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西遊記》看女人的貞操問題
(2009-02-13 07:00:50)
下一個
貞節,這個詞,基本專用於女人。已婚女人的貞操問題,在西遊記中有三處。細細讀來,對照著一想,大有意思。
第一個女人,就是唐僧的母親殷小姐。殷小姐的命其實不好。她生養於富貴官宦人家,父親位極人臣,自己做主拋繡球又找了一個狀元郎;想來繡球招親之後,滿堂嬌望望前程,當如錦繡一般;直待著封誥命便罷了。可哪承想,隨丈夫赴任江洲途中,因美色被劉洪,李彪瞥見,便生出一場生離死別,家散人亡的災難。這麽說來,男人不讓老婆拋投露麵顯然是正確的,林衝老婆那一出不也是最好的證明。如今,我的某些男性同事仍舊不大歡喜老婆打扮,理由很簡單:老婆是給自己看的。不過,“老婆一向是人家的好“,又免不了覷著人家的老婆。一來二去,到底是女人不該拋頭露麵,還是男人不該心生歹意,我也說不清楚。且這麽說吧:“匹夫無罪,懷璧其罪“,不論相貌,才能,都別太出頭,或許能保得住太平無事。
閑話少說,那劉紅,李彪便把陳光蕊打死,將屍首推入水裏。殷小姐的反應,按照社會的要求,自然是求死!於是,“也便將身赴水“,卻被劉洪抱住。又因為殷小姐有孕在身,為了骨血,少不得“勉強相從“。這樣,殷小姐就被劉洪霸占為妻。
第二個遇到貞操問題的女人,乃烏雞國國王的正宮娘娘。烏雞國國王被一個能呼風喚雨,點石成金的道士退落井中,用石板蓋住井口,擁上泥土,又移上芭蕉一株栽上。那道士搖身一變,成了那國王的模樣占了龍位,那自然占了那三宮六院的女人們。真國王做落井傷生之鬼已經三年。
第三個遇到貞操問題的女人,是那朱紫國國王的正宮老婆,金聖宮娘娘。這娘娘某年端午節被在麒麟山獬豸洞的賽 太歲一陣風兒擄去,做了壓寨夫人。待到唐僧師徒到達朱紫國的時節,也已經整整三年。
第一位,殷小姐未能保住“貞節“,被劉洪霸占為妻整整十八年。
第二位,烏雞國的正宮娘娘守節成功,因為那道士乃是文殊菩薩手下的坐騎:青毛獅子。因為文殊菩薩當年曾被烏雞國國王泡在河水裏三天,如來便“將此怪令到此處推他下井,浸他三年,以報吾三日水災之恨。一飲一啄,莫非前定。“(另,這隻青獅子後來又在獅駝嶺為怪,悟空竟沒有認出來。)悟空與文殊菩薩對了一番口舌之後,這猴兒突然想起了一個茬兒,看這一段:
行者道:“固然如此,但隻三宮娘娘,與他同眠同起,點汙了他的身體,壞了多少綱常倫理,還叫做不曾害人?”菩薩道:“點汙他不得,他是個騙了的獅子。”八戒聞言,走近前,就摸了一把,笑道:“這妖精真個是糟鼻子不吃酒——枉擔其名了!”
猴兒啊,猴兒,在人世間浸淫日久,把人間的規則也學會了。不知那花果山的母猴兒們有沒有貞操問題啊?
這樣,因為那青獅子是被閹了的,烏雞國的正宮娘娘貞操得保。
第三位,朱紫國的金聖宮娘娘,更省事兒了。被攝了過去,當時就有紫陽真人送了件五彩霞衣給她。而穿上那霞衣,就渾身長刺,“挽著些兒,手心就痛“;賽太歲摸都不敢摸,更莫說行雲行雨,三年之中,從未沾身。
吳先生心思細,用筆也細,前後情節照管得一向很好;一隻騸了獅子,一件五彩霞衣便解決了兩位娘娘的貞操問題;讓得她們日後能夠和丈夫“完美“複合。用送霞衣的紫陽真人的話說便是:“。。。我恐那妖將皇後玷辱,有壞人倫,後日難與國王複合。。。“
而殷小姐卻沒有後兩位娘娘那麽好的運氣了。陳光蕊被謀害時,她就應該死!吳先生給她安排了身孕,於是她苟且偷生。兒子玄奘,和父親殷丞相捉了劉紅,李彪;給她報了仇,陳光蕊複生,又被擢了官;連哭瞎了眼睛的婆婆都複了明。而殷小姐“畢竟從容自盡“。
其實,殷小姐的遭遇和烏雞國國王正宮娘娘的遭遇非常相似。兩個故事比照著看一看:陳光蕊被強人打死,投入江中;烏雞國國王被全真道士投入井中。陳光蕊因放過一條為洪江王變化的金色鯉魚,被洪江龍王救下;並把給他含了“定顏珠“一顆,以保肉身,為日後還魂報仇。而烏雞國國王由井龍王救下,也用了一顆“定顏珠“定住肉身。殷小姐後生了玄奘,放在江中飄去。而烏雞國正宮娘娘的兒子三年不得見母親,和真父親。正如三藏所言:
“你的災屯,想應天付,卻與我相類。當時我父曾被水賊傷生,我母被水賊欺占,經三個月,分娩了我。我在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師救養成人。記得我幼年無父母,此間那太子失雙親,慚惶不已!”
