞是“終止”。出來宣布這個關鍵詞的是吉林省國資委主任李來華——報省政府批準,國資委終止建龍集團重組並控股通鋼集團的決議。“終止之後可以恢複,騙人的把戲。”短暫的寂靜之後,人群又開始騷動。 政府已經知道陳國君的傷勢嚴重,急需救治。由於停產,聚集的人群越來越多,形勢急劇惡化。所以,第三個關鍵詞出現了——“永不”。“大約下午6 點鍾,我們從廣播裏聽到了這樣一則公告:根據廣大職工願望,經省政府研究決定,建龍將永不參與通鋼重組,希望廣大職工保持克製,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盡快撤離。”通鋼一位職工告訴記者,“但職工們信不過,要求看到文件,因為口說無憑。國資委領導提出,現在下班了,沒法製作文件;況且,從長春到通化,有 300多公裏的路程。” 大約晚上8時,國資委的文件傳真件——《關於終止建龍集團增資擴股通鋼集團的通知》廣為散發,通化電視台反複滾動播放。通鋼辦公樓前的廣場上陸續響起鞭炮聲和歡呼聲。聚集的人群漸漸散去。約11時,武警排成方陣,進入焦化廠辦公樓,將陳國君抬走送往醫院。但為時已晚,陳國君不治而亡,死因是顱骨骨折,顱內出血。 “警方的主要活動,特別是4次強行施救,都有現場錄像。”一位警官告訴記者,“這些阻礙施救的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研究。” 記者在采訪中還聽到另一種說法:“政府在處置這一突發事件時措施不力,施救不力。在對待職工的訴求問題上,漠然置之。如果早一點決斷,陳國君不至於死亡。” 誰為通鋼事件擔責 幾乎所有的群體性事件都有著相似的“經曆”。 今年6月17日至20日,湖北石首市發生一起因酒店廚師非正常死亡,導致數萬人持續在現場圍觀起哄的群體性事件,造成多名警察受傷,部分消防車輛和警車被掀翻砸壞。官方的認定結論是:“眾多不明真相的群眾”圍觀起哄,還有“少數不法分子”製造事端。 與石首事件一樣,通鋼事件被吉林省國資委認定為“有人挑撥、煽動群眾不滿情緒,將矛盾集中在建龍集團派駐通鋼總經理陳國君身上,對其進行圍堵”。 最近一個時期,按照專家的說法,由於改革到了深水區,各種社會矛盾凸顯,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而群體性事件的增多,使維護穩定變為當今頭等大事。盡管群體性事件的出現與擴散有著深刻的社會原因,但黨政幹部沒有很好地履職無疑是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所以,針對黨政官員的問責製應運而生。通過問責,可以增強黨政官員的責任心,可以化解一些情緒性矛盾,減少權力帶來的腐敗,因此,問責是維護穩定不可缺少的環節。 從最近一個時期的群體性事件來看,每一個事件背後都有黨政官員的不作為和亂作為,因此,也都有官員出來(有時是被動)承擔責任。為使問責製度化,今年 7月12日,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對群體性、突發性事件處置失當,導致事態惡化,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對黨政領導幹部實行問責。 與其他群體性事件不同的是,通鋼事件在發生過程中還有人員被毆死亡,因此,其性質更為嚴重。而且,黨政領導幹部問責規定又剛剛頒布不久,因此,通鋼事件應當問責,相關黨政官員應當出來承擔責任。 首先應當問責的是吉林省國資委。通鋼兩次違規改製是事件發生的根源,而吉林省國資委是改製的組織者、策劃者和領導者。在整個改製過程中,吉林省國資委沒有嚴格執行國家的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造成了國有資產流失,損害了職工利益;製定的重組政策有失公允,袒護民營企業;對職工的合理訴求漠然置之,對群眾舉報敷衍應付。第二次改製“神秘莫測”,信息不公開、透明,不征求職工意見,在事件發生前一天,已經有相關跡象表明,可能要發生群體性事件,而且以前已經發生過相關事件,但對潛伏的不穩定因素沒有預案。事件發生後,對事件的嚴重性認識不足,處置失當,導致事態惡化,造成了嚴重後果。 可以說,國資委在處置這一突發事件時措施不力,施救不力;如果早一點決斷,陳國君不至於死亡。這從三個“關鍵詞”可以看出——“暫緩”,經省政府研究同意,建龍暫緩執行控股協議;“終止”,報省政府批準,國資委終止建龍集團重組並控股通鋼集團的決議;“永不”,經省政府研究決定,建龍將永不參與通鋼重組。一個受傷的生命因在這種“拉鋸戰”中延誤救治而死亡。不僅如此,政府的威信也在“拉鋸戰 ”中喪失殆盡。 同時,大規模的動用警力,並不是解決群體性事件的良策。相反,有時候會激起人群的逆反心理,反而會釀成更大事端。而一有問題就動用警力,已成一些官員的慣性思維。 按照《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因工作失職,致使本地區、本部門、本係統或者本單位發生特別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較短時間內連續發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應當問責;對群體性、突發性事件處置失當,導致事態惡化,造成惡劣影響的,也應當問責。 而與吉林省國資委“捆綁”在一起的,是吉林省政府相關領導。因為通鋼兩次重組改製,都經過了省政府的批準同意。而且,“三個關鍵詞”都與省政府有關。 另外,有關部門對通鋼事件的處置不當也需問責。通化市公安局東華分局,原是通鋼保衛處,2006年轉製劃歸通化市公安局,其管轄範圍僅限於通鋼,其對通鋼的社情民意應當十分了解,此前也發生過職工集體圍堵通鋼相關負責人事件,也發生過工人打死分廠廠長的案件,對通鋼職工與建龍集團的矛盾,應當了如指掌。在建龍集團全麵接管通鋼的時候,當地公安機關已經預見到了可能要發生衝突,並提前一天做好了應急預案,加強了保衛人員。在這種情況下,大規模的群體性事件還是發生了。 意味深長的是,通鋼事件發生前不久,吉林省遼源市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儲存爆炸物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賭博罪,徇私枉法罪,行賄罪等10種罪名,對通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長王禹帆批準逮捕。 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們對通鋼事件的記憶會慢慢淡化。希望問責能成為一個由頭,時常被人們提起。 聲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 ----- 烏有之鄉 http://www.wyzxsx.com # 下一篇文章: 沒有了 網友評論:(隻顯示最新10條。評論內容隻代表網友觀點,與本站立場無關!) 當年袁世凱和日本簽訂的賣國協議裏,通化鐵礦也是被賣的礦產之一,這個礦就是通鋼的前身,沒想到21世紀,通鋼差點又被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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