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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當錯官 中國古代官職大全

(2009-02-24 06:51:22) 下一個
人們在閱讀古代傳記和文學作品中,經常會見到一些文武百官的職位名稱,他們有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丞相,也有小小的負責開閉城門的小門候,,實際就是現在的負責看大門的門衛,,,古代官位門類、級別和現在相比,也是挺齊全和有趣的。

  這些官職在文學著作中有的有注解,有的則沒有。哪麽,這些文武官稱到底是多大的官,他們與現在的哪些官職基本一致,不妨根據有關材料和自己掌握的情況,列舉一下最常看到的40個,便於理解和對照。非專業研究,難免有誤。

  1、太守。戰國稱郡守,漢改太守,為一郡的行政最高長官。秦分三十六郡,比縣大。相當於現在的省轄市市長。

  2、刺史。漢武帝分全國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軍政大權。相當於省,,市,,長兼省,,市,,軍(分)區司令員。

  3、京兆尹。西漢京畿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北京市市長。

  4、太尉。秦至漢均有設置,為全國軍政首腦。相當於國防部長。

  5、越騎校尉。漢武帝時設置,禁軍長官。相當於衛戍區司令員。

  6、廷尉。執掌法律、主審要案的大臣。相當於最高法院院長。

  7、史部尚書。掌管全國文武官吏考核賞罰。相當於人事部長。

  8、光祿大夫。皇帝身邊顧問之臣。相當於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委。

  9、中書令。掌管皇帝命令發布。相當於“兩辦”秘書長。

  10、尚書令。參議大政,綜管政務,百官之長。相當行政院長。

  11、車騎大將軍。地位尊崇,多加重臣。相當於元帥軍_。

  12、行軍總管。統領軍隊出征的主將。相當於前沿總指揮。

  13、都察院禦史。古代最高監察機構。相當於監察部長。

  14、知府。地方行政長官,總管州、縣事務。相當於省長(或省轄市長)。

  15、知州。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省轄市市長。

  16、知縣。地方行政長官。相當於縣長。

  17、通判。府之副職。相當於副省長,,或省轄市副市長,,。

  18、兵馬指揮。明清兵馬司主官。相當於北京市公安局局長。

  19、推官。掌刑名,讚計典。相當於最高法院政策司處長。

  20、都事。掌出納文移。國防部、監察部等部委內設機構局長。

  21、給事中。皇帝禁中寄祿官。相當於元首生活或政治秘書。

  22、經曆。部委所屬機構主官。相當於部委二級機構負責人。

  23、行人。供差遣出使。相當於外交部工作人員。

  24、典寶。協司寶掌玉璽。相當於兩辦負責印章的副處級幹部。

  25、縣丞。協助縣令治理一縣之事。相當於副縣長。

  26、主保掌錢糧、戶籍。相當於糧食局長或戶籍局長。

  27、檢校。代理官職。秘書級。

  28、教授。府掌訓導考核學生。相當於省教育廳長。

  29、教諭。縣掌教學。縣教育局長。

  30、訓導。掌協助同級學官教育所屬生員。相當於教育廳局副職。

  31、稅課大使。掌縣稅務事務。相當於稅務局長。

  32、吏目。州之屬官,掌刑獄及官屬事務。市政府副處級幹部。

  33、總鎮。鎮守地方的高級武官。相當於大軍區司令員。

  34、參將。鎮守地方的統兵官,分守各路。大軍區所屬各軍軍長。

  35、遊擊。位參將之下,掌率兵防禦。負責防禦工作的師級軍官。

  36、都司。位遊擊之下,掌防汛軍政。負責防汛工作的團職幹部。

  37、州同。州之佐官。相當於副市長。

  38、巡檢。掌地方治安之官。縣公安局副局長,分管治安工作。

  39、侍郎。宿衛侍從皇帝的官員。中央警衛局官員,(有朋友提出相當於現在的副部長)。

  40、典籍官。掌官府書錄圖籍事務。圖書館館長。

  後記:寫這篇文章時,也是查了一些資料的,不同時期職務管理的內容不一樣。比如侍郎,我看到的資料,的確是宿衛侍從皇帝的官員。有的朋友提出應該相當於現在的副部長級,也可能是準確的。文中可能還有這樣的情況,也可能有不準確的地方,這才是原創的真實所在,歡迎朋友們指正,爭論和批評本身就是學習的一種好形式。謝謝朋友們,特別是提出不同意見的朋友。怕的是,明知道錯誤在哪,就是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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