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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後嫁妝,這般興師動眾!

(2009-02-24 06:26:06) 下一個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自然,皇帝當了當婚的年齡就得娶個女人來“母儀天下”,在這娶與嫁之間,就得置辦一些嫁妝。

  皇後的嫁妝由誰來籌辦呢?具體又要置辦一些什麽?是怎樣運送到皇宮的?這其中有著不少的規矩和禮儀要遵守。

  皇後嫁妝的籌辦過程

  皇後的嫁妝不像一般人家嫁女兒,由女方家來置辦嫁妝,皇後的嫁妝是由朝廷統一籌辦的。有些時間長達數年,比如同治十一年(1872年)九月同治皇帝舉行大婚典禮,可他婚禮的籌備工作早在同治八年(1869年)就已經開始了,朝廷專門成立了“大婚禮儀處”,籌辦皇後妝奩成為其最為重要的任務之一。

  皇後的嫁妝在購買前首先得由相關大臣共同商議和擬定嫁妝的清單,然後再經過朝臣、太後、皇帝等人的討論和增刪,方能最終裁定。

  裁定好嫁妝的清單後,要開始采辦皇後嫁妝了。皇後妝奩的采購有“內辦”與“外辦”兩種方式。拿同治帝的魯忒氏的嫁妝來說,其中的冠帽鞋襪、珠寶首飾類是由“內辦”來籌辦的,“內辦”即由京城的機構籌辦;而另外一些衣物等紡織品和木器、皮張、鍾表等則由“外辦”來籌辦,“外辦”即分交粵海關監督,及江南、蘇州、杭州織造等地方機構籌辦。

  皇後的嫁妝的規模一般都非常宏大,不是哪一個人或者哪些人可以承受的。《清同治大婚典禮紅檔》卷二載:“至於鍾表、穿衣鏡等件,內地仿做者均不得法,必由外洋購辦,方可合式。”

  同治大婚籌備之初,粵海關被分配置辦大婚所用的朝衣、珠寶、木器、鍾表、盆景等項,同治十年(1871年)八月,粵海關監督崇禮上奏折向朝廷匯報采辦情況:“同治十年八月二十六日,粵海關監督崇禮為呈送事。案照同治八年九月十五日、十月十六日承準欽派恭辦大婚禮儀處行知:奉旨傳辦珠寶、緙繡、朝衣、木器、皮張、鍾表等件鈔錄紅單紮行。按照單開款項數目迅速敬謹購辦……茲各處將承辦之件均已一律辦齊,專差家人王升、馬順由海道賚送……計開大婚禮儀處驗收……洋座鍾四座、洋座表二對、各式盆景四對、小鑲珠石各樣盆景四對。”(《清同治大婚典禮紅檔》卷三五)

  這是否就夠了呢?當然不夠,後來清朝廷再次分派其任務,於同治十年二月下令粵海關繼續備辦皇後妝奩中的其他一些用品,比如擬交粵海關監督購辦:洋鍾二對、各式桌燈四對、各式掛燈八對、綠通玉如意二對、白通玉如意二對、綠玉陳設二對、白玉方盒二對、白玉圓盒二對、白玉插屏二對、白玉盤二對、白玉大盤二對。(《清同治大婚典禮紅檔》卷八)

  粵海關是清政府重要的財政支柱,和內務府經費的主要來源,相對其他機構,算是肥水比較多的機構,但為籌備同治帝大婚應用物品,粵海關已漸漸力不從心,甚是狼狽。其他機構的難堪可想而知了,可誰讓天下都是皇帝老子的呢?你不辦或辦不好都得丟烏紗帽,辦好了當然也會有獎勵,粵海關監督崇禮就是一個例子。

  同治十一年九月初五日,粵海關監督崇禮不得不跪奏,說明實情,請求分撥一些皇後嫁妝給其他省份或機構辦理。朝廷下令將綢緞等項分與各織造籌辦,其他各項仍由粵海關備辦,並要求不得推托和延遲。

  沒辦法,崇禮最後不得不捐出自己的“廉俸”來籌辦一些皇後的嫁妝。後來,因為此崇禮還受到了朝廷褒獎,被“賞加二級”。

  皇後嫁妝的抬送有規矩

  皇後的妝奩都采辦好後,並不直接放到皇宮裏,而是放在皇後的母家,在大婚前再抬送進皇宮。什麽時候抬,得專門請欽天監精心測定良辰吉日。光緒十五年(1889年)光緒帝結婚時,擬定“正月二十四日、二十五日宜用卯時進皇後妝奩”(《大婚典禮紅檔(光緒)》卷五)。

  而且,妝奩進宮是有專門的路線的。紫禁城內路線既定不變,但在紫禁城與皇後母家的住地之間的路線是需要專門指定的,而且還會在沿途有安置照料。如《清光緒大婚典禮紅檔》記載光緒皇後妝奩進宮的路線時說:“著派領侍衛內大臣一員、總管內務府大目一員,遴派乾清門侍衛、大門侍衛、內務府司員沿途敬謹前引照料。其恭進妝奩,著鑾儀衛校尉及內務府備差各項人役舁請進東華門,由協和門、昭德門、中左門、後左門,進乾清門,安設鍾粹宮,本宮首領太監接收。”誰抬送,誰接收,誰安置都恭敬有序,不得有絲毫的紕漏。

  不僅這樣,什麽東西先抬什麽東西後抬,都是經過商議,並有周密的安排的。《清光緒大婚典禮紅檔》記載光緒十四年七月十三日由內務府傳出旨令:“著將前賞皇後之金如意二柄以龍亭舁請作為頭抬。”也就是說頭抬的要是皇上賞賜的如意。

  天下規模最為宏大、抬送儀式最為隆重的嫁妝,可能得當屬皇帝大婚時皇後的妝奩了,可謂無與倫比。也是最興師動眾的,幾乎是調動了全國的力量在忙乎這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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