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112)
2010 (130)
2011 (66)
2016 (2)
小說中說到主人公李冰是因為想幫病人保住雙腿才費心采取的保守治療,沒料到病人沒有完全配合,保守治療失敗了。這樣的一件事就能說明,人做好事都是有風險的。所以社會上許多人不願做好事,不是人不好沒良心,而是他們真的沒有足夠的承受風險的膽量。可是,若是都視而不見明哲保身,卻也會如張勝利般的良心受責一生。。。做人啊,真的不容易。
大約十年前,一中國女留學生溜冰的時候被一黑人撞倒了當時昏迷不醒,就被救護車送去了醫院急救室。 此學生蘇醒之後,一位年約四十出頭的外科醫生,說需要給學生做開顱手術。女學生沒有親人在美國,所以非常驚怕,就有同學轉叫我去看看她,幫她拿個主意。
我去先給她大概體檢一下,她是腦震蕩,當時看沒有發現需要手術的跡象,就勸她先做腦部CT,再觀察幾天。沒想到學生一聽我說不用手術,就自動出院當晚就回去了。當天半夜,這個學生忽然頭痛,伴噴射性嘔吐。。。我們急忙起床送她去急診,到醫院後,她又說頭不痛也不吐了。於是當夜我就沒有再回學校,三天內都在醫院陪她,觀察她,直到她CT結果出來沒有血腫,我才敢和她一起回家了。。。
想想若是她有血腫,發作身亡了,受指責的肯定是我。。。
還有一事,同事家的孩子幾天發熱不退,咳嗽還發了哮喘,兒科醫生開了抗菌素和製喘藥的同時給她同時配用了“類激素藥”,同事在藥房配藥時,藥劑師就在藥瓶上帖上小心使用的警句。許多哮喘病人虛胖與用藥不慎不無關係。於是她就來和我商量,她問我她孩子是否聽兒科醫生的話讓孩子同時服用抗菌素等外加“類激素”?我看她孩子已不發熱,呼吸也平穩,就說暫時不用“類激素”,但小心觀察切毋受涼和勞累。如若發熱高哮喘嚴重就得上。。。於是我同事家孩子三天後基本病愈了,而我是真的為她操心三天,一天也沒敢不去問問她。試想,萬一她孩子病重了出事了我能逃“罪責”嗎?
這樣的事醫院天天有,太多太多了。。。好人難做,好話也難說,但說了做了就得準備承受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