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年代時,文化還是一個高尚的詞。報紙上常常有作家、詩人們欺騙女文青感情的報道,可見那時文化人社會地位不低,對女青年是有吸引力的。現在不同了,光靠碼字、玩深沉就想耍流氓,估計不靠譜。
當作家,寫小說、寫詩,那時不但是許多文科人的理想,也是很多理工科WSN的白日夢。俺們學校有個文學社,還真出個一篇轟動全校的小說,在校園黑板報上連載,差不多全校師生都去看過。其實也就是寫作題材突破了學校的禁區,說的是一外號“白天鵝”的女生,朦朦朧朧的戀愛心情。那點俗事就能引起轟動,可見俺們學校當年是多麽的愚昧落後,廣大師生被Turn-on的域值有多低。
係裏時不時也有人編些油印刊物,供感覺才氣衝天,其實能力有限的同學們發泄。記得某期主編向某哥們約稿。哥們在宿舍裏憋了一整天,要寫篇嚴肅的哲學小說。那哥們平常很得了些哲學皮毛,弗洛伊得、休謨、德謨克裏特,常在嘴角飄過。記得開篇充滿神秘,好像提到了黃昏,大禮堂的穹頂泛著墨綠色的光之類的,還有好多哲人名言摘抄,好多感情抒發,就是沒有人物和情節,據說寫完後改成散文隨感了。
俺當年痛恨碼字,到是愛看雜書,特別是曆史書。受高中一鐵哥們的影響,對哲學也略有興趣。俺哥們讀過很多哲學著作,放假回家時喜歡和俺一起神聊,順帶對俺進行哲學科普。從他那裏,俺知道了有趣的芝諾悖論,比如為什麽“飛矢不動”,比如“阿基裏斯跑不過烏龜”並不是因為他的腳後跟。
記得還和他爭論過不可知論,俺靈機一動,說如果世界是不可知的,那你如何知道是不可知的?所以一定是可知的,不然邏輯上不自洽。哥們想了半天,覺得俺說得有理,決定暫時把不可知論放一邊去。
俺斷斷續續地瞎琢磨過些哲學問題,說過些貌似很深邃的廢話。比如相互吸引“源於存在的絕對性,即生的本能。因為存在必須占有空間,占有空間有賴於各部分之組合,組合需要相互吸引。”而排斥“源於運動,運動意味著一個存在要占有另外一個存在的空間,於是兩個存在間就有排斥。。。”
有一陣發現哲學家爭來爭去,常常爭的是語義和概念,於是又看了幾本邏輯書。金嶽霖的《邏輯學》看得最認真,還寫了很多眉批,但是好像看到第四章還是第五章就嘎然而止了。那時候還不知道老金和林徽因的故事,要不然可能會硬著頭皮把那本書讀完。
當年有點年輕氣盛,一上來就覺得邏輯學有個大缺陷,隻研究靜態問題,沒有考慮時間和空間變化對研究對象的影響。比如說一個概念,無論是外延和內涵,都會隨空間和時間的轉換而改變。自己覺得,如果把這個問題解決了,很多沒完沒了地哲學爭論,都可以迎刃而解。於是有一陣子,頗花了些心血企圖構造所謂動態邏輯學體係。
本質上說,俺是個沒長性的人。所以那些文化人的愛好,最終都無疾而終。後來在高校誤人子弟時,發現自己那些學生中,有幾個喜歡哲學的,看上去都神叨叨地。這才暗地慶幸,俺當年沒陷得太深。
那幾年一陣亂讀書,也並非一無是處。後來給女朋友寫情書時,發現旁征博引,特別遊刃有餘,也算是種豆得瓜。
剛工作那幾年,讀書的愛好還延續著。相當一部分工資,都捐給新華書店了。無奈後來遠走他鄉,所有的藏書都作了鳥獸之散。於是心灰意懶,再沒了買書的興趣。如今俺就立誌,做一個認得字的文盲,有知識沒文化。
裝一段時間不難,難的是裝一輩子,也卡卡一哈吧。。。:)
不能不說,你太油菜廖:)
借韓寒娃的話:文化算個P,誰也別裝B
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