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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匯給國內姐姐的賬戶美元45k, 因為國內外匯管製年內她隻能

(2011-09-25 15:50:56) 下一個
匯回來5k, 因為給她個人賬戶的金額超過13k,我們現在得交gift tax. 我們是否可以將寄給她的錢作為借款 ,有那些文件要簽,申報時如何填寫?或者大家知道有別的辦法,原先寄錢回去隻是想等rmb升值後再匯回來,暫時放在她的賬戶上而已,當時不知道gift tax的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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