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聞天下

湘水無潮秋水闊,湘中月落行人發。送人發,送人歸,白蘋茫茫鷓鴣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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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帽子”與“烏紗帽”的來龍去脈

(2009-02-09 06:43:58) 下一個
中國的男人們大抵最害怕自己戴上那“綠帽子”,卻做夢也想著整頂“烏紗帽”,那怕是個村官也好歹是頂“烏紗”。“綠帽子”與“烏紗帽”這兩頂特殊的“帽子”,對中國男人來說無疑是一悲一喜。說到這兩頂“帽子”的來龍去脈,則各有一段讓人饒有興趣的史話。    “綠帽子”的演變過程長達兩千年,“烏紗帽”則起源自南朝劉宋年間(另有說東晉時宮中就開始流行)。有意思的是這兩頂“帽子”都是在朱元璋手上最後“定型”,成為兩個具有特殊含義的詞。

    秦漢時期規定犯人穿一種特製的衣服,稱為“赭衣”,其色赤褐。班固《漢書·刑法誌》有載“奸邪並生,赭衣塞路”,可見至遲在漢代“赭衣”已為罪犯的代稱。唐宋時期,視碧青綠諸色為賤民所穿服裝之色。唐代地方官吏對犯罪之人“不加杖罰,但令裹碧頭巾以辱之”(《聞見錄》),並根據情節輕重“以日數為等,日滿乃釋”。沈括在《夢溪筆談》中寫道:“蘇州有不逞子弟,紗帽下著青巾,孫伯純知州判雲:‘巾帽用青,屠沽何異?’”這表明在唐宋人心目中,穿戴碧綠青諸色的是最低賤的人。
    自元代開始,碧綠青諸色的服裝限於“娼妓”、“樂人”所穿。《元典章》規定:“娼妓穿皂衫,戴角巾兒;娼妓家長並親屬男子,裹青頭巾。”明太祖朱元璋於洪武三年(1370年)下詔規定:“教坊司樂藝著卍字頂巾,係燈線褡膊,樂妓明角冠皂褙子,不許與民妻同。”同時還規定:“教坊司伶人常服綠色巾,以別士庶人服”。朱元璋明令讓娼妓家的男子必須頭戴綠巾,腰係紅褡膊,足穿帶毛豬皮鞋,不許在街道中間行走,隻準在左右兩邊“靠邊走”。由此一來,人們見著戴“綠帽子”的便知其家中那位是“青樓一族”,戴“綠帽子”也成為某男子的妻女賣淫或妻子私下“偷漢子”的俗稱。明人陶宗儀《南村輟耕錄》有載:“宅眷盡為瞠目兔,舍人總作縮頭龜。”烏龜頭是綠色的,於是富具想象力的文人們又戲稱那些戴綠頭巾的男子為“烏龜頭”,使那頂“綠帽子”與“烏龜”、“王八”劃上了等號。

    “烏紗帽”一詞最早並不代表是官帽,而是上至天子、百官,下至一般士庶都可通用的紗製帽。“烏紗帽”起源於南朝劉宋時代,當時既用烏紗,也有用白紗甚至雜色紗製作的,其形製各異,有的卷成荷葉形,有的像高高的屋宇,有的還伸出兩個黑紗“耳朵”。至隋朝,“烏紗帽”作為“常服”的帽子,也是皇帝、貴臣、百官士庶等,貴賤通用。唐初,“烏紗帽”曾一度是皇帝及皇太子專用的帽子。李世民即位後詔令“烏紗帽”為天子及百官士庶皆可戴用。因而,在唐代“烏紗帽”不過是一種日常便帽。杜甫曾有詩雲:“不眠瞻白兔,百過落烏紗。”說他晚上睡不著望著月亮,月光不知道多少次映照在他的烏紗帽上。但當時的杜甫並無官位。宋元時期,也並無將“烏紗帽”作為官帽的記載。

    真正將“烏紗帽”定為法定“官帽”的是朱元璋。朱元璋於洪武三年下詔規定:凡文武百官上朝理政時,一律要戴烏紗帽、穿圓領衫、束腰帶。另外,取得功名而未授官職的狀元、進士等,也可戴烏紗帽。從此,“烏紗帽”便成為官員的一種特有標誌,隻有當官的才能戴“烏紗帽”,平民百姓就不能再染指“烏紗帽”了。因而,“烏紗帽”作為官帽,距今也不過600多年的曆史。但到了清代,“烏紗帽”又被換成“紅纓帽”,烏紗帽便不再作為官員的標誌。但時至今日,人們仍習慣地將“烏紗帽”作為官員的標誌。(摘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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