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禍不單行
星期二早上,有人到實驗室借標本,看到水從門窗縫裏冒出來。爬在窗戶上一看,滿實驗室的水,急忙跑去打電話報告。
消防人員用大斧破門。屋裏的水湧了出來,幾乎把那消防員和另兩個人衝倒,一派混亂,損失嚴重。
哈伯長周末之餘興未盡,吹著口哨來了,一看眼前水淹慘狀,傻眼了:“完了!媽呀!闖大禍了。”
研究所要他匯報事故原因。結論是:玩忽職守,違章操作,造成13萬加元的損失。罰他賠償20%;工作合同到年底期滿終止。這野豬垂著大豬頭隻喘粗氣。
哈伯畢竟有了年齡,他怎麽也想不起未關水龍頭。哈伯自覺倒黴,他給薛凱芳隻說是以事故處理。他得仔細想想,安排下一步的事。
天轉冷,薛凱芳在哈伯的實驗室沒有多少活幹,不怎麽累,就在大超市找了份收銀員工作,一周工作20-30小時。這樣,一月下來又可掙近千元,她的心情比去年好多了。
和原先一樣,她還是把錢匯往上海在她母親的名下存起來。
從舒戴紫和她共同帳號上轉來的那四萬八千多加元,去年聖誕節前,她寄給國內女兒和她母親一萬七千多加元,她花掉了三千多加元,到現在還剩二萬八千多元,準備在元旦前聯係退給舒戴紫。如果他不要,就打算再給女兒寄去。這樣她心理上就少受良心的遣責。
自從有了這個想法,她一直沒有把那錢轉到她還有幾千加元的定期帳號上去,等這些錢安排走,她要把那帳號關掉,就象她和舒戴紫的夫妻關係一樣徹底結束。
舒戴紫獲得博士學位後,去溫哥華工作已一年多了,工作和待遇都不錯。他父母年老,女兒舒潔常年見不到爸媽,孩子漸長大,培養教育更需要他。他又被薛凱芳的‘開放’傷了心,不想讓女兒再出國。而且,國內他原單位希望他回去,聘他為副研究員。他心情非常好,決定趕二零零零年年底回國。回國後,希望找一個守本分不學開放的女人,和父母女兒一起好好過日子。
真正同居並不象他們先前的偷腥時,一年來,薛凱芳覺得文化傳統,生活習慣,思想意識,思維方式等都有無法逾越的鴻溝,有種說不出的苦寂,她想隨著時間的推移會更習慣些。
但在錢上,哈伯好像不象洋人那麽十分計較。有時他在外麵買東西回來,錢少了便罷,若是錢多的就各付一半。
有一回沒現金,他撕了一張空白支票給她,叫她自己去填。她當然如數實填94.59加元。他也是。
那還是今年夏天,他們去蒙特利爾玩。哈伯不知道蒙特利爾紅燈是不能右轉彎的,吃了一張罰單。他未帶支票本,她撕了一張空白支票簽了字,叫哈伯填了款數寄去:140加元,不多不少。她感到他們過得相信放心,還好。就是洋人常說的:So far, So good(至今還不錯)。
朔雪茫茫,北風颼颼,實驗室事故的風波方才平息,哈伯心靈上的陰影還未離去。他的心和外麵的天氣一樣陰沉,整天精神不振,沉迷於酒色打發時間。
十二月初一天下午,哈伯突然收到琳達在渥太華打來的電話,說“聽說你過的很幸福,祝賀你!”說完便掛了電話。一周過去,未見琳達的麵,哈伯不知琳達葫蘆裏賣的什麽藥,心急火燎地等著。
琳達的母親去世了。她從澳洲飛回來和她的兄妹們分遺產。各不相讓,吵得天昏地暗,這兩天才達成協議。星期一上午,她打電話給哈伯,叫他後天,十二月二十日,下午二點在本格森街67號快餐店見麵。
二十日早上,薛凱芳起來遲了,跟著哈伯匆匆出門,把手包都沒拿,忘在家裏了。
她想:“多虧身上還帶了些零錢,要不,打工下班還得打電話叫哈伯來接我。”
下午二點,哈伯到了那快餐店,琳達買了兩杯咖啡在牆角的一個二人桌那等他。
互致問候後,琳達不想多糾纏,就直接攤牌了:“哈伯先生,你過的很幸福,祝賀你。我們的房地產問題該解決了,我有70%的產權,你占30%,......。”
她給哈伯兩個選擇:要麽哈伯把整個產權股份全買去,要麽琳達要收買他的股份,二者必具其一。哈伯沒有那麽多的錢買回這30萬加元的房子,他提議賣掉房子分股份,因房地產價比原來漲了15%以上。琳達說她自己要住,沒那興趣。
哈伯沒有選擇,隻能同意按六年前的買入價賣給了琳達。琳達拿出已準備好的協議書文件請哈伯簽了字,給他一張銀行證明了的九萬加元的支票,他須於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搬走。
咖啡誰也沒有動。
琳達笑咪咪地道聲:“謝謝!”走了。
兩杯咖啡涼了,潑了。
“真可謂禍不單行!”哈伯搖頭哀歎。