而那點不同,那點關鍵的不同,就在於:殷小姐被賊人點汙,而烏雞國正宮娘娘卻得以保留貞節。這點關鍵的不同也決定了二人的不同命運:殷小姐“畢竟從容自盡“,而烏雞國正宮娘娘和丈夫兒子一家團圓。
貞節,向來是重大的問題;在這個問題麵前,生與死一概可以置之度外。其實我這麽說不夠全麵;男人除了自己的大小老婆之外,還有另外一個老婆。那個老婆就是皇帝老兒。故此說,“餓死是小,失節事大“。不過萬一非要失“節“,在處理此“節“之前,定要處理好彼“節”。讀到元朝一位將領潘元紹據說有七個老婆。潘將軍被困蘇州城內,眼看要敗,便對自己的七個大小老婆說“我受國重寄,義不顧家,恐有不測,誡若等宜自引決,毋為人嗤也。“於是,七個老婆統統上吊自殺。而潘將軍卻投降明朝,做了貳臣。讀得我一哭,一歎,繼而啞然失笑。
讀著殷小姐的遭遇,我想殷小姐應該是很想“生“的吧。頭次,投河不遂,又因身孕,自己有了“活“下去的理由。“身孕“常常是女人活下去的理由。警世通言裏一則故事“蘇知縣羅衫再合“。蘇知縣也被賊人投入水中,而其夫人被強人所奪,因有九個月的身孕,也未死。原因是:“若死了不打緊,我丈夫就絕後了“。或死,或活,其根本原因都是“我男人““我丈夫“。女人因身孕忍辱偷生,在替丈夫傳宗接代之後就死掉,以保留夫家一門青譽。文人的筆何其狠哉?
殷溫嬌生下了兒子,托與江流,應該可以死了吧?她沒有死。也許因為她不願如此離開人世,也許因為她希望看到血仇得報,家人團聚的一天。另則,還也許因為江洲地界,除了滿堂嬌,劉洪,李彪三人知道事情的深情底裏之外,並無一人知道殷夫人從了賊,社會壓力並不大。但是,我還是想,她一定是很想“生“的吧。十八年跟著賊人,思念丈夫,婆婆,兒子未知下落,還有心靈對自己的譴責,該是怎樣的折磨,一日一日,一年一年。最後,仇報了,人活了。父親寬慰她“因出乎不得已而改節“,“團圓會“也開過了。隻是百美終有一瑕:學士夫人曾經為賊人點汙。於家,於夫,於父都是將成為世人的笑柄,竊竊私語的話題。她,活不下去了。跟著賊人,她熬了過來;跟著家人,她活不下去了。她的“從容自盡“應是他們一家沒有明說的“期望“(expectation)。我不信她是“從容自盡“的,兒子,雙親,丈夫是她苦熬十八年的關鍵詞。而她熬了多少日子,才熬到了今天?當她拿著白綾子走向懸梁的時候,眼中應該有淚,心頭也許泣血;也許她想起了那鮮花著錦的招親之日,想起了與兒子重逢的瞬間,還有丈夫複活的霎那,她有沒有恨?有沒有很多的留戀?我們隻能猜度,永遠不能得知。“她們”想的什麽,我們大概也不會知道了;因為文章大體是“他們“寫的,話是“他們“說的。
而,我們知道“他們“是怎麽想的:“黃金不惜買蛾眉,揀得如花隻一枝。歌舞教成新力盡,一朝身死不相隨“。
記得好幾年前在一個論壇,幾個女孩子討論古代女性,可以焚香撫琴,窗前讀書,燈下女紅,閑來還可以寫詩弄文;大意是,還是做古時女子好。可是,即便有如上如斯好處,即便得幸投胎於富貴人家,書香門第;即便如今既要安身立命,又須調脂弄粉;即便如今蹬著九寸高跟,卻衝殺於江湖;若做女人,我,願做今時的女人。至少在“一死“之外,還有其他的出路(outlet).
比如,設若殷小姐生活在現在,估計“陳光蕊“大有可能耿耿於懷,“殷溫嬌“決定與之離婚。言情小說家們說不定還會加上一段:“。。。內心痛苦的她決定逃離南贍部州,永遠離開這個傷心之地;於是去西牛賀州留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